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1月9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1月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月9日-2020年1月15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8222386 、8233112(传真)
电子邮箱:smhbspk@126.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梅列区新市北路476号
邮政编码:3650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废蓄电池收储项目 |
永安市尼葛开发区北区666号 |
福建省旭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通和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永安市尼葛开发区北区666号,租赁永安市环宇物流有限公司厂区现有厂房进行改造,建设一幢废蓄电池仓库,建筑面积850平方米,年回收中转废铅蓄电池2.0万吨、废铁锂电池1.0万吨。该项目总投资约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0万元。 |
(一)大气环境:该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废铅酸蓄电池仓库外延50米范围。仓库废气经微负压排气系统收集+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二)水环境:该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废水和生活污水。各类清洗废水经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永安市城市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声环境:该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运输、装卸过程噪声及排风系统设备噪声,采用隔声、基础减振、消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敏感目标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该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沉淀池、喷淋塔废渣和生活垃圾等。沉淀池、喷淋塔废渣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相关污染控制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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