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0-02-21 11:26 来源:三明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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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水利局,各县(市、区)财政局、水利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9〕133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20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41123万元(具体科目、项目详见附件)。

  按照水利部要求,2020年底前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支出进度必须完成80%以上,请各县(市、区)水利部门督促项目业主单位加快前期工作,财政部门加快财审进度。请严格按照《福建省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闽财农〔2017〕14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财政资金预算执行进度,按时完成绩效目标。

  附件:

  1. 三明市2020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安排表

  2. 三明市2020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任务清单

  3. 2020年三明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中央资金安排表

  4. 2020年水土保持中央补助资金安排表

  5. 2020年山洪灾害防治中央补助资金安排表

  6. 2020年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中央补助资金安排表

  7. 2020年水资源节约与保护、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综合治理试验县中央补助资金安排表

  8. 2020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表

  

  

  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水利局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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