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年3月6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19-03-06 09:46 来源:三明市生态环境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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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3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36日-2019312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8222386 、8233112(传真) 

  电子邮箱:smhbspk@126.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梅列区新市北路476号 

  邮政编码:3650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年处置5.7万吨N-甲基砒硌烷酮(NMP)及年产1万吨碳纳米管导电浆料建设项目 

明溪县工业集中区一区 

福建格林韦尔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中环华诚(厦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三明市明溪县工业集中区一区,项目规模为年利用5.7万吨废N-甲基砒硌烷酮(NMP)生产4.5万吨生产N-甲基砒硌烷酮(NMP),并生产1万吨碳纳米管导电浆料。该项目总投资约1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92万元。 

(一)大气环境: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NMP废液脱水、提纯产生的不凝气、碳纳米管导电浆料生产工艺废气、燃气锅炉烟气、储罐大小呼吸废气等。NMP废液脱水、提纯产生的不凝气经“三级水喷淋吸收”后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碳纳米管导电浆料生产工艺废气及储罐大小呼吸废气经“三级水喷淋吸收”后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燃气锅炉烟气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 

(二)水环境:该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冷凝废水、地面冲洗水、水环真空泵系统排水、质检中心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等,上述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三)声环境:该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提升泵,采用隔声、基础减振、消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敏感目标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该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提纯残渣、实验室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原料桶、废机油及生活垃圾等。提纯残渣、实验室废物、废原料桶、废机油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相关污染控制标准;其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立足于综合利用。 

福建格林韦尔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于2018 年7月13日在大焦村村委、石珩村村委、瀚仙镇政府、明溪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张贴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公告,公开了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公众意见表及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于2019年1月11日至2019年1月24日,通过在明溪县人民政府网站、三明日报发布信息、在大焦村村委、石珩村村委、瀚仙镇政府、明溪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张贴等方式,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9年1月29日,福建省清流县东莹化工有限公司在三明芭乐网对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进行了全本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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