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00-0300-2022-00227
  • 备注/文号: 明政文〔2022〕95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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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规划的通知
明政文〔2022〕95号
来源:市政府办 时间:2022-10-11 23:02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三明市“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规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明市人民政府        

2022109

 


 

 

 

三明市“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规划

 

 

 

 

 

 

 

 

 

 

2022年9月

 

 

 

 

  

前   言 5

第一章  开启生态文明建设新征程 7

第一节 “十三五”建设成效 7

第二节 “十四五”面临的形势 14

第三节 总体思路 19

第二章  优化国土空间布局 24

第一节 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国土空间 25

第二节 建立科学合理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26

第三节 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制度 27

第四节 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 30

第三章  巩固提升高颜值生态环境 34

第一节 提升国土绿化质量 34

第二节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 37

第三节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40

第四节 强化生态环境风险防控 49

第四章  发展绿色低碳经济体系 51

第一节 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 52

第二节 开展碳达峰行动 60

第三节 推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 62

第四节 构建绿色技术创新体系 66

第五节 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支撑体系 69

第五章  健全生态文明体制机制 71

第一节 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72

第二节 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 75

第三节 强化绿色发展评价考核机制 77

第四节 健全环境治理监管体系 79

第六章  培育良好社会风尚 81

第一节 加强新时代生态文化建设 81

第二节 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83

第三节 建立健全政策体系 84

第七章  保障措施 85

第一节 加强统筹协调 85

第二节 突出项目带动 85

第三节 完善投入机制 86

第四节 统筹督促检查 86

第五节 强化法治保障 87

 


前   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总结人类文明发展规律,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大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开创了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时代,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三明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重要的孕育地和创新实践地,生态文明建设起步早、力度大、亮点多。19974月时任福建省委副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在将乐常口村考察时就极具前瞻性地提出“青山绿水是无价之宝,山区要画好‘山水画’,做好山水田文章”。20213月习近平总书记再次亲临三明考察指导工作,对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新的重要指示,强调“尊重群众首创精神,积极稳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创新,探索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对三明的重要指示为三明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本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一系列决策部署和《福建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福建省“十四五”生态省建设专项规划》《三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为编制依据,进一步明确“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是指导三明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基础性和纲领性文件。

本规划的基期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2025年,远期目标展望至2035年。


第一章  开启生态文明建设新征程

 

进入新时代,我国转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国家发展总体布局,建设“美丽中国”已经成为民心向往之的奋斗目标。我们要认真把握这个历史机遇,充分发挥三明的基础和优势,开启生态文明建设新征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入快车道,全力打造生态文明的“三明样本”,建设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美丽家园,发展更高质量、更有效率的绿色产业体系,形成科学健康文明安全美好的生活方式,迈步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

 

第一节 “十三五”建设成效

 

“十三五”时期,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人民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嘱托,大力开展“青山绿水是无价之宝”的三明实践,有序推进生态文明各项工作,确定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生态文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稳步推进,有力推进了生态环境“高颜值”和经济发展“高素质”协同发展。

一、改革创新持续深化,多项成果全国推广

创新考核机制。出台《三明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实施地区差异化考核机制,取消宁化、泰宁等8个县地区生产总值考核,实行生态保护优先和农业优先的绩效考评方式,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生态文明的政绩观。三明市先后成为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典型示范区、国家森林城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泰宁县、明溪县、将乐县、建宁县、宁化县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将乐县获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泰宁县成功列入首批国家级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县。深化林业改革。2018年三明市和沙县被国家林草局确定为第二轮全国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区。率先探索形成股权共有、经营共管、资本共享、收益共盈的“四共一体”经营模式,林地规模经营走在全国前列。“林权按揭贷”“福林贷”“支贷宝”“益林贷”等林业金融产品纵深推进,“福林贷”作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第二批改革成果在全省复制推广,并被国家发改委作为典型案例呈报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率先推出“林票”制度改革,形成了森林保护系统化、林权流转规范化、林地经营规模化、林业资源资本化的集成化林业发展格局。深化环保改革。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排污权交易、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三项改革先后得到中央、省深改办肯定。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改革首开全国先河,并在2018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推进会上作典型发言;生态执法体制改革亮点纷呈,市、县法院、检察院均成立生态审判庭和生态检察处,尤溪县成立了全市第一个生态侦查大队,永安市在全省成立首支生态环保警察队伍,明溪县创新生态司法保护发出全国首份“护鸟令”,泰宁县率先成立了公安、法院、检察院、环保“四方联动”的生态执法机制。深化水利改革。全面深化“河长制”,建立六项工作制度,2019年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三明市河长制指挥管理系统”荣获2019年福建省电子政务十佳案例。20186月,清流、宁化、连城、长汀等“两地四县”共同签订《关于建立闽江源跨区域、跨部门生态保护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开创了“河长制”跨区域、跨部门生态保护协作机制之先河。

二、生态建设持续实施,多项指标位居全省前列

设立全省最密集的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全市现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5处(102.13万亩)、省级6处(26.59万亩)、自然保护小区711处(125.95万亩),国家级森林公园6处(18.7万亩)、省级19处(18.6万亩),两级森林公园数量均居全省第一,国家湿地公园(含试点)2处(5.2万亩),是全省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最密集的设区市。持续推进国土绿化。全市每年植树造林20多万亩,2021年全市森林覆盖率78.88%,森林蓄积量达1.86亿立方米。系统实施生态保护修复。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以闽江上游生态环境系统治理和整体修复为核心,实施水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水土流失治理等五大重点工程,有序推动103个修复试点项目,完成投资51.18亿元,将乐县打造“绿水青山”赢得“金山银山”经验做法获国务院督查表扬。统筹推进人居环境提升。把绿色生态理念融入城镇化全过程,推进“山、水、城”“人、城、市”深度融合,荣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2020年全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5.06平方米,成为国家森林城市,所辖县(市、区)在全省率先实现省级森林城市全覆盖,在全国首推“森林惠民、森林富民、森林育民”的森林城市创建理念,得到国家林草局肯定。梯次推进富有“绿化、绿韵、绿态、绿魂”的生态振兴乡村建设,全市1219个村达到“绿盈乡村”标准,占全市行政村的70%以上。实现城区绿化覆盖率43.1%、村庄绿化率36.6%、道路绿化率89.5%、水岸绿化率90.7%

三、生态保护持续加强,环境质量全省领先

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保措施,持续探索推出一批符合三明实际的改革举措,着力构建良好自然生态系统,让三明的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坚持环保优先。全面实施《福建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多规融合。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建立统筹协调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泰宁县成为首批国家级主体功能区试点示范县和全国首批制定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负面清单的县域。推进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完成各县(市、区)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管理,严格项目环境准入,对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相关规划、不能达标排放、不符合功能区要求、不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严格保护森林资源。以最为严格的保护、用途管制制度,严守生态红线,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初步形成具有三明特色的生态空间保护格局。创新森林资源管护机制,在实行“网格化、精细化、智能化、社会化”管理模式的基础上,永安创新“公司化管理、专业化标准、社会化服务、精细化护林”森林资源巡防大队模式,尤溪创新林业站长“一带三”管理模式,成效显著。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围绕建设“水净、河清、天蓝、地绿、居怡”的美丽三明,深入实施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治水治气治土三大战役统筹推进、全面发力。全市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29.45%16.32%43.79%42.93%,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2020年市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为100%,达标率位列全省第一,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83,各县(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均为100%,进入全省空气质量排名前10名的县级城市数量居全省第一。在全省率先消除Ⅳ类及以下水体,沙溪、金溪、尤溪三条主要水系18个国(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100%,水质状况为“优”,全市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水环境质量位列全国第25位、全省第一,是全省首个进入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排名前30位”“水质变化情况排名前30位”双榜单的城市。建设美丽乡村546个,建成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50个、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100个。

四、生态产业持续培育,现代产业体系逐步成型

坚持生态优先,加快推进传统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三次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实现老工业基地“老树发新枝”,“十三五”期间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21.2%大力发展文旅康养产业。积极打造“中国绿都·最氧三明”品牌,大力发展“森林”“运动”“康复”“养生养老”和“职工疗休养”等康养业态。三明市被列为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建设市,泰宁县、尤溪县被列为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建设县,泰宁县、尤溪县、将乐县被列为福建省森林养生城市。2020年全市文旅康养产业总产值达到640亿元。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打造“生态三明·绿色农业”品牌,实施粮食生产能力提升工程,发展名优特水果、茶产业、花卉苗木、木本粮油、道地药材、食用菌和现代渔业等特色种养业,延伸产业链,形成高优粮食、精致园艺、生态养殖等五大优势特色产业。2020年,特色现代农业全产业链产值达1620亿元。推动传统工业绿色转型。围绕冶金及压延、汽车及机械装备、林产加工、纺织等传统产业,以智能化升级、集群化发展等为重点,进行改造提升,促进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发展。“十三五”期间,累计创建2家国家级绿色工厂、10家省级绿色工厂、2个省级绿色园区、2家省级绿色供应链企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依托氟化工产业技术研究院、永清石墨烯研究院等产业创新平台,以突破关键技术、提高核心竞争力、壮大产业规模为主攻方向,生物医药、石墨(烯)、稀土新材料、氟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产值年均增长20%以上,促进规模化、集群化、高端化发展。

