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老区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的通知
三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20年度老区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的通知
三明市民政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老区办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度老区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社指〔2019〕104号)和《省老区办关于2020年度老区专项资金拨付和使用管理的补充通知》(闽老区〔2020〕1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20年度老区专项扶贫发展资金25万元,款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130599项“其他扶贫支出”科目。
请按照《福建省革命老区扶贫建设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7〕44号)和《福建省老区办关于2020年度老区专项资金拨付和使用管理的补充通知》(闽老区〔2020〕1号)规定使用该专项资金,不得随意改变用途,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三明市财政局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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