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水利局关于下达2019年重点水土流失区建档立卡贫困对象非柴燃料市级补贴资金的通知

明财(农)指〔2019〕50号
日期:2019-08-19 15:27 来源:三明市农业局
| | | |

有关县(市)财政局、水利局:

  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重点水土流失治理区建档立卡贫困对象非柴燃料补贴政策的通知》(明政办〔2018〕19号)精神,为巩固水土流失治理成果,鼓励水土流失区贫困人口使用非柴能源,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燃料补贴政策,实现水土流失治理与脱贫攻坚有机统一,对水土流失率13%以上的乡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燃料补贴政策。经各县(市、区)农业局、水利局、财政局复核上报,全市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对象有3624户,10339人;市级补贴标准为每个贫困人口每年100元。经研究,现从市级征收的水土保持补偿费中下达补贴资金103.39万元(详见附件),专项用于重点水土流失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燃料补贴,款列“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科目列支。请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19年度三明市重点水土流失区建档立卡贫困对象非柴燃料市级补贴资金安排表

  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水利局

  2019年7月10日

附件下载:

附件.xlsx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