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市级配套资金并调整2020年度美丽乡村精品示范村奖补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1-04-06 10:47 来源: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 | | |
 明财(农)指〔2021〕13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根据《全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筹措使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闽财农〔2019〕51号)要求,现下达2021年度三明市乡村振兴试点村市级配套资金783万元,款列“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预算科目。

同时,根据《关于公布2020年度三明市美丽乡村精品示范村考评验收结果的通知》(明委振兴办〔2021〕2号)考核结果,对预下达的2020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奖补资金1617万元资金进行调整:一等3个县,各调增53.25万元;二等3个县,各调增0.25万元;三等6个县,各调减26.75万元(详见附件)。

请按照《三明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财农〔2021〕2号)要求,加强资金使用和绩效目标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1.2020年市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奖补资金调整表

   2.2021年三明市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配套资金安排表

  


   

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30日      

 

附件下载:

附件1 .xlsx


附件2 .xlsx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