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12月10日~2018年12月18日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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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12月10日~2018年12月18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8年12月19日-2018年12月25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建省环境保护厅或者三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8-8222386 、8233112(传真)
电子邮箱:smhbspk@126.com
通讯地址:三明市新市北路绿岩新村73幢
邮政编码:365000
序号 |
文件名称(全文详见附件)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三明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批准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球团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
明环审〔2018〕37号 |
2018年12月10日 |
2 |
三明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批准明溪县夏阳乡黄坑经福田寨、御帘至牛岭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
明环审函〔2018〕37号 |
2018年12月10日 |
3 |
三明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批准三明饶山(建宁)22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
明环审函〔2018〕38号 |
2018年12月10日 |
4 |
三明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批准S215线尤溪联建至玉池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
明环审函〔2018〕39号 |
2018年12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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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三明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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