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年3月4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142Kt/a环保型氟产品生产扩建项目 |
清流县氟产材料料产业园大路口片区 |
福建省清流县东莹化工有限公司 |
中环华诚(厦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清流县龙津镇大路口村(清流县氟产材料料产业园大路口片区),拟对现有厂区布局调整、扩建,新增建设9万吨/年R32、5万吨/年R125、1200吨/年R116(R125生产配套装置)等生产装置,并配套建设9万吨/年无水氢氟酸、500吨/年催化剂、2台75吨/ |
(一)大气环境: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厂区外延150米范围。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集中供热燃煤蒸汽锅炉烟气、导热油炉烟气、萤石烘干废气(含储粉气)及转炉供热烟气、装渣废气、无水氢氟酸装置综合废气、氟硅酸储存与装车废气、中间罐废气、催化剂装置烘培、活化、再生废气、焚烧炉废气等。集中供热燃煤蒸汽锅炉烟气经“循环流化床炉内脱硫+双碱法脱硫”+“SNCR +SCR联合脱硝”+“布袋+湿法脱硫协同除尘+湿式电除尘”后通过1根60米高烟囱排放;新增1台800万大卡、2台600万大卡天然气导热油炉烟气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现有2台燃煤导热油炉烟气分别经“炉内脱硫+SNCR脱硝+布袋除尘+双碱法脱硫”后通过2根45米高排气筒排放;现有无水氢氟酸装置萤石烘干废气(含储粉气)及转炉供热烟气分别经“布袋除尘+钠碱脱硫+臭氧脱硝”后通过1根30米高排气筒排放,装渣废气经“3级水洗+1级碱洗”后通过2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无水氢氟酸装置综合废气经“3级水洗+3级碱洗”后通过1根30米高排气筒排放;新建无水氢氟酸装置萤石烘干废气(含储粉气)及转炉供热烟气经“重力除尘+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后通过1根30米高排气筒排放,装渣废气经“3级水洗+1级碱洗”后通过3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无水氢氟酸装置综合废气经“3级水洗+3级碱洗”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氟硅酸储存与装车废气经“3级水洗+3级碱洗”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现有R125、R32中间罐废气、副产盐酸罐区废气分别经“3级水洗+3级碱洗”后通过3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新建R125、R32、R116中间罐废气废气分别经“3级水洗+3级碱洗”后通过3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副产盐酸罐区废气经“3级水洗+3级碱洗”后通过1根30米高排气筒排放;催化剂装置烘培废气经“1级碱洗”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活化、再生废气分别经“1级水洗+1级碱洗”后通过2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现有及新建的焚烧炉烟气分别经“喷淋急冷+2级水洗(降膜)+3级碱洗”后通过2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 (二)水环境:该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各类生产工艺废水、冲洗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等,上述废水分别经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设施。 (三)声环境:该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提升泵,采用隔声、基础减振、消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敏感目标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该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氯化钙滤渣、煤渣及粉煤灰、脱硫石膏渣、污水处理处理污泥、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分子筛、废萃取剂、催化剂生产残渣、催化剂再生废渣、废机油及生活垃圾等。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分子筛、废萃取剂、催化剂生产残渣、催化剂再生废渣、废机油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相关污染控制标准;其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立足于综合利用。 |
福建省清流县东莹化工有限公司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于2018 年8月28日在清流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公告,公开了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公众意见表及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于2018年12月18日至2019年1月4日,通过在清流县人民政府网站、三明日报发布信息等方式,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9年1月29日,福建省清流县东莹化工有限公司在清流县人民政府网站对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进行了全本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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