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01-0300-2019-00230
  • 备注/文号: 明政办〔2019〕21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 2019-04-08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人民政府2019年规章立法计划的通知
明政办〔2019〕21号
来源:三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时间:2019-04-16 14:38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三明市人民政府2019规章立法计划》201943市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三明市人民政府拟定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按照立法计划安排和序时进度要求,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完成年度立法任务。

加强立法工作的沟通协调立法项目责任单位明确立法联络人,并将联络人和联络方式于412日前报至市司法局(联系人:郭文明,联系电话:8283981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48

(此件主动公开)


三明市人民政府2019年规章立法计划

 

一、制定项目

《三明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司法局)

进度安排:市城管局组织起草,于20199月向市政府报送草案送审稿,市司法局审查修改后形成规章草案,11月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预备项目

《三明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公安局

进度安排:责任单位组织立法调研、起草,201911月提交立法调研起草情况报告。

三、调研项目

(一)《三明市水电站生态环境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水利

(二)《三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办法》(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进度安排:责任单位组织开展立法前期调研,201911月提交立法调研论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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