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检查组到我市检查指导救灾应急工作

日期:2019-06-17 17:47 来源:三明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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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5-16日,应急管理部救灾和物资保障司方志勇副巡视员、地震与地质灾害救援司副调研员孙刚、救灾与物资保障司主任科员刘伟等检查组一行到我市检查指导救灾应急工作。省应急厅副厅长姚朝钟,三明市副市长程鹏鹰、市应急局长马玉华、梅列区长张昌平、三元区长廖卫国、宁化县长姚文辉、清流县委书记池芝发分别参加检查。

  6月15日,方志勇副巡视员一行先后现场察看了梅列区紫莲桥、三元区城关新亭路地灾点现场,详细了解地质隐患、采取的应急措施、监测手段以及隐患范围内群众安置转移等情况,要求两区政府做好地灾点的24小时监测工作,妥善安置转移群众,加强巡查检查,防止人员回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月16日,检查组实地察看了宁化县安乐镇赖畬村、清流县李家乡长灌村灾情现场。在清流县李家乡长灌村规划重建点和受灾群众安置点,方志勇副巡视员分别详细了解了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受灾群众生活保障情况,并亲切询问受灾群众饮食、起居、住宿等生活情况。

  检查组在宁化县政府召开座谈会,听取宁化县委、县政府风雹、洪涝灾害情况汇报,并与参会的各部门就机构改革以来救灾应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沟通交流。座谈会上,方志勇副巡视员强调:

  一是要加强灾害形势研判。要做好自然灾害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及时会商研判。特别是要强化救灾业务培训,组织好灾情报送,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基础支撑。

  二是要做好提前转移工作。各级要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对低洼、易涝等危险地带的群众要及时通知,迅速转移到安全地方。

  三是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应对。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各负其责,把问题消灭在萌芽中。

  四是要及时、准确、据实上报,不得谎报漏报灾情。

  五是要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按照“有吃、有穿、有住、有干净的水喝、有病能及时医治、孩子有学上”要求,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

  六是要组织人员开展隐患排查,防止发生二次灾害,尤其是要坚决防止出现灾后人员伤亡情况。

  七是要加快推进农村住房恢复重建工作。要按照上半年受灾元旦前完成重建,下半年受灾春节前完成重建的目标要求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八是要强化资金监管。要统筹安排救灾款物,突出重灾区和重灾户,严格遵循救灾款物发放程序,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确保救灾款物安全、高效、廉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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