五、生态监管持续强化,生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新建多座空气、地表水自动站。建立了环境质量会商制度,动态掌握环境质量状况,精准实施环境治理措施。全面推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制度。积极推进生态环保智慧监管云平台建设,精准高效支持环境污染管控。深化环境监管机制创新,全面实施网格化环境监管模式,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和流域网格交叉执法机制,持续开展“清水蓝天”“清废行动”“执法大练兵”“重点污染源测管联动”等环保专项执法行动。完善林业防灾减灾体系,完善监测预警体系、检疫御灾体系、防治减灾体系,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年平均发生面积39.44万亩、成灾率低于1.29‰,控制在省定指标以内,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全面推进环境风险全防全控,全面强化突出环境问题治理,切实化解重点环境风险隐患,全市环境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

 

专栏1:三明市“十五”生态文明建设主要目标完成情况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2020年目标值

2020年完成值

1

耕地保有量

万公顷

18.67

19.65

2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万公顷

1.3021

1.1219

3

单位GDP用地面积

/万元

比“十二五”末下降23%

比“十二五”末下降37.46%

4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完成省下达指标

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5

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

%

控制在省下达的指标内

完成省下达指标

6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

%

19

14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2020年目标值

2020年完成值

7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

立方米

64

48

8

农田灌溉水有效系数

%

0.542

0.562

9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

化学需氧量

万吨

控制在省下达的指标内

2015年分别下降43.79%

氨氮

万吨

控制在省下达的指标内

2015年分别下降42.93%

二氧化硫

万吨

控制在省下达的指标内

2015年分别下降29.45%

氮氧化物

万吨

控制在省下达的指标内

2015年分别下降16.32%

10

明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

95

100

11

城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

ug/m3

24

22

12

地表水优良(达到或优于类)比例

%

100

100

13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

%

88

90

14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98

98

15

森林覆盖率

%

73.87

78.73

16

森林蓄积量

亿m3

1.73

1.86

17

陆地受保护地区占土地面积比重

%

25

26

18

水土流失面积占土地面积比重

%

8.57

7.59

注:指标除38为预期性指标,其它为约束性指标。

 

第二节 “十四五”面临的形势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内外宏观环境发生深刻变化,经济社会发展呈现新的阶段性特征,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我们要把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对优质公共生态产品的向往,切实提高站位、服务大局,改革创新、注重实效,振奋精神、主动作为,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

一、面临的主要机遇

——全球面临严峻的气候变化问题为生态文明建设带来了重大机遇。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一体治理山水林田湖草沙,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为“十四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奠定了坚实基础。从国际看,全球产业绿色化、贸易绿色化、投资绿色化、援助绿色化趋势明显,绿色发展、应对气候变化、海洋污染等已成为重大国际议题。我国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既是我国向世界作出的庄严承诺,展现我国负责任大国形象,也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变革,为推动生产和生活体系向绿色低碳转型带来了新契机。

——优惠政策叠加为三明生态文明建设带来的重要红利。生态文明建设是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是《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确定的重要任务。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支持福建建设全国首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支持三明建设全国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国务院出台《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明确支持三明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支持三明推动海峡两岸乡村融合发展,为三明生态文明建设,推进“青山绿水是无价之宝”的实践探索提供了重要的政策支持。

——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优质公共生态产品的向往为生态文明建设注入了强大动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就是着眼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民意基础和强大动力。

——推动高质量发展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广阔空间。生态文明是人类为保护和建设美好生态环境而取得的物质成果、精神成果和制度成果的总和,既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又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十四五”时期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都对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面临的挑战

——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存在着规模小、技术含量低的问题。近年来,我市为了保护青山绿水,主动关闭、淘汰一大批落后产能,改造升级一批传统企业,也付出了经济总量增长、财政收入速度不够快等代价,但是仍然存在着产业结构不尽合理,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未得到根本转变等问题。特别是传统的林产加工、纺织产业和机械装备产业仍然处在产业链前端、产业链不长,“专精特新”产品少;氟新材料、硅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科研力量薄弱,推动链条向下游延伸、产品向中高端攀升动力不足;文旅康养产业存在“酒香也怕巷子深”、人气不旺,地理标志、绿色食品、名牌农产品企业初加工居多、附加值低等等,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面临瓶颈制约,影响着生态文明建设的顺利发展。

——产业资源依赖与经济低碳转型的矛盾在不断突出。三明市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将带来能源消费需求的刚性增长。产业重型化特征明显,发展经济必然会占用较多的生态空间和环境容量,所带来的能源需求与温室气体排放也必将快速增长,而通过能源结构调整大幅降低碳排放水平需要时间,产业资源依赖与经济低碳转型的矛盾在不断突出,生态约束趋紧,制约因素较多。

——环境改善与经济协调发展仍存在一定差距。生态环境质量处于高位运行,大气、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全省前列,未来将面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的空间较小、老百姓对生态环境质量要求更高的双重压力。目前,重点流域部分断面水质难以稳定达标,小流域治理成效还不稳固,“十四五”期间,我市国控断面增加到19个,省控断面增加到36个,流域水质保持高水平的难度加大。位于核心城区的三钢通过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污染物削减空间越来越小。臭氧污染已日益凸现,在现有的技术水平和能源结构下,未来经济发展带来的氮氧化物和VOCs等臭氧前体物排放量还将增大,臭氧防控难度逐步加大。此外,局部生态破坏问题依然存在,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短板尚未补齐,新兴污染物还未得到充分重视,健康危害和风险将逐渐暴露。

——环境监管和风险防控能力有待强化。按照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要求,资源损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在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中仍需加强,生态环保责任落实、生态补偿机制、生态环保差异化考核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体制机制创新需进一步深化。环境监管执法力度要求不断加大与执法监管能力相对不足之间的矛盾凸显,城乡环境治理体系尚未统一,县级环保监测机构不足,派驻机构监管执法力量较弱,环保机构尚未全面延伸到乡镇一级,难以适应新形势下依法严管的要求。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和联动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环境应急资源储备和应急预案的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环保要求不断提高与环境治理能力相对不足之间的矛盾愈加凸现,环保统一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环保联动监管机制尚未真正形成。

 

第三节 总体思路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关键时期,要深刻认识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辩证统一关系,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闽、来明考察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并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持续深化“青山绿水是无价之宝”的三明实践探索,奋力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布局,实施碳达峰碳中和行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实现三明经济发展“高素质”、生态环境“高颜值”、人民生活“高品质”,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打造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的“绿色样板”,让“青山绿水”成为三明名扬四海的品牌。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生态文明建设的体制机制,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抓紧抓实抓细抓到位,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以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战略引领。突出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目标,正确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科学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

——坚持绿色发展。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用地结构调整,推进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通道进一步拓宽,全市绿色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

——坚持共治共享。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秉持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广泛推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凝聚绿色共识,把建设美丽中国转化为全体人民自觉行动,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系统推进。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找准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强化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环境,强化绿色发展法规和政策保障。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构建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考核的制度机制。   

三、建设目标

2035年远景目标:绿色发展内生动力显著增强,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质量、绿色经济发展、资源能源集约利用国内先进、局部领先,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成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的“绿色样板”。

“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主要目标:锚定2035年远景目标,综合考虑三明市生态文明建设基础、发展趋势和发展条件,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坚持守正和创新相统一,今后五年生态文明建设要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绿色经济发展质量更高。聚焦“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绿色发展导向全面树立,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有力推进,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绿色工业、绿色农业、现代服务业繁荣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不断发展壮大,经济结构更加优化,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化改造深入推进,基本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

——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更优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持续强化,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修复统筹推进,国土空间治理体系更加健全,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国土空间格局。

——资源能源利用更高效。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建成,清洁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至60%以上,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在2020年基础上逐年降低,强制性清洁生产的企业审核实施率达100%,确保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十四五”节能降耗目标任务。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强化用水指标刚性约束,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完成省上下达我市“十四五”期间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

——生态环境更优美。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全国领先,全市森林覆盖率保持在76.80%以上,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得到巩固,设区城市优良空气天数比例达到99%以上。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高于95%,县级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60%。“让青山绿水永远成为福建的骄傲”,把“中国绿都˙最氧三明”城市品牌擦得更加亮丽。

——城乡人居环境更宜居。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基本形成,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市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建制镇、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7%,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行动全面推广落实,人居环境更加宜居,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完善,公众普遍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美丽城市、美丽城镇、美丽乡村品质持续提升,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得到不断满足。

——生态文明治理体系更完善。认真落实绿色发展评价考核、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现代环境治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等制度体系,生态文明现代治理效能持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专栏2:三明市“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主要目标

