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票管理条例》在法律上的地位是什么?

日期:2014-06-24 11:3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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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它是一部行政法规。从法律层级上讲,它是我国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颁布的,它的法律地位低于全国人大及常委会颁布的法律,但高于行政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等。所以,原有行政规章和地方性法规、规章等和条例相抵触的,都得服从条例。 

  (2)它是一部管理色彩浓厚的行政法规。我国自1987年开始发行彩票,彩票的发行对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发挥了促进作用。但是,随着彩票发行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彩票发行品种的不断增加,尤其是在“西安宝马案”、“河北邯郸盗窃金库案”、“北京七星彩弃奖案”等在媒体上相继曝光后,社会上要求用法律手段管理彩票市场的呼声越来越高,所以,该条例应运而生。从条例的名称上看,也反映出条例具有浓厚的管理这一特点。

  (3)它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系统规范彩票管理工作的行政法规。1991年国务院曾发布《关于加强彩票市场管理的通知》,但是,它不像该条例这样系统规范了彩票的管理体制、运作原则、发行销售、开奖兑奖、安全管理、风险防范、资金监管以及法律责任等内容。可以说该条例的颁布是中国彩票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填补了中国彩票立法的空白,为彩票事业的健康发展夯实了制度基础,并将对中国的社会公益事业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4)它使射幸合同法律关系得以确立。彩票法律关系是在彩票机构和彩票购买者之间建立起的一种射幸合同关系,其特点是具有“以小博大”的输赢概率。民法通则和合同法没有规定射幸合同,因此赌债等射幸契约关系不受民事基本法律的保护。条例第一次确立了射幸合同法律关系的合法性,但仅限于彩票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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