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2018年住房公积金年报解读

日期:2019-03-29 09:10 来源: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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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增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透明度,充分保障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2019年3月29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三明日报》、中心网站等媒体上公布了《三明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 

  一、年报披露总体概况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转发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建金督函〔2019〕1号)要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面披露了2018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财务状况、资产质量和政策调整等信息,总结了中心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断创新提升服务模式,改善缴存职工居住条件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所作出的努力。 

  二、业务发展形势较好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平稳增长。2018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和金额保持平稳增长。全年缴存职工24.51万人新开户3.79万人,净增2.94万人),缴存额34.29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3.62%和8.93%。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有所增加。2018年,有8.5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9.63万笔,同比增长3.66%,提取金额25.61亿元,同比增长11.35%。当年提取占当年缴存额的比率达到74.69%,比上年增加1.63个百分点。 

  (三)个人住房贷款略有上升。2018年,我市共发放个人住房贷款8206笔29.07亿元(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同比分别增长4.19%、6.41%。全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1843笔6.24亿元,同比分别下降73.91%、73.97%,下降原因是今年主要以公转商贴息贷款形式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公转商贴息贷款6363笔22.8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73.33%、581.49%。贷款略有上升的主要原因是商业银行发放的公转商贴息贷款增长较多。 

  三、业务收支及增值收益分配情况 

  (一)2018年业务收支“有所减少”,增值收益“正常增长” 

  1、业务收入:2018年业务收入34234.72万元,下降0.33%。其中:由于放款减少资金结余增加,存款利息收入1194.36万元,比增43.96%;随着贷款发放额减少,委贷利息收入33006.82万元,下降1.50%。 

  2、业务支出:2018年业务支出21105.65万元,下降6.53%。其中:随着住房公积金业务的稳定发展,银行手续费支出1811.10万元,比增4.51%;随着资金结余的增加,融资规模缩小,融资利息和贴息等财务费用支出5092.23万元,下降35.75%。 

  3、增值收益实现13129.07万元,比增11.58%。增值收益率1.38%,比上年增加0.02个百分点。 

  (二)增值收益按现行政策规定进行分配 

  1、由于受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占贷款余额上限4%限制,2018年未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 

  2、根据市财政局预算安排,2018年度计提中心管理费用1277.31万元,同比下降24.86%。实际支出1152.23万元,下降8.53%。 

  3、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1851.76万元,比增120.10%;累计提取63420.49万元,为我市廉租住房建设提供了一定的资金支持。 

  2018年增值收益分配三项比例(%)构成为0:10:90,与2017年40:14:46的分配构成比较,廉租房建设资金的计提比重明显增加,有效发挥制度的特殊性住房保障作用,提升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社会效益。 

  四、资产风险控制较好 

  截至2018底,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0.56,比2017年底上升0.23个千分点,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4.29亿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比例为1.31%,未出现过使用个贷风险准备金核销逾期贷款的情况。 

  五、充分发挥社会经济效益 

  (一)有力支持职工购建住房。2018年,住房消费类提取住房公积金15.60亿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29.07亿元(住房公积金贷款6.24亿元,公转商贴息贷款22.83亿元),带动职工购建房85.34万平方米(住房公积金贷款带动20.95万平方米,公转商贴息贷款带动64.39万平方米),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9.11亿元(住房公积金贷款节约1.85亿元,公转商贴息贷款节约7.26亿元),年末住房公积金贷款占个人住房贷款市场比例达23.85%。 

  贷款职工中,中低收入和高收入群体分别占比99.78%、0.22%,有力支持了中低收入职工购建自住住,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有力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截至2018累计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34亿元,为我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提供重要资金来源 

  六、提升服务便民利民 

  (一)转移业务更便捷。在接入全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基础上,进一步改进转移业务流程,对辖区内跨管理部转移业务,由必须在转出地办理优化为可自行选择在转入或转出地办理,极大方便了缴存职工。 

  (二)贷款办理更高效。减少贷款审批环节与时限,8月15日起,贷款审批环节由6个减少为4个,贷款审批时限由法定的15个工作日减少为7个工作日。 

  (三)留存材料更简化。5月3日起,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或申请贷款不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申请材料需留存身份证复印件的,由管理部或受托银行自行复印留存 

  (四)服务平台更完善。进一步优化完善中心网站、12329热线服务、自助查询服务、微信公众号和12329短信服务等综合服务平台,同时借助12345政务平台等媒介,加强与群众交流沟通,听意见建议,解决疑难问题,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提升服务效能 

  (五)办事程序更优化。全市提取住房公积金的8.52万名职工中,共有4.50万名职工通过逐年冲还贷(还月供和还本金)一次性办结业务,实现了足不出户提取住房公积金,4.02万名职工享受到了零表格零公章简化手续带来的便利 

  七、资金供需矛盾得到缓解 

  2018年,我市职工购房贷款需求持续旺盛,资金供需矛盾仍然十分突出。为更好的满足职工贷款需求,我市继续通过对外融资实行公转商贴息贷款等措施扩大贷款资金来源,为我市职工购建自住住房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一)对外融资。2018年,当年融资额4.70亿元,当年归还17.37亿元。2018年末,融资总额39.10亿元,融资余额5.40亿元。对外融资为满足职工购房贷款需求起到较大作用。 

  (二)公转商贴息贷款。公转商贴息贷款是指在资金流动性不足时,将住房公积金贷款转由银行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发放商业性住房贷款,因商业贷款利率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不同产生的利息差由当地政府向受托银行补贴。至2018年末共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730826.18亿,为化解资金供需矛盾起到重要作用。 

  八、重要指标说明 

  1.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指年度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当地商业性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总和的比率。 

  2.住房贡献率:指当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 

  3.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指当年获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职工所需支付贷款利息总额与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所需支付贷款利息总额的差额。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计算。 

  4.职工按收入水平分类:低收入指收入低于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中等收入指收入介于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1倍(含)—3倍之间,高收入指收入高于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含)。 

  5.增值收益率:指增值收益与月均缴存余额的比率。  

  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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