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0510-30-2023-00003
- 备注/文号: 明应急〔2023〕8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2-27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三明市应急管理局权责清单(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清单》)已经局务会研究通过,报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备案。《清单》依法明确了市应急管理局权责事项191项,其中:行政许可13项,行政处罚137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监督检查6项,其他行政权力5项,公共服务事项1项,其他权责事项22项,行政确认1项,现予公布。
附件:三明市应急管理局权责清单(2022年修订)
三明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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