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公示一
序号 | 处罚日期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执法依据 | 案件名称 |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处罚事由 | 做出处罚决定的部门 | 处罚结果 | 救济渠道 | 公示期限 |
1 | 2022年4月6日 | 明卫传罚〔2022〕1号 |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消毒管理办法》 | 福建省新思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使用激素生产消毒产品案 | 91350400MA3299X83Q | 在生产的2款消毒产品中违规使用激素(氯倍他索丙酸酯);生产经营的2款抑菌制剂首次上市前未进行卫生安全评价 | 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没收违法所得7100元;罚款53000元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三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起诉 | 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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