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环保局关于泉南高速清流段 槽罐车追尾事故环境应急处置情况

日期:2018-09-10 16:17 来源: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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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9月9日1时,接电话通知,泉南高速清流石壁前隧道附近发生三氯甲烷槽罐车追尾事故。我局分管领导带领环境监察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9日下午,市政府程鹏鹰副市长带领市环保主要负责人和安监、高速交警、嵩口镇人民政府等相关人员再次赶赴现场,对后续处置工作及周边环境进行检查、监测,确保生态环境和道路交通安全。

  一、事件基本情况

  9月8日晚11时左右,一辆载有约30吨三氯甲烷的槽罐车(挂车车牌号:浙G3279挂,从江西运往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行驶至泉南高速(闽)B道246KM路段附近被货车追尾,造成槽罐车法兰破裂,少量三氯甲烷泄漏流入高速公路内侧雨水边沟。现场未使用消防洗消水,事发地周边无饮用水源等环境敏感点。

  二、应急处置情况

  接报后,我局和清流县环境环保局应急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在省环保应急中心指导下开展处置工作。结合现场情况,在高速公路内侧雨水边沟设置6道拦截沙土坝,将泄漏的三氯甲烷拦截在水沟内,没有排入高速路外环境。同时,调集2台罐车对泄漏的罐车进行倒罐,将截流在雨水沟内的三氯甲烷进行回抽,在9月9日8时完成了现场处置工作。

  由于处置及时,事件未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未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该事件为交通事故引发的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三、下一步工作

  全力做好后期处理工作,妥善处理在污染治理过程中产生的废物,避免造成次生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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