类别

序号

指 标 名 称

单位

2020年完成情况

2025年目标值

属性

绿色

生产

1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20.5

完成省下达目标

约束性

2

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

%

5.78

完成省下达目标

约束性

3

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例

%

14

完成省下达目标

约束性

4

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

%

比“十二五”末下降37.46%

完成省下达目标

预期性

5

万元GDP用水量

立方米

83

60

约束性

6

用水总量

亿立方米

22.49

23

约束性

7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0.562

0.5711

预期性

8

耕地保有量

万亩

19.65

完成省下达目标

约束性

9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万亩

1.1219

不突破省下达指标

约束性

类别

序号

指 标 名 称

单位

2020年完成情况

2025年目标值

属性

绿色

生态

10

主要污染物(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

万吨

-

完成省下达目标

约束性

11

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

100

100

约束性

12

地表水质量劣Ⅴ类水体比例

%

0

0

约束性

13

小流域达到或好于Ⅲ类水质比例

%

96.9

完成省下达目标

预期性

14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93

完成省下达目标

预期性

15

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

%

90

有效保障

约束性

16

地下水质量(区域点位)Ⅴ类水比例

%

-

完成省下达目标

约束性

17

森林覆盖率

%

78.73

76.8

约束性

18

森林蓄积量

亿立方米

1.86

1.99

约束性

19

水土保持状况良好的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

%

92.41

92.9

预期性

20

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比例

%

-

有效保障

预期性

绿色

生活

21

三明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

100

完成省下达目标

约束性

22

城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

μg/m³

22

完成省下达目标

约束性

23

污水处理率

%

>90

95

预期性

24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98

100

预期性

25

城市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

%

73.63

75

预期性

注:挥发性有机物减少、地下水质量(区域点位)Ⅴ类水比例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城市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为新增指标暂无2020年完成情况。

 

第二章  优化国土空间布局

 

坚持实施区域协同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发展战略,把生态和安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优化区域空间布局,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新型城镇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一节 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国土空间

 

落实生态优先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三明自然环境禀赋与社会经济条件,根据生态保护、农业生产和城镇建设需要,科学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统筹优化各类资源要素配置,推动形成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的可持续发展国土空间格局。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构建“一核三区”市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一核指由三元、沙县、永安组团发展形成的市域核心;三区分别指尤溪、大田对接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和福州都市圈形成的协同发展示范区;明溪、清流、宁化发挥特色资源产业优势形成的新兴产业集聚区;建宁、泰宁、将乐发挥绿色生态优势形成的绿色产业发展区。

——强化生态安全格局。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要素,构筑网络化的生态安全格局。重点保护三明西部的武夷山脉、中部的玳瑁山脉和东部的戴云山脉三大生态屏障,以及滋养三明市域的沙溪流域、金溪流域、尤溪流域三大水系廊道;突出保护“闽江源-大金湖”区域生态核;全力保护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极重要区组成的生态绿心。

——保障农业生产格局。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因地制宜确定农业生产空间,将上级下达的各项指标和改造任务层层分解,逐级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健全完善耕地保护考核机制。推进特色现代农业集聚区建设,培育发展以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以及“一村一品”专业村为体系的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格局。

——完善城镇体系格局。围绕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大战略部署,紧抓高质量城镇化与生态文明理念,构建高效城乡体系结构,塑造优质城市空间形象,打造多中心网络化城镇体系布局,完善“市域中心城市——县域中心城市——重点镇——一般镇乡”的城镇体系。

 

第二节 建立科学合理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以保护自然、服务人民、永续发展为目标,加强顶层设计,理顺管理体制,创新运行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完善政策支撑,建立分类科学、布局合理、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对现有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区(点)、自然保护小区、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等各类自然保护地开展综合评价,按照保护区域的自然属性、生态价值和管理目标进行梳理调整、归类、优化整合,逐步建立统一的分类分级管理体系。到2025年,初步建成以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建立自然保护区分级管理模式。国家级保护区建立“管理局-管理所-检查哨卡-护林员”四级管理架构,省级保护区建立“管理处-检查哨卡-护林员”三级管理架构。建立资源管护责任共同体,闽江源、君子峰、龙栖山、天宝岩、峨嵋峰等5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与社区成立联合共管委员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将“自然保护区(含自然保护小区)面积”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生态环保目标责任书,确保“保护面积不减少、保护强度不降低、保护地性质不改变”。

 

第三节 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制度

 

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制度。构建全市统一的“三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划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边界,完善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监测评估预警和实施监管机制,逐步形成三明市、县规划的协调统一。

一、构建科学有效的空间规划体系

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加强空间发展统筹协调,依据国家、省和全市重大战略和重大生产力布局,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为基础,构建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加快推进市、县、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因地制宜开展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

——统筹划定三区三线。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边界,科学布局生

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统筹优化各类资源要素配置,促进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国土空间格局。

——实现“多规合一”。完善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监测评估预警和实施监管机制,统一编制市、县、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形成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为自然资源保护、各类开发建设、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各层次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编制提供基本依据,实现“多规合一”。

二、健全国土空间分类管控机制

坚持宜水则水、宜山则山、宜粮则粮、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对所有国土空间分区分类实施用途管制,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三线一单”)强化区域空间生态环境保护。

——保护修复农业空间生态功能。加强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对永久基本农田严格管控,强化质量建设,不断提升农业生产空间的生态功能。探索建立特色优质农产品规模化生产基地,促进农业规模化、生态化、品牌化,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乡村振兴。通过迁村并点、改造设施和整理复垦等方式,对空心村、零星分散的偏远村庄和受地质灾害影响的村庄进行综合整治,盘活农村废弃、闲置、低效利用的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集约化水平。

——推进城乡建设用地集约高效。结合三明城镇产业发展需求,综合考虑区域重大基础设施与铁路网、高速网、公路网等重要交通廊道布局,合理确定城镇发展规模,划定城镇开发边界。明确市域重点保障空间、重点引导区域和重点控制区域,统筹协调全市建设用地布局,做大中心城区,加快三元、沙县、永安组团发展,重点保障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和生态新城、三明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各省级开发区等建设。总结推广沙县区、泰宁县城乡建设品质提质增效经验做法。增强县城公共服务能力,推进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提升人口就地城镇化水平。

——强化生态空间管控。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严守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根据国土空间规划,优化调整生态空间格局,强化生态空间用途管控。结合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国家级试点建设,在市域规划形成“三大流域、十大生态控制区”,通过实施差异化的环境管控目标和建设、治理、防控重点,保护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态要素,构筑生态安全底线。探索建立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与生态产品开发权益挂钩机制,支持生态功能区把发展重点放到保护生态环境、提供生态产品上,支持生态功能区人口逐步有序转移。加快建设革命老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示范区。

 

专栏3:生态空间管控

“三大流域、十大生态控制区”生态空间管控格局:“三大流域”即闽江流域三明境内的金溪、沙溪、尤溪等三条主要河流及其支流形成的三大流域。“十大生态控制区”即包括闽江源—大金湖、九龙溪下游两片以综合生态保育为主的生态控制区,九龙溪上游、东牙溪两片以水源涵养为主的生态控制区,龙栖山—金溪下游、枕头山两片以生物多样性为主的生态控制区,尤溪下游以水土保持功能为主的生态控制区,尤溪上游以地灾综合防治功能为主的生态控制区,沙溪上游以矿山修复治理为主的生态控制区,沙溪下游以水环境综合治理为主的生态控制区。

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工程: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加强自然保护区设施和能力建设,构建自然保护区监测、监管与评价预警系统。加大现有11处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保护管理能力建设、科研监测和宣传教育建设力度。自然公园建设工程,加快自然公园归并整合和监管能力建设。完成33个省级以上自然公园的归并整合与确界立标。

 

第四节 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

 

加快推进以人为中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统筹城乡绿色低碳发展,建设美丽城市、美丽城镇、美丽乡村,构筑宜居宜业美丽家园。

一、把准功能定位

支持三明中心城市组团发展,主动承接人口、产业等资源转移,抓住行政区划调整机遇,提升三元中心城市核心区功能,拓展沙县枢纽经济功能,强化永安高端制造业功能,推动“三沙永”组团发展、融合发展、一体化发展;积极培育专业功能县城,支持有资源、交通优势的县城发挥特长构建重要城镇化节点;合理发展农产品主产区县城,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集聚,做优做强农产品加工业和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有序发展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城,为保护修复生态环境、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提供支撑。

二、全面提升城镇品质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深入实施融山、融水、融城工程,十四五期间完成14.65万户老旧小区改造,启动2000年至2005年间建成、基础设施不完善的1.95万户老旧小区提升工程,引导“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转变。优化城市道路功能和路网结构,中心城区平均路网密度提升至6.5公里/平方公里以上,公共停车场泊位比提升至0.8,有效缓解交通拥堵和停车难问题。加强城乡生态系统性修复,建设城市森林、城市绿地、城市绿道、亲水空间,提升绿化美化彩化水平,到2025年,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1%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5.1平方米以上,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75%

——实施城市提升行动。推进海绵城市、韧性城市建设,提升城市抵御冲击和应急保障能力。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支持智慧社区应用和平台建设,推动生态网络共建和环境联防联治,推进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深化应用场景建设,升级改造城市基础设施和智能化管理,实现“住有宜居”“智慧社区”。出台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实施方案,逐步提高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比例,推动快递绿色综合治理。发展绿色建筑,推广绿色施工和绿色物业管理。推广节能低碳型交通工具,推进城市公交枢纽、停车场等充电设施设备的规划与建设。推进建设全龄友好城市,因地制定实施风雨连廊建设,推进市区公园绿地老年儿童微游乐场所建设改造提升工程,完善服务体系,逐步探索建立完善人口相适配的婴幼儿托育、社区养老、残疾人托养等服务体系。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稳步推进居民生活低碳化。

三、建设新型绿色城镇

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增强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引导产业、人口等要素向县城集聚。

——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要素配置。统筹布局教育、医疗、文体等各类公共服务资源,促进县城中心区配套功能提升、人居环境改善,提高县城吸引力、集聚力。

