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三明市数字经济发展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日期:2021-09-26 09:47 来源:市政府办
| | | |

  一、起草背景

  数字经济是指以数据资源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为认真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央网信办关于印发<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高技〔2019〕1616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福建)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2021〕5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2021年数字福建工作要点的通知》(闽政办〔2021〕26号)精神,培育和发展我市数字经济,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制定出台《三明市数字经济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基本特点

  《实施方案》围绕“数字新基建、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字化治理”等方向,提出我市数字经济发展的具体任务。一是坚持目标导向。以构建数字经济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技术创新体系、产业生态系统为发展目标,促进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推动全市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注重规划衔接。积极对照国家、省上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工作方案和2021数字福建工作要点,在数字经济要素、基础设施发展、深入转型融合等方向上保持总体一致;三是坚持区域特色。立足三明资源禀赋,围绕卫星应用、产业升级、数字治理等领域开展区域特色试验,为数字福建建设贡献更多三明经验。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分为三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方面。提出到2021年底,完成市级政务数据中心建设和重点乡镇以上5G网络覆盖,2022年底,部分重点任务完成预期目标,到2025年,实现规上制造业企业数字化比例超50%,产值200亿元以上。

  (二)重点任务方面。包括4大任务:

  1.加快数字新基建,打造数字政府建设标杆。提出扎实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做好政务数据和公用企业数据汇聚共享。积极推进“区块链+大数据”,在重点领域培育区块链典型创新应用项目。探索制定数据资源开发制度,积极拓展数据资源应用场景,为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应用提供更多“高含金量”场景条件。

  2.推进数字产业化,提升信息技术创新能力。提出对接省上数字经济园区提升行动,形成“头部企业拉动,配套企业跟进,产业集群发展”的发展格局。大力发展卫星及应用产业,鼓励卫星与各行各业融合应用。探索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着力突破芯片、电子元器件、关键软件和基础材料等核心关键共性技术。围绕柔性屏、宏基站、储能电池配套等重点领域,积极探索我市电子制造产业发展路径。

  3.赋能产业数字化,推动数字经济融合发展。提出数字农业、工业互联网建设、智能化服务业等三次产业转型升级路径。实施“设备换芯”“生产换线”“机器换工”,打造一批智能数字化车间。大力发展远程办公、在线展览展示、生鲜电商零售、“无接触”配送、新型移动出行、在线教育、在线医疗、在线研发设计等具有“在线、智能、交互”特征的新业态新模式。加强与科技研发平台及科研院所合作,鼓励企业向智能化制造研发。

  4.突出数字化治理,构建新型智慧社会体系。提出推进“一网统管”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各类部门单位与社会治理相关的工作平台和资源力量成建制入驻、集成化服务。坚持兼顾促进发展与风险防范并重,推动网络信息安全与数字经济发展良性互动。研究制定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标准规范,分级分类推进智慧城市(县域)建设。坚持“事业+产业”“产业链+”发展理念,不断深化数字技术在各个社会事业领域的应用,力争建立“专、特、新”数字治理三明模式。

  (三)组织保障方面。从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资金支持、强化招商引资、强化发展活力4个方面制定保障措施,努力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此外,《实施方案》附20项重点任务清单,确保实施取得积极成效。

  • 图片解读
  • 文字解读

2021093046.jpg

  一、起草背景

  数字经济是指以数据资源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为认真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央网信办关于印发<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高技〔2019〕1616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福建)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2021〕5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2021年数字福建工作要点的通知》(闽政办〔2021〕26号)精神,培育和发展我市数字经济,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制定出台《三明市数字经济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基本特点

  《实施方案》围绕“数字新基建、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字化治理”等方向,提出我市数字经济发展的具体任务。一是坚持目标导向。以构建数字经济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技术创新体系、产业生态系统为发展目标,促进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推动全市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注重规划衔接。积极对照国家、省上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工作方案和2021数字福建工作要点,在数字经济要素、基础设施发展、深入转型融合等方向上保持总体一致;三是坚持区域特色。立足三明资源禀赋,围绕卫星应用、产业升级、数字治理等领域开展区域特色试验,为数字福建建设贡献更多三明经验。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分为三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方面。提出到2021年底,完成市级政务数据中心建设和重点乡镇以上5G网络覆盖,2022年底,部分重点任务完成预期目标,到2025年,实现规上制造业企业数字化比例超50%,产值200亿元以上。

  (二)重点任务方面。包括4大任务:

  1.加快数字新基建,打造数字政府建设标杆。提出扎实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做好政务数据和公用企业数据汇聚共享。积极推进“区块链+大数据”,在重点领域培育区块链典型创新应用项目。探索制定数据资源开发制度,积极拓展数据资源应用场景,为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应用提供更多“高含金量”场景条件。

  2.推进数字产业化,提升信息技术创新能力。提出对接省上数字经济园区提升行动,形成“头部企业拉动,配套企业跟进,产业集群发展”的发展格局。大力发展卫星及应用产业,鼓励卫星与各行各业融合应用。探索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着力突破芯片、电子元器件、关键软件和基础材料等核心关键共性技术。围绕柔性屏、宏基站、储能电池配套等重点领域,积极探索我市电子制造产业发展路径。

  3.赋能产业数字化,推动数字经济融合发展。提出数字农业、工业互联网建设、智能化服务业等三次产业转型升级路径。实施“设备换芯”“生产换线”“机器换工”,打造一批智能数字化车间。大力发展远程办公、在线展览展示、生鲜电商零售、“无接触”配送、新型移动出行、在线教育、在线医疗、在线研发设计等具有“在线、智能、交互”特征的新业态新模式。加强与科技研发平台及科研院所合作,鼓励企业向智能化制造研发。

  4.突出数字化治理,构建新型智慧社会体系。提出推进“一网统管”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各类部门单位与社会治理相关的工作平台和资源力量成建制入驻、集成化服务。坚持兼顾促进发展与风险防范并重,推动网络信息安全与数字经济发展良性互动。研究制定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标准规范,分级分类推进智慧城市(县域)建设。坚持“事业+产业”“产业链+”发展理念,不断深化数字技术在各个社会事业领域的应用,力争建立“专、特、新”数字治理三明模式。

  (三)组织保障方面。从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资金支持、强化招商引资、强化发展活力4个方面制定保障措施,努力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此外,《实施方案》附20项重点任务清单,确保实施取得积极成效。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