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月21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2-01-21 08:07 来源: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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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121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8222386 、8233112(传真) 

  电子邮箱:smhbspk@126.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476号 

  邮政编码:3650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碱回收技改项目 

三明  市沙县区 青州镇 青山纸业厂区南区内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省盛钦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三明  市沙县区青州镇 青山纸业厂区南区内,项目建设规模为新建一台日处理2000吨固形物碱回收炉,配套50兆瓦抽背汽轮发电机组;关停原南区碱回收一厂2号碱回收炉和4号碱回收炉及配套的蒸发和苛化系统。 

  

(一)大气环境: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碱炉烟气、石灰破碎粉尘等。碱炉烟气经“三电场静电除尘+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1根100米高烟囱排放;石灰破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二)水环境:该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未利用的稀白液上层澄清液、水封罐废水、重污水汽提废水和苛化段泵机密封水等。未利用的稀白液上层澄清液、水封罐废水、重污水汽提废水和苛化段泵机密封水经厂区污水厂处理后排放至沙溪。 

(三)声环境:该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各类机械设备,采用隔声、基础减振、消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敏感目标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该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碱灰、白泥、废机油等。废机油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相关污染控制标准;其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规范要求进行综合利用。 

2022年1月13日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在该公司网站对报告表全本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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