——实施县域差异化发展。尤溪、大田要积极对接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和福州都市圈,重点发展纺织、机械装备等优势产业,加快新阳中心片区建设,打造闽中协同发展示范区;明溪、清流、宁化要发挥特色资源优势,重点发展新材料、新能源、新医药等产业,加快差异化发展,打造新兴产业集聚区;建宁、泰宁、将乐要发挥绿色生态优势,重点发展文旅康养、特色现代农业、循环经济等产业,打造绿色产业发展区。

——推进城镇绿色发展。创建绿色低碳社区,加快建设城市群一体化绿色交通网。提高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建成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推动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规划引领,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全市共1736个行政村,2021年已累计完成533个村庄规划编制,2022年计划完成513个村庄规划编制,累计完成1046个村庄规划编制,2023年实现村庄规划管控全覆盖。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乡村水、电、路、气、通信、广播电视、物流等基础设施,推行农业绿色低碳发展,提升美丽乡村品质。

——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创建一批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发展生态健康养殖和现代高效林业,推动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

——探索建立农村环境治理体系。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有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干湿”分类,不断扩大分类覆盖面,加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加强设施运行管理,稳步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加快补齐饮水安全短板,推进规模化集中供水,实现环境治理全域化、村容村貌品质化、运营管护长效化,推动全市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到2025年,建制镇、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97%以上,农村有机垃圾生态处理机制基本建立。

——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落实好农房建设“两统筹、两统管”机制,编制和完善《乡村建筑风貌导则》《农村建房标准图集》,推行县乡村“房长制”,强化农村建房质量安全监管,有序推进农村既有裸房整治,打造一批环境整治、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活化利用、产业发展效果比较突出的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品牌。到2025年,实现全市“绿盈乡村”占比达到90%,县级以上文明村和文明乡镇占比达75%

 

第三章  巩固提升高颜值生态环境

 

巩固提升国土绿化质量,深化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持续打好良好环境保卫战,让“林深水美人长寿”的三明特色更加突显。

 

第一节 提升国土绿化质量

 

以增绿增质增效为主攻方向,以组织实施高质量造林绿化“五百工程”为抓手,持续推进造林绿化和森林质量提升,坚持山上山下、城市乡村、绿化美化统筹推进,持续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建设森林城市,加快乡村绿化美化。

一、推进造林绿化

抓好重点区域造林,加快建设沿江、沿路及环城一重山“两沿一环”森林景观带。优化树种结构,加快针叶林、桉树纯林改造提升,恢复地带性植被,着力培育异龄林、混交林、复层林。在森林火灾多发区域、电力线路走廊等营建木荷、火力楠、油茶等生物阻隔带,在水土流失重点区、重要水源涵养区持续推进林分修复。

二、提升森林质量

持续推进乡土阔叶树种造林,开展林下补植套种阔叶树,大力营造混交林,推动高价值森林资源培育。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和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等政策资金,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启动与中林集团、闽西南基金等央企、省企合作建设国家储备林项目,持续推进国家战略性资源储备基地建设,构建树种多样、材种优化的生态型木材战略资源储备林体系。立足三明实际和特色,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实施、高质量培育高价值林分,精准提升森林质量,供给可观可赏的优质生态产品,打造国家森林经营示范标杆市。

三、推进城乡绿化美化

持续推进森林进城,利用城市有限的土地最大限度地增加森林绿地面积,积极发展以林木为主、便民实用的公园绿地,增加市民休闲活动空间,促进城区森林分布网格化,拓展城市生态空间。支持各县(市、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县城),继续争取创建省级森林村庄,以建设森林村庄为载体,传承乡村自然景观风貌和乡土特色文化,充分利用农村“四旁”地植绿添彩,营造乡村风景林,建设乡村公园,强化绿化成果管护,打造生态宜居乡村,促进乡村振兴。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继续深化实施“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活动项目,提高公众义务植树尽责率。

四、促进花卉产业发展

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因地制宜发展花卉产业。支持物联网等先进技术在花卉生产中的推广应用,培育壮大生产经营主体,创建和培育优势花卉品牌,扶持龙头企业做优做强。加快花卉市场流通体系建设、产业链延伸和闽台两岸花卉合作交流。

 

专栏4:国土绿化美化工程

创建100个以上省级森林村镇。以路网、水系、“四旁”绿化和乡村公园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树木进村、森林环村,提升城乡绿化美化水平,到2025年全市创建2个国家森林县城、10个省级森林城镇、100个省级森林村庄。

建成100公里以上森林景观带。巩固提升城乡、重要交通走廊和水系两侧的森林生态景观,重点推进“两沿一环”“两带一窗口”绿美示范片建设到2025年建成森林景观带100公里、景观林达1.5万亩以上。

建设100万亩木本油料林基地。以新造和低产林改造的方式,加快建设木本油料基地,到2025年全市建成木本油料林(含油茶、无患子等)基地100万亩。

建好100个珍贵树种造林示范区。大力推广闽楠、檫树、红豆树等珍贵用材树种,促进林种树种结构调整,打造珍贵树种造林示范区,在前期建设基础上,到2025年全市建成珍贵树种造林示范区100个、完成珍贵用材树种造林30万亩以上,进一步调整优化林种树种结构,满足人民群众对珍贵木材的需求。

建设100万亩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国家储备林项目,到2025年全市完成集约人工林栽培12万亩,现有林改培或退化人工林修复88万亩,进一步提升森林经营质量,增强木材储备和供给能力。

 

第二节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

 

秉持“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科学理念,构建山水林田湖草矿生态保护修复格局,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推动生态文明共建共享,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新格局。

一、维护生态系统稳定

以沙溪、金溪、尤溪为主要水生生态廊道,以限制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点状分布的禁止开发区域为保护点,重点加强森林资源保育、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土壤保持,协调资源开发、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关系,维护生态系统稳定及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二、加强重点区域生态修复

巩固提升闽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成效,全面推动沙溪、金溪、尤溪等主要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施水源地保护、水土流失等项目,推动生态安全格局不断优化。开展河道综合整治,禁止截弯取直的河道工程建设,重塑健康自然的弯曲河岸线;合理增加流域内草本植物的人工栽培以及经济鱼类、保护鱼类的繁育与放流工作,增加流域生物多样性。革命老区开展促进生态保护修复的产权激励机制试点。

三、实施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全面保护亚热带原生性森林生态系统,加强天然林保护和公益林管护,精准提升森林质量。继续在生态脆弱区域封山育林,对稀疏林地通过抚育和补植套种乡土阔叶树种,开展松林改造提升行动,进一步优化树种结构,增加阔叶林和针阔混交林比重,发展珍贵树种、优良乡土树种,改变单一树种引起的林地退化、病虫害加重、生态功能降低状况,实施泰宁世界自然遗产地松材线虫病持续控制项目等工程,提升森林生态功能;推进采伐方式由皆伐向择伐转变,鼓励不炼山造林,保护原生植被;开展森林景观带、清流县九龙湖畔生态景观林等项目建设。加大湿地保护力度,加强现有湿地公园的基础设施及能力建设,提高湿地公园管理水平,完善永安龙头国家级湿地公园、闽江源国家湿地公园、鸣溪湿地公园等湿地公园建设,采取生态修复、生态补水、退养还湿(滩)等措施加强湿地保护。

四、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育和生物多样性保护

以建设重要生态屏障为重点,实施森林、湿地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程,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与升级改造,提升水源涵养能力;加快对珍稀濒危动植物栖息地区域的生态保护和修复,实施生物迁徙廊道修复,确保连通性和完整性;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构建我国“东南生物基因库”,建立定期检测体系,有效掌握区域内生物多样性动态变化,实施重点物种就地保护,建成具有三明特色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促进生态系统功能提升。

五、实施水土流失治理及农地生态功能提升

因地制宜,科学布设并严格实行预防、修复、治理、保护等措施,对重要水源地和水蚀风蚀交错区等水土流失严重区域进行综合防控,对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进行综合治理改善水土流失状况;推进农田保护与利用,保护山体、水体,改良土壤肥力条件,增加有效耕地面积,逐步实现市域农业产业布局和结构优化,促进生态环境改善。

六、实施废弃矿山修复和地质灾害防治

强化矿山资源调查与源头预防,坚持“以自然修复为主,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的原则,分期分类逐步改善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加强地质灾害预防控制,针对大田、永安、尤溪、三元等地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强化隐患排查、巡查和排查,列出项目清单,开展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山体边坡修复、山体公园建设等工作,实现除险安居。

 

专栏5: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重大工程

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巩固提升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推进包括安全生态水系建设、中小河流治理、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等项目措施。开展三明金溪水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明溪国际候鸟迁徙通道保护与修复工程等。

自然保护地、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项目。推进闽江上游闽江源、峨嵋峰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项目;实施福建建宁闽江源国家湿地公园湿地生态恢复重建项目、明溪县鸣溪湿地公园建设项目等。

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开展泰宁金湖生物多样性示范工程,进行动植物保护、科研监测、宣教培训、基础设施、管理利用、生态旅游开发等生物多样性保护示范工程。实施东牙溪水库库区及上游河流生物多样性保护及生态系统质量提升工程(第五期)。

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综合布设封禁、造水保林、坡改梯等措施,因地制宜打造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提高蓄水保土能力。

 

第三节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把握减污降碳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打造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的美丽三明。

