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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运输合同的签乞(2)


为了正确核收运输费用和处理赔偿,托运人按一批托运的货物品名过多,不能在运单内逐一填记,或托运搬家货物以及同一包装内有两种以上的货物时,须提出物品清单一式三份,l份由发站存查;l份随同运输票据递交到站,)份退还托运人。除个人托运的物品外,可以使用具有物品清单内容的其它单据代替物品清单。根据国务院及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法今,需凭证明文件运输的货物,托运人应随同货物运单向车站提交证明文件,并在货物运单托运人记载事项栏注明文件名称,号码与出具证明文件的单位。车站在证明文件背面注明托运数量,并加盖车站日期戳。除按规定须留发站存查或须随同货物运单递交收货人之外,退还发货人。托运人对其提出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应负责任。需凭证明文件运输的货物有:受运输限制的货物。应施检疫的货物,爆炸品及枪支、蜜蜂。金属废料。放射性货物。放射性空容器。危规品名表内未列载的危险货物,以及为了保证货物运输安全和适应运输要求需提供有关文件的超限货物,挂运的自备机车、车辆。轨道起重机等。托运人未按规定提出证明文件,车站应拒绝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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