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三元区“6·17”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审核意见的函

日期:2018-08-15 09:44 来源:三明市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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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元区人民政府安委会:

  你区《关于审核三元区城东乡白沙村奈坑“6.17”在建厂房垮塌一般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元安委〔2018〕13号)收悉。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闽政〔2012〕22号)和《三明市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明安委〔2018〕10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提出以下审核意见:

  一、原则同意你区调查组对该起事故的原因分析、事故认定、事故责任单位及人员的处理建议。

  二、《调查报告》要在当地新闻媒体或网站(涉密除外)上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三、你区要认真督促《调查报告》中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落实,落实情况和结案材料及时报我办备案。

  四、为吸取事故教训,你区应将事故及责任人处理情况通报辖区内同类行业企业,企业收到通报后要提供汲取事故警示教训的书面回执,特别是施工企业承接项目时对项目的合法性认识不足、把关不严等问题要予以高度重视,确保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进一步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职责,督促企业不断完善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防范类似事故的发生。

 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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