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12月19日~2018年12月23日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决定的公告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12月19日~2018年12月23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8年12月24日-2018年12月30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建省环境保护厅或者三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8-8222386 、8233112(传真)
电子邮箱:smhbspk@126.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新市北路绿岩新村73幢
邮政编码:365000
序号 |
文件名称(全文详见附件)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三明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批准福建创世纪铝业有限公司年产13万吨铝合金棒及5万吨铝合金型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
明环审〔2018〕38号 |
2018年12月21日 |
2 |
三明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批准建宁甘家隘风电场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
明环审函〔2018〕40号 |
2018年12月22日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主办: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三明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