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年3月4日~2019年3月10日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决定的公告

日期:2019-03-11 08:36 来源: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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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34日~2019310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311日-2019317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建省环境保护厅或者三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月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8-8222386 、8233112(传真)

电子邮箱:smhbspk@126.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梅列区新市北路476号

邮政编码:365000

序号

文件名称(全文详见附件)

文号

发文时间

1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准尤溪县鑫辉润滑油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废润滑油再生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明环审〔20193

201938

2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准福建省清流县东莹化工有限公司142千吨/年环保型氟产品生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明环审〔20194

20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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