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0月14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0月1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8222386 、8233112(传真)
电子邮箱:smhbspk@126.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476号
邮政编码:3650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三明顶创恒隆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年产4000吨钒合金新型材料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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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沙县金古经济开发区北片区 |
三明顶创恒隆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福建金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三明市沙县金古经济开发区北片区,建设2条钒氮合金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产钒氮合金400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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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气环境: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生产车间外延100米范围区域。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磨粉机磨粉粉尘、投料粉尘、推板窑尾气等。磨粉机磨粉粉尘、投料粉尘经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推板窑尾气经处理后通过2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二)水环境:该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排放。 (三)声环境:该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各类机械设备,采用隔声、基础减振、消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敏感目标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该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检验废液、五氧化二钒废包装袋、废润滑油、废滤袋、废包装袋、不合格产品、磨粉机除尘灰、推板窑除尘灰、废坩埚、废硅钼棒、热电偶、废碳分子筛、生活垃圾等。检验废液、五氧化二钒废包装袋、废润滑油、废滤袋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相关污染控制标准;其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规范要求进行综合利用。 |
三明顶创恒隆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于2022年3月16日通过沙县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了建设项目名称、选址、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公众意见提交的方式和途径;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于2022年7月30日至8月12日,通过在沙县区人民政府网站、三明日报发布信息,并在附近的古县村张贴公告等方式,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2年10月8日三明顶创恒隆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在沙县区人民政府网站对报告书全本和公众参与情况说明进行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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