一、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进一步优化产业、能源、运输、用地结构,坚持臭氧和PM2.5协同控制,强化多污染物协同减排,以冶金压延、汽车及机械装备、木竹加工和家具制造、纺织印染和合成革、氟化工、建材水泥等行业为重点,持续深化工业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打好升级版蓝天保卫战。

——推进传统行业大气污染深度治理。深化工业炉窑和燃煤锅炉综合整治,按照“淘汰一批、替代一批、治理一批”的原则深入推进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全面完成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任务,鼓励燃气锅炉实施低氮改造,鼓励城市建成区生物质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推进钢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加强自动监控、过程监控和视频监控,有序推进钢铁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工作,对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和大宗物料产品运输情况开展评估监测。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对物料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进行严格管控。

——加强挥发性有机物全过程管理。加强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源头管控,鼓励企业开展溶剂型涂料、油墨、胶黏剂、清洗剂等替代,重点推进使用紧凑式涂装工艺。推动挥发性有机物整治,以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纺织印染和油品储运销等行业为重点,实施对标升级改造,不断提升VOCs“三率”(收集率、运行率、去除率)治理成效。加大尼葛开发区、小蕉工业园区等园区涉VOCs企业无组织排放综合治理力度。

——强化移动污染源深度治理。建立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全生命周期档案平台,构建全市机动车超标排放信息数据库,追溯超标排放机动车生产和进口企业、注册登记地、排放检验机构、维修单位、运输企业等,实现全链条监管。推进柴油车污染深度治理,加大在用柴油车监督执法力度,完善部门联合监管执法机制,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负责、全程监控模式,推进老旧柴油车深度治理,不断提升移动污染源深度治理水平。强化移动源联合执法,构建“生态环境部门检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模式,开展常态化路检路查,严控机动车尾气污染。

——加强扬尘等其它大气污染物管控。强化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建立扬尘污染防治统筹协调、长效管理和资金保障机制,实现建筑工地“六个百分之百”。以垃圾焚烧发电等行业为重点,着力提升大气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监测能力和污染防控水平。以三元区、沙县区、永安市等县(市、区)为重点,优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加强跨部门联合执法、跨区域交叉执法,协同推进大气污染治理,不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专栏6:大气污染防治重点蓝天工程

工业大气污染深度治理(含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加快推进水泥、钢铁、新材料制造业等工业氮氧化物治理。推进将乐金牛、南方水泥等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削减污染物排放。全面实施砖瓦、铸造、铁合金等行业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开展三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烟气处理工艺技术改造项目。

源头替代项目。开展印刷行业、合成革企业含VOCs产品源头替代项目。

VOCs全过程治理项目。推动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纺织印染、油品储运销等重点行业对标升级改造。推进三元经济开发区小蕉工业园、三明埔岭汽车工业园等园区综合整治提升。实施加油站和储油库三阶段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实施中国重汽集团福建海西汽车有限公司、福建三明百合花转印材料有限公司、三明市吉福化工有限公司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工艺废气“三率”提升、停产搬迁等治理措施,推进汽车制造、印刷、化工等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

老旧车船淘汰项目。淘汰柴油车,促进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减排。

电力提标改造项目。实施三明市(永安市、沙县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建设机械炉排焚烧锅炉生产线和配置凝汽式汽轮机和发电机。

二、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坚守水环境质量底线,认真落实“河湖长制”,突出水生态保护修复,强化水环境风险管控,逐步由水环境治理向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三水统筹”的水生态保护转变,实现“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目标。

——加强水资源管理。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用水效率双控,优化用水结构和空间布局,实现水资源合理开发和高效利用。明确河湖生态基流和河流生态水量目标,配套生态流量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完善水量调度方案和保障机制,保障河流生态流量,维护河湖生态系统功能。推进水电站清理整治。组织水电站综合论证评估,按照退出、整改、保留三种类别“一站一策”实施分类清理整治。限期退出安全隐患重、生态影响大和涉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或缓冲区的水电站。保留依法依规履行行政许可手续、不涉及禁止开发区域以及满足最小下泄流量要求的水电站。其他水电站依法整改,推动水电站绿色发展。进一步完善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考核机制,推动泄放设施改造、监测监控设施配备并强化生态调度运行,切实保障生态下泄流量。大力推进再生水利用,加大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将再生水纳入区域水资源统一配置,在工业冷却循环、城市绿化、环境卫生、景观生态等领域,加大再生水资源使用比例,探索开展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示范。

——建设生态缓冲带。组织开展河湖生态缓冲受损情况排查,推进河湖生态缓冲带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四乱”现象整治,腾退受侵占、高价值的沿河、环湖环境敏感与脆弱区。以沙溪、金溪、尤溪三大水系为主体开展维护生态系统完整性、拦截面源污染、固堤护岸等建设,严格河道岸线等生态空间管控,修复河湖生态缓冲带。建立健全河流湖泊休养生息长效机制,科学划定河湖禁捕、限捕区域,实施重点水域定期禁渔制度,强化河流上游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

——持续深化水环境治理。实施小流域治理巩固提升工程,强化精细化治理,推动一批小流域实现水质跨类别提升。深化城市内河内湖整治,借鉴福州内河治理、厦门筼筜湖治理经验与模式,促进城市内河内湖自净能力和生态系统的恢复。深化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全面排查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开展水质监测,建立黑臭水体清单,制定实施整治方案,通过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保质等措施,推进生活、工业、畜禽养殖、农业面源等污染治理与河道清理整治,到2025年,逐步消除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深入开展入河(湖)排污口整治,开展省级及以上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严格查处各类涉水违法违规行为。

——开展流域系统治理。实施城乡饮水安全、水产养殖整治、生活污水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和小流域生态治理五大攻坚战。实施沙溪流域(三元段)水质提升工程、汀江流域(宁化段)综合治理、泰宁县大金湖“美丽河湖”试点建设等项目。在沙溪上游开展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开展三元区段、沙县区段河岸生态恢复,加强河流缓冲带、生态湿地保护,逐步恢复土著生物生境;在金溪流域打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农业面源治理样板,打造量足质好、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绿色生态水系;在尤溪流域强化治藻、治重金属试点示范。

 

专栏7:水生态环境提升重点碧水工程

水源地保护工程:开展泰宁县瑞溪际头水库水源地保护工程、清流县饮用水源地生态治理项目、将乐县下村水厂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及水质安全保障工程、大田县坑口水库水源地保护工程、三元区水源地环保设施第三方运营项目、建宁县备用及应急水源整治提升工程等,实施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水源地及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

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及管网建设维护工程:实施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包括清流县、尤溪县、建宁县、将乐县等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和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福宝片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开展污水管网新改扩建工程建设,包括尤溪县青印溪河道西城段污水管网改造及清淤、清流县新城区供坊片区雨污水管网建设等项目。实施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网系统提质增效工程,对污水管网进行普查、清淤、修复及雨污分流改造,建设排水管网管理信息系统等。实施全市县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长治久清后期管养,包括周边市政管道清淤维护、渠道部分节点清淤、排放口和水体断面的水质监测、直排口和雨污混流节点的监测,部分雨污混接点整改,截污泵站运行维护管养等。

重点流域整治工程:推进沙溪、金溪和尤溪等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统筹点源、面源污染防治和河湖生态修复,实施差异化的防治策略实施沙溪流域(三元段)水质提升工程、泰宁县金溪流域清水工程、汀江流域(宁化段)综合治理项目等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小流域治理巩固提升工程:实施大田县、清流县、宁化县、三元区小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泰宁县黄溪流域水环境治理,岩前镇小流域综合整治等项目。开展宁化县东溪、西溪、泉湖溪流域内养鳗场尾水整治提升工程等。实施小流域水质监控设施建设,提升监管能力。

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工程:开展文江溪、新桥溪、尤溪河大田段、官林溪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及综合整治,实施金溪、尤溪、沙溪三明段及支流入河排污口摸底调查、溯源与综合提升改造。

 

三、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以严守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底线,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以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为重点,防控土壤污染风险。

——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和安全利用。统筹推进耕地资源保护与生态修复,提升农业生产空间的生态服务功能,加强农用地周边空间的用途管控,深入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对优先保护类耕地要加大保护力度;对安全利用类耕地要加大风险防控力度,鼓励采取农艺调控类、土壤改良类、生物技术类、综合类等技术措施,降低污染在土壤中的活性,阻控作物对土壤污染物的吸收,使其达到无害化利用水平。加强对严格管控类耕地的用途管理,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加强对重度污染林地、园地产出食用农(林)产品质量检测,发现超标的,要采取种植结构调整等有效措施。

——强化建设用地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实行建设用地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的名录制度,实行动态管理。持续推进《名录》中地块风险管控与修复,对纳入《名录》的地块采取清除污染源、隔离阻断、强化环境监测等风险管控措施,实现受污染地块严格管控。有序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推广绿色修复理念,强化治理与修复工程监管,实施修复效果评估,实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终身责任制。

——持续提升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能力。全面推进工业固体废物企业间、行业间、区域性、社会性废物循环利用,构建区域性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体系。大力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实现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全覆盖。构建废旧资源回收和循环利用体系,统筹规划布局三明市垃圾焚烧发电,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

——加强危险废物处置和监管。推进危废利用处置设施运行状况评估和提标改造,实施三明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填埋场和垃圾应急填埋场等项目,依托省级生态云,建立健全危废全过程智能监管体系。实施三明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等项目,提升全市医疗废物规范处置水平。加快推进定点医院和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的医疗废物信息化管理,全面提升全市医疗废物规范处置能力。

