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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永安万年恩萨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福建省永安万年恩萨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利用水泥窑处置固体废物项目核准的申请》(万年恩萨字〔2019〕1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福建省永安万年恩萨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利用水泥窑处置固体废物项目(项目编码:2019-350481-77-02-048834)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福建省永安万年恩萨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永安市曹远镇清水池村福建省永安万年水泥有限公司厂区内。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6500平方米,依托福建省永安万年水泥有限公司现有1条4500吨/日熟料新型干法生产线协同处置固体废物,处置规模为12万吨/年。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新建一套2万吨/年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接收、暂存、预处理、终端处置及旁路放风系统,二期工程新建一套10万吨/年危险废物接收、存储、预处理、处置系统。
四、项目总投资:12500万元。
五、项目建设时间:7个月。
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永安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项目整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本项目核准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该项目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