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3月27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0-03-27 15:11 来源: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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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327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327日-202042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8222386 、8233112(传真) 

  电子邮箱:smhbspk@126.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梅列区新市北路476号 

  邮政编码:3650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年产25万吨富锰渣新建工程 

大田县前坪乡湖坪村 

大田县鹭坪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省华厦能源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大田县前坪乡湖坪村,项目内容为利用现有1台44平方米烧结机,1座135立方米高炉,新建1座135立方米高炉及配套公辅工程,年产富锰渣25万吨,低锰铁7万吨。该项目总投资约1075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41万元。 

(一)大气环境:该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烧结车间、一线富锰渣生产线、二线富锰渣生产线无组织排放源外延100米区域。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各类粉尘、烧结机烟气、高炉烟气等。原料库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焦炭库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混料车间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烧结机头烟气经布袋除尘+石灰-石膏法脱硫+SNCR法脱硝后由通过1根45米高排气筒排放;烧结机尾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45米高排气筒排放;烧结矿筛分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上料仓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上料仓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高炉矿槽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出铁场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热风炉烟气通过1根45米高排气筒排放;铸锭和渣模车间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高炉煤气重力除尘器+布袋除尘器+脱硫处理后引入热风炉和烧结机燃烧 。

(二)水环境:该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间接冷却系统排污水、浊环水系统排污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等,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过程,不外排。 

(三)声环境:该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各类风机、机泵等设备,采用隔声、基础减振、消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敏感目标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该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各工序除尘灰、脱硫石膏、废耐火材料、瓦斯灰、脱硫硫磺、高炉渣、废机油、废催化剂、废油桶、生活垃圾等。废机油、废催化剂、废油桶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相关污染控制标准,其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立足于综合利用。 

大田县鹭坪科技有限公司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于2019年7月29日在三明鱼网公开了建设项目名称、选址、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公众意见提交的方式和途径;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于2019年8月22日至9月4日,通过在三明鱼网发布信息、湖坪村委会公告栏张贴、三明日报发布信息等方式,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0年3月19日,大田县鹭坪科技有限公司三明鱼网对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进行了全本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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