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市委市政府苏区调研办实事项目资金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民政局(老区办):
为支持我市原中央苏区县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助力革命基点村和重点老区村扶贫攻坚,根据中共三明市委《关于支持和促进革命老区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明委〔2011〕78号)和三明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等单位〈关于三明市革命基点村和重点老区村市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明政办〔2011〕166号)文件的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县(市、区)2020年市委市政府苏区调研办实事项目资金 万元(具体详见附件),款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130504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科目。请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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