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安砂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街面水库生态环境保护方案》审查会
为了加强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永安市、清流县和尤溪县、大田县分别委托技术单位编制完成了《安砂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街面水库生态环境保护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我市于9月4日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水利局、山水林田湖草办公室和永安市、清流县、尤溪县、大田县政府等部门、单位及7名专家召开《方案》审查会。会上,专家听取了编制单位对《方案》主要内容的介绍,并围绕《方案》的规范性、完整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讨论、审查,出具了评审意见,《方案》经修改完善后,将报请市政府批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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