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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明溪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核准明溪县(石珩)工业集中区线路迁移改线工程的请示》(明园投〔2019〕11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提高电网供电能力和可靠性,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明溪县(石珩)工业集中区线路迁移改线工程(项目代码:2019-350421-44-02-064885),现就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福建明溪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明溪县翰仙镇石珩村境内。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为明溪石珩工业集中区线路迁移改线,涉及110kV增雪线、35kV雪梓Ⅰ路、110kV吉雪
线、110kV王雪线及35kV雪胡线共五回输电线路。其中新建110kV同塔四回线路2.956公里,新建110kV同塔双回线路2.201公里,新建110kV单回线路1.177公里,新建35kV单回线路路径总长约1.796公里。新建铁塔22基。
四、项目总投资:1654.15万元。
五、项目建设工期:6个月。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本项目核准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该项目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