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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三明供电公司:
你司《关于要求福建三明大田铸锻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核准的请示》(明电建设〔2020〕134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满足地区用电负荷增长的需求,提高地区电网供电能力和可靠性,经研究,原则同意核准福建三明大田铸锻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020-350425-44-02-026042),现就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三明供电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大田县上京镇、石牌镇、武陵乡。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110千伏变电站1座,主变容量2×50兆伏安;扩建220千伏鹤冲变110千伏铸锻间隔;新建110千伏线路27.4公里,新建通信光缆29.2公里。
四、项目总投资6494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1298.8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为20%。
五、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六、请你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七、本项目核准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该项目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5月14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工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统计局。 |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1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