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申报2016年度三明市小微企业专利发展专项资金”有哪些要求?

日期:2017-02-24 17:3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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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根据《三明市小微企业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申报2016年度三明市小微企业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的申报对象符合以下条件:

  (一)2016年度获得授权专利且第一专利权人为三明市辖区内的小微企业。

  (二)2015年度获得福建省专利奖的小微企业。

  需要提供的申报材料如下:

  (一)申报省专利奖奖励的小微企业,提供以下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获福建省专利奖文件复印件;

  (二)申报授权专利奖励的小微企业,提供以下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1.三明市小微企业专利授权奖励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专利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相关事项可参考:三明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申报2016年度三明市小微企业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明知〔2017〕2号)

  http://xxgk.sm.gov.cn/szfgzjg/kjj/zfxxgkml/gfxwj/201702/t20170216_63716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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