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第一批强制参评企业主要是具有国家版排污许可证的火电、造纸企业共计45家,其中被评为环保诚信企业3家,环保良好企业30家,环保警示企业5家,环保不良企业7家。该评价结果经企业自评,环保部门初评、现场核查、复审、公示等程序最终评定,评价结果实行动态管理,并同步通报金融、发改、工信、工会等部门,与企业评先评优、信贷、项目申报等工作直接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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