——提升地下水污染防治能力。建立全市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和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协同地表水与地下水、土壤与地下水、区域与场地污染防治,推进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持续“双源”调查,开展省级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在大田县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试点。

 

专栏8:守护土壤环境安全重点净土工程

土壤综合整治修复项目:开展大田县均溪镇东坑银场沟矿山土壤污染源头防控项目,实施矿区下游农田污染源切断和农田整治。开展清流林畲镇曾坊-石下村、明溪县沙溪乡莘口坊村、尤溪县洋中镇、宁化县方田乡方田-朱王-大罗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在试点乡镇全域范围内综合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调整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布局、生态环境修复治理、改善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尤溪县梅仙镇铅锌矿区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项目等。

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工程:实施三明市资源循环利用中心建设项目、大田县再生资源(废旧物质)回收基地项目、将乐县建筑垃圾处置和资源化再利用项目、福建三明海中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项目、三元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泰宁县朱口工业园废弃物综合循环利用项目、宁化鑫丰尾砂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等。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工程:实施福建永欣源农牧有限公司、福建南方牧业有限公司、福建融翔生态农牧开发有限公司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等。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开展三元区、清流县、建宁县、将乐县、尤溪县、大田县等地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示范建设。加强沙县区、建宁县、将乐县、尤溪县灌区节水改造、生态沟渠及生态缓冲带建设。

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实施将乐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置一体化及生活垃圾收运系统提升改造项目。实施三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永安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宁化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等项目。

绿色矿山及矿山修复项目:实施伍家坊石灰岩矿绿色矿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生态恢复治理、整体绿化及基础设施配置。

危险废物处置利用工程:实施三明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填埋场和垃圾应急填埋场项目、福建煌源金属有限公司资源综合利用再生铝项目、沙县盛福环保节能燃料有限公司废机油、废矿物油再生利用扩建等项目。

 

第四节 强化生态环境风险防控

 

坚持绿色安全发展导向,以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环境风险防控为核心,加大重点风险源管控,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提升环境风险防范能力,降低环境风险,保障人民健康、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一、加强监测能力建设

推进环境质量、污染源和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现代化能力。充实生态环境监测队伍,优化监测资源配置,组建三明市环境监测站,推动各县(市、区)监测站监测能力建设。完善地表水、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网络,提升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及预警能力。重点加强水质、大气环境、土壤环境监测及预警监测,开展大型工业园区、重点风险源集中地区的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加强固定源(含尾矿库)、入河排污口、移动源和面源监测,构建污染源监测网络,推动污染源监测与排污许可监管、监督执法联动。推进科技创新与应用,推动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5G通信等新技术在监测监控业务中的应用,促进智慧监测发展。

二、推进环境风险全过程管理

落实三线一单分区管控政策,严格源头防控,深化过程监管,强化事后追责。加强企业环境风险管理,完善企事业单位环境风险排查、评估、预警、应急及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持续开展放射源安全检查和执法专项行动,对放射源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实现100%全覆盖。加强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的环境监管,对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开展定期检查和评估。加大对居民集中区、河流沿岸及水源地上游危险化学品的监管力度。加强对辖区内环境风险企业环境应急演练工作的指导,不断提高环境应急保障能力。持续推进重点河流环境应急处置“一河一策一图”编制,强化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风险防控”。

三、拓展云平台应用

加强市县纵向信息联动,将县级平台数据接入市级平台;加强部门横向业务协同,实现生态环境信息共享。利用生态云平台开展环境质量会商、指挥调度、应急演练等工作,充分发挥平台汇总展示、指挥调度、管理监督、预警决策、考核评价的作用;建立重点区域、重点企业三维模型,探索对公众实现环保设施云开放。开发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开展多污染物协同控制,重点研究对生成臭氧、细颗粒物等二次污染物的前体物(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控制,研究制定重点产业风险评估、防范技术及应急处置措施。不断完善环境保护网络举报平台,开展全方位的环境风险防控。

 

第四章  发展绿色低碳经济体系

 

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稳一优二进三”产业发展总体部署,培育壮大绿色产业,推进绿色技术创新,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支撑体系,集聚绿色发展新动能,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

 

第一节 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

 

大力发展绿色现代农业、促进传统产业全面低碳转型、培育新型绿色产业、提升服务业绿色发展水平,创造更多优质生态产品。

一、推进农业绿色循环低碳生产

坚持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推进农业提质增效,发展以“生态绿色、品质优良、环境友好”为基本特征的绿色低碳循环农业。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兴农,加快农业农田标准化、品种优良化、生产机械化、农业信息化进程,做优做强高优粮食、特色现代种业、生态养殖、绿色林业、精致园艺、现代烟草等6个特色绿色产业,着力推动“绿色+特色现代农业”,加快构建现代特色农业产业、生产和经营体系。因地制宜发展林药、林菌、林禽、林蜂和沙县小吃配料等林下经济,壮大绿色富民林业。加快建设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打造特色现代农业产业集聚区。以延伸产业链、拓展农业多种功能为重点,加快一批精深加工、冷链物流等短板项目建设,发展农业新业态,促进农业全环节升级、全链条升值,全面提升产业融合发展水平,打响绿色农产品品牌。

专栏9:重点发展6个绿色现代农业

现代种业。全力打造三明“中国稻种基地”,加快推进建宁县国家现代农业(种业)产业园建设,推进建宁、泰宁、宁化尤溪国家级制种大县建设。做大做强六三种业、科荟种业等本土企业,积极培育和引进产业链中、上游企业。加快市农科院省级水稻遗传改良与创新利用重点实验室建设。以“中国稻种基地”建设为引领,统筹推动茶叶、药材、烟叶食用菌等种业发展。

高优粮食。着力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发展绿色高质高效粮食产业。稳定水稻种植面积,全面推行“五新”应用,支持粮食加工基地建设,生产更具市场竞争力的优质粮食产品,打响公共区域粮油品牌。

生态养殖。大力发展特色畜禽和淡水鱼产业,推进标准化养殖、智能化生产,构建“生态养殖(基地建设)—产品加工(初加工、精深加工)—现代流通(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线上线下销售)—品牌培育—休闲观光”为一体的全产业链。

精致园艺。发挥三明市水果、蔬菜、食用菌等规模大、品质好、特色突出的优势,推动形成特色水果产业集群,发展高山反季节蔬菜,鼓励支持发展生态茶业,推进食用菌工厂化栽培和大棚设施栽培转型升级,打造一批区域公共品牌。

绿色林业重点发展森林资源培育、苗木花卉、林下经济、油茶、现代木竹、中草药等绿色林业,打造南方绿色林产品生产基地。积极打造三元草珊瑚、永安金线莲、明溪红豆杉和茯苓、清流岗梅、泰宁铁皮石斛、宁化七叶一枝花、建宁和将乐多花黄精、沙县牛奶根、尤溪茯苓、大田红菇等“一县一品一特色”产业基地,推广“公司+基地+农户”发展模式,推动林下经济产业发展。

现代烟草。发挥三明市烟叶种植规模全省第一、产量占全省总量约45%的优势,继续打好用好“翠碧一号”品牌,推动烟草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推动传统产业全面低碳转型

实施绿色产业指导目录,推行产品绿色设计,加快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壮大绿色制造产业,增加绿色产品供给。围绕冶金压延、机械制造、建材、纺织、林产加工等重点行业,以智能升级、信息化等为重点,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流程、新装备、新材料,促进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和升级改造。推动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尼葛开发区升级改造项目、明溪省级认定的化工园区等绿色工业园区创建。发挥三钢集团、海西重汽等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推进钢铁产业链延伸,壮大整车整机制造规模,提升智能制造水平,打造绿色高端钢铁生产基地和国家级高端绿色装备制造产业集聚区。全面落实产业规划布局,推进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发展,加快落后产能依法依规退出,严格产能置换,控制新增过剩产业。

 

专栏10:重点促进4个传统产业低碳转型

推动钢铁产业提质增效。支持三钢集团巩固提升国家级绿色工厂,进一步优化原料、燃料结构,应用先进适用节能低碳技术,实施环保超低排放改造,提高余热余能自发电率,完善固体废物管理平台,实现废水、废气等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鼓励三钢集团制定二氧化碳达峰行动方案,实施碳减排示范工程,加快实施三明本部升级改造等项目,强化减排降碳,争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做大做强固体废弃物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推动向绿色制造、智能制造、服务制造转型。

开发新型绿色建材产品。调整水泥产品原料、燃料结构,通过水泥旋窑协同处置固废技术,减少燃料和原料的使用。探索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持续推进水泥行业绿色低碳转型。鼓励并支持水泥企业研发海工水泥等特种水泥品种,实现水泥品种多元化、高端化。支持预拌混凝土、装配式混凝土预制件等绿色建材行业发展,支持并推广建祥建筑、杭萧钢构等企业的装配式产品,打造福建省重要的新型绿色建材产业基地。

推进纺织产业智能改造。坚持走差别化、功能化和细分领域的路子,在产品、工艺、设备等方面实现绿色化。以现代电子信息技术、自动化技术、生物技术为手段,推进纺织产业智能化改造,推广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自动化程度高的技术和设备。深入实施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大力发展功能性、着色型、再生型锦纶长丝;发展水溶性纤维、高强高模维纶,推进纺织产业向医用、建筑、土工等其他领域拓展延伸,建成全国重要的高端纺织产业基地。

