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明市精神卫生事业发展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政策解读

日期:2018-12-29 09:26 来源:三明市卫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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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三明市精神卫生事业发展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生活节奏明显加快,心理应激因素日益增加,焦虑症、抑郁症等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逐年增多,心理应激事件及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时有发生,老年痴呆症、儿童孤独症等特定人群疾病干预亟需加强,我市精神卫生工作仍然面临严峻挑战。我市精神卫生服务资源仍不足且分布不均,精神障碍社区康复体系尚未建立。部分地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现、随访、管理工作仍不到位,监护责任难以落实,部分贫困患者得不到有效救治。公众对焦虑症、抑郁症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认知率低,社会偏见和歧视广泛存在,讳疾忌医多,科学就诊少。总体上看,现有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仍是我市医疗卫生领域建设“短板”,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与健康需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福建省精神卫生事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补齐民生短板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有关部署,为进一步加强精神障碍的预防、治疗和康复工作,推动精神卫生事业全面加快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主要特点 

  (一)推行“1234”工作模式。在全市全面推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管理“1234”工作模式(“一档案、二记录、三保障、四规定”工作模式),建立一套规范化的管理档案,规范执行两种格式化的领药服药记录本,健全完善三种人性化的社会保障(办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伤害社会保险、设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基金、推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政策),严格落实四项制度化的管理规定(信息采集与通报暂行规定、联合随访暂行规定、应急处置暂行规定、强制医疗解除程序暂行规定),进一步加强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有效防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

  (二)开展社区康复服务。充分整合现有资源,重点设立以县(市、区)为服务范围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场所,支持开展以城乡社区为范围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引导各类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会组织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工作。围绕精神障碍患者多层次、多元化的社区康复服务需求,不断丰富服药训练、生活技能训练、社交技能训练、求助医生技能训练、职业能力训练、居家康复指导等服务项目,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多种类型的康复服务,并将家庭照护者居家康复、照护技能培训纳入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基本服务范围。加强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对社区康复机构的技术指导,建立完善医疗康复和社区康复相衔接的服务机制。

  (三)开展常见精神障碍防治。将抑郁症、儿童孤独症、老年痴呆症等常见精神障碍作为工作重点,关注妇女、儿童、老年人、职业人群的心理行为问题,探索适合本地区实际的常见精神障碍防治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为抑郁症患者提供随访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加强中医医疗机构精神类临床科室能力建设,鼓励中医专业人员开展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防治和研究。

  (四)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将心理援助内容纳入地方各级政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市台江医院开通1条心理援助热线电话,建立市级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各县(市、区)建立县级心理危机干预队伍,有条件的开通心理热线。精神专科医院设立心理治疗门诊,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开设精神科或心理咨询门诊。要搭建基层心理服务平台,依托村(社区)综治中心等场所,逐步建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为村(社区)群众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服务机构建设,高等院校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开展心理辅导与咨询、危机干预等。中小学校逐步设立心理辅导室,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各党政机关和厂矿、企事业单位、新经济组织等逐步通过设立心理辅导室或购买服务等形式,为员工提供方便、可及的心理健康服务。监狱、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等要逐步设立心理服务场所,为系统内人员和被监管人员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心理健康评估、心理咨询、危机干预等服务。社会心理服务机构要加大服务技能和伦理道德的培训,提升对心理行为问题的服务能力和常见精神障碍的识别能力。

  三、《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为4个部分,具体框架和主要内容如下:

  (一)实施背景。简要介绍我市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精神障碍患者救治保障和社会管理等发面发展现状,指出我市精神疾病发病情况、精神卫生医疗资源总量,患者管理监护等方面存在主要问题,分析面临形势。

  (二)实施目标。重点阐述2018-2020年精神卫生工作的总体思路,明确提出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要求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协调机制更加健全、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和网络更加完善、精神卫生专业人员紧缺状况得到缓解、严重精神障碍救治管理任务有效落实、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防治能力明显增强、精神障碍康复工作深入开展、精神卫生工作良好社会氛围更加浓厚。

  (三)主要任务。主要从加强救治救助,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健全服务网络,开展常见精神障碍防治;开展宣传健康,注重心理健康促进工作;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精神卫生服务能力等方面,提出2018-2020年期间进一步提升精神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四)保障措施。从加强政府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作、落实部门责任,加强经费投入、促进持续发展,加强科学研究、提高防治水平,加强督促指导、定期开展评估等5个方面对行动计划实施予以保障。

  原文链接:http://xxgk.sm.gov.cn/smsrmzfbgs/smsrmzf/zfxxgkml_2/ghjh/201812/t20181228_125323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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