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公示一

日期:2021-08-13 16:57 来源:三明市卫生计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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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处罚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执法依据 案件名称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处罚事由 做出处罚决定的部门 处罚结果 救济渠道 公示期限
1 2021年812 2021-Ⅲ-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西门村卫生所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350427290233 擅自接诊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 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警告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或三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梅列区人民法院起诉 一年
2 2021年812 2021-Ⅲ-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三明市沙县区虬江街道琅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柱源村卫生所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350427304433 擅自接诊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 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警告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或三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梅列区人民法院起诉 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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