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财政局三明市计划生育协会关于下达2021年贫困家庭安居工程专项经费的通知
明财(社)指〔2021〕86号
各有关县财政局、计划生育协会:
为帮助农村计生贫困家庭逐步改善住房条件,根据省计生协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级生育关怀行动专项资金使用实施意见的通知》(闽计生协办〔2021〕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县贫困家庭安居工程专项经费25万元,其中:建宁、泰宁、宁化、清流、明溪五个扶贫开发县(共10户)按每户2万元补助,其他县(共5户)按每户1万元补助。
上述款项请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130599项“其他扶贫支出”科目,请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21年贫困家庭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明细表
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计划生育协会
202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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