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1年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1-07-06 10:30 来源: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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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财(社)指〔2021〕62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1年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的通知》(闽财社指〔2021〕2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县(市、区)2021年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项目名称: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代码:Z155110000004。该项指标收入列2021年“1100231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科目,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负责预算安排和资金下达;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应及时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并负责项目具体使用管理、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工作。

  各县(市、区)要切实管好用好衔接资金,落实绩效管理要求,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各级财政部门在向下一级财政部门拨付衔接资金时,应就中央、省、市、县级资金分别制发指标文件,确需通过一个指标文件下达不同层级资金的,要在指标文件中注明各级资金的名称及具体规模,并同步导入原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按时做好资金决算工作。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的经验、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

  附件:2021年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明细表

  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25日

附件下载:

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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