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对梅列区“2.11”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的通知

日期:2017-03-07 10:1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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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列区人民政府:

  2017年2月11日02时50分许,三明市欣春物流有限公司(注册地:清流县)一辆运输铁矿粉的解放牌大货车(车牌号:闽G35131),在你区三明市盛隆矿业有限公司旭辉货场内卸货过程中发生侧翻,导致死亡1人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三明市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明安委〔2012〕30号)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你区发生的该起生产安全事故,实行挂牌督办。

  请你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有关部门抓紧进行事故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整改措施。事故调查报告形成后应及时向市政府安委会书面报告,经报备同意后,由你区负责批复结案并抓好落实。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决定落实情况须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备案。请清流县安办协助做好事故调查配合工作。

  联系人:杨猷辉,电话(传真):8241072。

  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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