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第三批)的通知
三明市林业局,各县(市、区)财政局、林业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市县第三批)的通知》(闽财资环指〔2020〕16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2020年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565万元(详见附表),资金用于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勘界立标及“三区变两区”补助,收入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30210—自然保护等管理”预算科目。
资金使用应严格按照《福建省省级以上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7〕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加强省级以上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闽财农〔2019〕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各县应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
1.2020年三明市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第三批)安排表(森林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
2.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2020年)
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林业局
2020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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