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0月11日~2022年10月17日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决定的公告

日期:2022-10-17 14:32 来源: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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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1011日~20221017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三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月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如向三明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的,相关申请材料递交或邮寄至三明市司法局(地址:三明市三元区东新四路86幢龙泉大厦三楼) 

  联系电话:0598-8222386 、8233112(传真) 

  电子邮箱:smhbspk@126.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476号 

  邮政编码:365000 

序号 

文件名称(全文详见附件) 

文号 

发文时间 

1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准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明环评〔2022〕50号 

2022年10月13日 

2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准三明市海斯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高端氟精细化学品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明环评〔2022〕51号 

2022年10月13日 

3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准福建熙翔制药有限公司福建熙翔原料药及配套中间体生产基地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明环评〔2022〕52号 

2022年10月13日 

4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准福建省利凯科技有限公司废旧电子产品加工处理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明环评〔2022〕53号 

2022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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