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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三明供电公司:
你司《关于福建三明尤溪西滨110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核准的请示》(明电建设〔2019〕394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满足用电负荷增长的需求,提高电网供电能力和可靠性,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建三明尤溪西滨110千伏变
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项目(项目编号:2019-350426-44-02-059946),现就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三明供电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尤溪县西滨镇110千伏变电站内。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在尤溪西滨110千伏变电站内扩建50兆伏安变压器1台,110千伏本期扩建110千伏Ⅱ段母线及母分设备、母分间隔,10千伏本期扩建6回,无功补偿10千伏电容器容量本期扩建(3600+4800)千乏。
四、项目总投资843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68.6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为20%。
五、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六、请你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七、本项目核准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该项目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