关于《三明市矿山、冶金、化工等行业领域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日期:2019-06-13 17:27 来源:三明市卫健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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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卫健委印发《三明市矿山、冶金、化工等行业领域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卫〔201993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为使社会公众更全面了解本《工作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强调,“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推进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并多次对尘肺病等职业病防治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为切实做好“十三五”期间的职业病危害治理工作根据省卫健委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在矿山、冶金、化工等行业领域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达到以下工作目标: 

  (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95%以上;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达到95%以上; 

  (三)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5%以上; 

  (四)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培训率均达到95%以上。 

  三、治理重点 

  (一)矿山、冶金、化工等行业领域企业; 

  (二)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纳入尘毒危害治理的行业领域企业。 

  四、工作要求 

  为确保《工作方案》目标的实现,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强化源头控制,夯实管理基础;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等四个方面,提出保障《工作方案》落实的措施。通过专项治理改善尘毒危害严重行业领域作业场所的工作环境,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尘肺病、职业中毒高发态势。通过加强督导检查,推动用人单位实施工程防护设施改造,落实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不断提高尘毒危害控制水平,降低尘毒危害。 

    原文网址:http://xxgk.sm.gov.cn/szfgzjg/wsj/zfxxgkml/gfxwj_2431/201906/t20190614_130763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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