加快林产加工转型升级。加快“木头经济”转型,大力发展非木质利用产业,促进竹炭活化利用等项目落地见效重点发展笋竹精深加工、林产化工和生物质利用产业,引导低端竹木制品生产企业转型生产家具、地板、木构件、竹木制日用品等高附加值木制产品。推动林业产业“建链补链强链”,通过重点园区建设、龙头企业培育、重点项目建设、开展招商引资、积极争取资金等手段,引导林产加工产业集聚,力争打造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争取新培育2—3家国家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打造区域公共品牌,推动林业“接二连三”,提升产品附加值

三、发展壮大低碳新兴产业

以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设计、绿色供应链的绿色制造体系为主,培育绿色新动能,加快发展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数字经济、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数字经济先进技术与绿色低碳产业深度融合,培育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打造绿色低碳产业集聚区,加强绿色产业支持力度,培育一批绿色产业领军企业,扶持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专栏11:发展壮大4低碳新兴产业

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加快汽车及零部件、机械装备、铸锻产业发展,壮大整车及零部件产业规模,加快探索锂电、氢能等新能源商用车,延伸高端机械装备和成套设备产品,着力打造全国重要的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推动全市铸造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技改和开发“绿色”铸造产品,打造绿色高端铸锻产业基地。大力发展“再制造”产业,引导再制造企业建立覆盖再制造全流程的产品信息化管理平台,鼓励企业开发再制造“五大总成”,打造循环经济装备再制造产业链支持企业加大研发废旧动力蓄电池全过程综合利用回收处理技术,形成大节能环保材料产业链。

发展新材料产业。以“轻合金、轻量化”为发展方向,开发轻合金系列产品,做大做优将乐轻合金产业园等专业园区平台,发挥好机 科总院先进半固态成型技术优势,开展半固态压铸及综合技术服务能力等建设,努力形成国际领先的轻合金产业研发和孵化基地。用好用足萤石资源和产业基础优势,强化企业生产副产品的应用研究与招商配套,填平补齐电子级氢氟酸、锂电池电解液等关键环节,拓展含氟新材料产业发展方向,形成产品链闭环,打造氟新材料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围绕“一纵三横”产业布局,发展石墨深加工产业,提高产业链附加值,构建集采矿—高纯石墨—石墨产品—石墨烯产品为一体的全产业链,建设全国高端石墨和石墨烯产业基地。发挥稀土资源优势和厦钨新能源技术优势,重点培育稀土磁性材料、催化材料、储氢材料3条产业链,推动稀土资源产业化、高端化、集群化利用,着力打造全国稀土绿色生态循环经济产业园。

发展生物与生物医药产业。深化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中国林科院林化所产学研合作,推动痛血康胶囊、蕲蛇酶注射液、猕猴桃颗粒、冠脉乐片等特色医药品种进行二次开发,促进产品销售迈上新台阶;依托我市大量的林下资源优势,以“明八味”道地中药材为重点,发展绿色生态经济,促进中药材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推进三明中关村科技园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和明溪原料药绿色生产基地建设,重点引进知名企业来明布局现代中药、原料药、高端医疗器械等项目,提高生物医药特色产品、终端产品和高附加值产品比重,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原料药绿色生产基地。

发展数字信息产业。改造升级工业互联网内外网络,推动建设工业互联大数据中心,建立工业互联网数据资源合作共享机制,把5G技术引入工业设计、生产等领域,突破轻量化5G产品应用和关键材料,实施一批“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场景应用、电子元器件、新材料等重点项目。积极推进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的协同融合,大力发展智能制造,提升重点产业、关键业务生产环节全面数字化比重,提升工业整体劳动生产率和质量效益。建设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培育一批细分行业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开展工程机械、动力电池、数控机床、电力装备等重点装备联网监测。

四、提升服务业绿色发展水平

以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为抓手,实施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全域全产业链推进文旅康养产业发展,培育森林康养、研学培训、体育健康等业态,大力发展水上旅游、水上运动等水美经济,争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打造文旅康养胜地。做大做强现代物流、现代商贸产业,积极培育现代金融、文化创意、电子商务产业,提升发展健康养生、家庭服务、主题地产产业,支持发展新业态、新服务,加快推进一二三产融合互动发展。加大新增长点培育力度,培育做强体量大、成长性高的服务业企业。重点支持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和制造业主辅分离示范项目建设,以及新兴服务业态扶持和奖励,促进三明市服务业发展持续有序推进。

 

专栏12:加快发展4个绿色服务业

康养产业建成“全国森林康养示范市”,在全市创建省级森林养生城市5个,省级森林康养小镇8个,市级以上森林康养基地30个;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25个,省级养生休闲旅游基地20个;市级运动森林康养基地5个,省级智慧体育公园12个;市级职工疗休养基地30个;市级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机构10个;建成2-3个大型康养旅居综合体项目;各县(市、区)实现1个特色康养品牌、1家重点康养企业、1个重大康养项目全覆盖。

发展现代绿色物流。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发展甩挂运输、特装运输、多式联运、网络货运等多种道路运输业态,提升道路运力。加快发展绿色低碳货运,培育一批仓配一体化、入厂物流等“快递+”融合发展的快递服务特色产品示范项目,促进物流贸易提速增效、节能降碳。加快构建城市绿色配送体系,鼓励配送企业开展集中配送、共同配送、夜间配送等集约化配送模式,加强粮食、棉花等重要物资储备,强化冷链仓储设施建设,完善期货交割仓、融资监管仓等补缺仓储布局。支持物流企业构建数字化运营平台,鼓励发展智慧运输。壮大三明公路港、三明陆地港,大力发展港区物流,加快大型物流园区、交通运输产业园建设,打造公铁水空多式联运物流基地。

金融服务业积极争取银行、证券、保险等各类金融机构来明展业,丰富我市金融机构体系。扶持三明农商行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展,鼓励市投资集团等本土企业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加大股权投资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扩大债券发行规模,提高资本市场多元化融资能力。

商贸流通业重点优化配置商业综合体、大型商超、专业市场、社区(乡村)便利店等商业基础设施;积极创建省级商业步行街和商贸特色镇;发展电子商务、线上直播等新零售业态,培育一批规模电商平台企业和网红直播基地。调整供给结构,从星级酒店、经济型酒店二元时代向文化主题酒店、中档连锁酒店、客栈民宿、租赁式公寓等多元时代发展,丰富产品供给。扶持沙县小吃等地方特色餐饮品种,将明菜向全省全国推广,并以餐饮产业培育为核心、明菜发展为重点,带动全市餐饮、食品、旅游、民俗等产业全面发展

 

第二节 开展碳达峰行动

 

认真开展碳达峰行动,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应用节能技术与清洁能源,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主动适应气候变化,增强森林碳汇功能,力争提早实现碳达峰。

一、制定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总体方案

认真制定实施碳达峰、碳中和总体方案,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路径研究,确定二氧化碳排放峰值、路线图、行动方案和配套措施,推进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落实,力争尽早实现碳达峰。将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导向和目标要求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强化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地方各级规划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支撑保障,加强达峰目标过程管理,强化形势分析与激励督导,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协同推进应对气候变化与环境治理、生态保护修复,规范和加强气候资源保护工作,显著增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探索建立碳普惠机制,激励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开展植树、垃圾分类、骑行、节能等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以消费端机制创新促进生产端的产品及技术低碳升级。

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率先达到碳排放达峰值

因地制宜,分区域、分年度制定实施各地碳达峰行动方案,积极开展碳达峰行动,支持泰宁、建宁等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实现碳排放达峰,在泰宁探索碳中和实现路径。开展低碳社区、低碳园区、近零排放区示范工程建设和碳中和示范区创建。

三、推动重点行业实施率先达峰行动

鼓励能源、工业、交通和建筑等重点领域,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协同控制温室气体和污染物,制定达峰目标和达峰行动方案。推进电网企业完善电力相关碳排放核算体系,探索建立储能电站、新能源汽车等参与各类电力市场交易机制。引导重点企业积极参与达峰行动和开展碳排放强度对标活动,鼓励大型企业,特别是三钢、金森等大型国有企业制定二氧化碳达峰行动方案,实施碳排放减排工程。推动重点行业开展低碳减排及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示范工程,加强重点企业碳排放信息披露,开展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管理。

四、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功能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保护各类重要生态系统,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优化林地资源配置,统筹规划公益林布局,策划一批林业碳汇项目。开展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巩固提升森林质量,科学推进次生林、退化林、低效森抚育、改造,增强林业固碳能力。强化湿地科研监测体系和宣传教育体系建设,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开展湿地可持续利用示范。综合开展各类碳汇试点项目,积极开展岩溶碳汇、土壤碳汇开发利用。开展林业碳金融项目试点,对发展林业碳汇贷款、债券、信托、保险、产业基金进行担保、贴息、奖励等,加大对林业碳汇产业的融资支持。

 

第三节 推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

 

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目标,加快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完善能耗、水耗,建设用地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管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切实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

一、构建低碳能源体系

强化能源总量控制,重点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和石油消费增量,加快清洁低碳能源深度开发利用,推动能源结构低碳转型,构筑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能源供应体系。以能源发展方式转变和清洁低碳转型为主线,积极推进清洁替代和电能替代,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开发利用,加快发展天然气、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构建清洁高效、多元互补、城乡协调的低碳能源保障体系。实施城乡配电网建设和智能升级计划,推进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增加农村清洁能源供应,推动农村发展生物质能。到2025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超过30%,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力争提高到20%以上,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逐年降低,城市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占比不低于90%,加快创建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

