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12月1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1-12-01 08:33 来源: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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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12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8222386 、8233112(传真) 

  电子邮箱:smhbspk@126.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476号 

  邮政编码:3650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福建煌源金属有限公司资源综合利用再生铝先进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补充报告 

将乐经济开发区积善园区 

福建煌源金属有限公司 

泉州华大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将乐经济开发区积善园区,项目规模为综合利用熔炼铝灰渣13万吨/年、电解铝灰渣8万吨/年,生产铝合金锭产品14万吨/年;协同处置大修渣0.5万吨/年、炭渣0.5万吨/年、集成尘1.3万吨/年,生产铝酸钙精炼剂产品14万吨/年。该项目总投资约8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783万元。该项目调试运行过程中发现熔炼车间废气中氟化物、氯化氢等污染物产排量与原环评测算存在较大的偏差。建设单位委托泉州华大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对上述内容进行补充分析。  

  

(一)大气环境:该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1#、2#、5#车间外延100米、3#车间外延200米以及6#车间外延100米范围区域。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预处理、熔炼、回转窑煅烧和球磨、筛分、破碎粉尘等工艺废气等。1#和2#预处理车间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4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3#和6#车间熔炼、精炼、环境集烟、铝灰渣回收废气经“脉冲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5#车间回转窑窑尾废气经“SNCR+急冷喷淋塔+脉冲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碱液喷淋”处理后1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石灰石和铝灰渣球磨、筛分、铝灰渣卸料、生料卸料、产品破碎筛分等粉尘废气经分别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二)水环境:该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冷灰桶、铸锭机间接冷却系统废水、碱液喷淋塔喷淋废水、初期雨水及职工生活污水等,冷灰桶、铸锭机、回转窑冷却机均采用循环冷却水间接冷却,冷却水部分循环使用,其余部分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碱液喷淋塔废水经“pH调节+混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急冷喷淋塔补水;初期雨水经处理后作为急冷喷淋塔补充用水。 

(三)声环境:该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各类设备,采用隔声、基础减振、消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敏感目标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该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原料包装袋、分选后废铝灰渣、废金属、除尘灰、废耐火砖、废机油、废布袋、废活性炭、污水处理污泥、喷淋塔底渣以及生活垃圾等。废布袋、铝灰渣、除尘灰、废活性炭、污水处理污泥、喷淋塔底渣、废机油、废耐火砖、精炼剂废包装袋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相关污染控制标准;其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规范要求进行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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