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三明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记分制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日期:2022-03-23 10:09 来源: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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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增强《三明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记分制度管理办法》的公开性、透明度,扩大公众参与,现将市生态环境局起草的《三明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记分制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在2022年4月21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就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mhbwkk@126.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三明市三元区绿岩新村73幢三明市生态环境局(邮政编码:365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三明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记分制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三明市政府门户网意见征集栏目提交。

  联系电话:0598-8295109

  附件:《三明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记分制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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