二、加强资源高效利用

——加强节水和非常规水资源高效利用。强化用水强度控制,推行合同节水管理,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完善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健全农业节水激励机制,推进节水型农业发展。全面开展工业节水改造升级,推动高耗水行业节水增效,实施节水管理和改造升级工程,建设一批节水典型企业。加快节水型城市建设,加快城镇供水管网改造,严控高耗水服务业用水。加大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因地制宜开展污水资源化利用试点示范,加大配套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推动形成“绿色生态、安全高效”的污水资源化利用格局。

——加强矿产资源高效利用。强化矿产资源规划管理,开展综合勘查和综合评价,推进矿产企业绿色技术和工艺改造,持续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加快建设绿色矿山。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实行总量调控矿种的开采指标、矿业权投放,优先向绿色矿山和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安排。

——加强土地资源高效利用。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大力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因地制宜盘活农村建设用地。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管控建设用地规模,从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推动城市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公共空间土地综合开发利用。

——探索多元化资源环境价格机制。支持培育各类环保社会组织,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健全充分反映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环境损害成本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和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机制,加快完善自然资源价格形成机制,探索建立土地、矿产资源等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

三、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深入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搭建资源共享、废物处理、服务高效的公共平台,形成循环经济闭环产业链。大力推动大宗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推动再生资源规模化、规范化、高值化利用。提升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等再制造水平,推动再制造技术与装备数字化转型结合。提升农林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推行循环农业发展模式。因地制宜完善城乡废旧资源回收网络,推动城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一体化发展。推动垃圾分类处理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探索再生资源区域交易中心建设。

四、推动产业协同处置城市废弃物

以三元为重点开展一批城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围绕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促进多品种工业固体废物协同利用,延长基地建设产业链,扩大在生态修复、绿色开采、绿色建材、交通工程等领域的利用规模,提高大宗固体废弃物资源利用率。创新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模式,推动大宗固废利用的关键技术研发。鼓励多产业协同利用,推进大宗固废综合利用产业与上游煤电、钢铁、有色、化工等产业协同发展,与下游建筑、建材、市政、交通、环境治理等产品应用领域深度融合。

五、优化运输结构

实施公交优先策略,优化公交线网布局,打造“快速公交为骨干、常规公交为主体”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推动货运“公转铁”和多式联运发展,构建“货运无缝隙衔接”运输体系,构建绿色交通运输体。加大新能源公交工具投入力度,支持泰宁县等地建设新能源公交车全域化运营试点,加快LNGCNG加气站、电动汽车充电桩等建设,在有条件的加油站增设电动汽车充电桩,加快低碳交通工具应用与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码头岸电设施、散货堆场防风抑尘设施建设,加快淘汰高污染、高耗能的客船和老旧运输船舶,督促内河船舶加强空气污染防治,推进运输船舶转用低硫燃油,推进绿色水运建设。

六、推动绿色低碳城市建设

发挥三明市森林覆盖率全国领先和可率先实现净零碳排放的优势,争创全国第一个净零碳排放城市,规划三明市中长期能源、交通、建筑净零碳排放,制造业接近净零碳排放的发展路线图。加大对清洁能源、清洁交通、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低碳基础设施、节能环保等产业项目的投资和招商引资力度。积极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绿色低碳城市发展模式,提供净零碳排放城市“三明样板”。

 

专栏13:低碳试点示范工程

1.开展节能减排项目:开展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空压气分区域集中联网智能供气系统改造、炼铁产能置换改造配套项目余热发电工程、焦炉升级改造、动力厂新建两台煤气高效发电机组等项目。实施福建明狮水泥有限公司烟室技术改造、分解炉扩径技改,福建金牛水泥有限公司篦冷机节能改造等项目。

2.开展循环经济项目:开展智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节能技改循环经济项目、永安市丰源化工有限公司节能改造循环经济项目、福建省三明同晟化工有限公司沸腾炉及窑炉节能技改项目、三明市万利东顺工贸股份有限公司可燃尾气利用节能项目等。

3.推进气候投融资试点推进低碳景区、低碳社区及低碳园区、低碳村镇等试点示范建设,积极推进碳金融产品开发和推广,实施大中型会议碳中和试点。

4.实施园区低碳化改造:完成三明经济开发区、福建三元经济开发区小蕉工业园、福建明溪经济开发区、福建建宁经济开发区、福建将乐经济开发区、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园等污水提升改造、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开展尤溪县现有染整项目退城入园。

5.探索建立碳中和先行示范区选取基础条件优越、具有良好的碳排放统计与数据管理基础、相对容易实现碳中和目标的社区、园区、景区等作为试点实施范围,开展碳中和先行示范区创建工作,制定试点的碳中和先行示范区建设方案,从低碳能源、低碳建筑、低碳交通、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低碳处置、水资源优化利用、低碳运营等方面入手,规划具体的碳中和实施路径,并跟踪评价试点效果。

 

第四节 构建绿色技术创新体系

 

加快重大科技创新支撑平台建设,最大程度激发各类创新主体的动力和活力,构建完善主体多元、协同开放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以科技助推产业绿色转型发展。

一、培育壮大绿色技术创新主体

加大对企业绿色低碳创新技术的支持力度,壮大企业创新主体。全面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普惠性政策,继续加强企业研发创新能力建设,实施高企培育工程,支持企业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强化企业在绿色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继续抓好机械科学研究总院海西分院、三明市氟化工产业技术研究院、三明市新能源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永清石墨烯产业技术研究院、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三明分院、三明市农科院等六大产业研发平台建设,构建绿色技术创新平台。推进中科院海西育成中心三明分中心建设,创建一批省级技术转移中心,推动众创空间向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升级,支持机科院海西分院孵化器、永安石墨烯孵化中心、将乐半固态孵化器等有条件、有潜力的孵化器创建国家级孵化器。

二、建立绿色技术创新导向机制

加强对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保护与修复等重点领域绿色技术创新的支持,推动建立绿色技术标准和认证体系。制定绿色科研目录,布置一批前瞻性、系统性、战略性研发项目,建立常态化绿色技术需求征集机制。强化绿色技术知识产权保护与服务。

三、推进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移转化

建立健全绿色技术转移转化市场交易体系,完善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机制。推进绿色创新成果管理改革,增强绿色创新成果转移转化主体的内生动力,完善创新技术转移服务体系,不断提升绿色创新成果转移转化效率。改革绿色创新成果权益管理,建立绿色创新成果转化收入回报奖励机制,探索开展绿色创新成果所有权与使用权改革试点,探索建立符合绿色创新成果转化规律的职务成果无形资产投资监管机制。创新绿色创新成果转化制度,落实绿色创新成果转化税收支持政策,积极争取扩大股权激励递延纳税政策覆盖面与股权奖励主体范围,支持对绿色创新成果主要完成人实施股权或现金奖励。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建立绿色创新技术转移专业服务部门,设立绿色创新技术转移专业岗位,为绿色创新技术转移人才提供晋升通道。

 

专栏14:重点支持绿色技术创新平台

推进机械科学研究总院海西分院围绕大功率激光装备、新一代通讯高端装备零部件、产业平台建设等领域,策划、申报、投资、建设一批新兴产业项目

支持市氟化工产业技术研究院巩固与中科院上海有机所合作,加快“三所二平台”(含氟聚合物、含氟精细化学品、无机氟化物三个研究所,分析测试共享平台和网络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尽快形成一批科研成果并实现在我市企业中的转化;

推动新能源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与厦门大学、厦钨集团深化合作,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和管理机制,确定一批研究研发项目;

支持永清石墨烯产业技术研究院加快石墨烯应用工程实验室项目孵化引进和检测分析工作,开展共性关键技术研究,推动石墨烯产业发展;

积极推进与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共建三明分院,积极组织有关专家到我市开展技术会诊、成果对接活动,推动总院优质成果到我市落地应用,促进产业发展;

支持农科院扩大科研自主权,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造活力。

推进中科院海西育成中心三明分中心建设,创建一批省级技术转移中心,加强对市级以上众创空间、孵化器绩效管理和考评,推动众创空间向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升级,支持机科院海西分院孵化器、永安石墨烯孵化中心、将乐半固态孵化器等有条件、有潜力的孵化器创建国家级孵化器。

 

第五节 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支撑体系

 

加强分类指导,加快园区循环化改造升级,建设绿色园区,完善绿色供应链,推动省级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营造绿色优质营商环境。

一、培育绿色产业发展载体

大力推进园区标准化和绿色园区建设,提升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水平。建设一批省级和国家级绿色产业示范基地,组织开展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循环经济示范单位、固体废弃物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基地创建等,重点推动三元经济开发区小蕉工业园、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园加快实施园区循环化绿色改造、标准化建设。大力发展再制造产业,推动汽车零部件及大型工业装备等产品再制造。大力推行绿色招商,积极引进高端环保产业龙头项目,支持园区探索开展环境管家、绿色联盟、产业共生、第三方环境服务等创新发展模式。

二、完善绿色供应链

鼓励企业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实施绿色采购、打造绿色制造工艺、推行绿色包装、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选择积极性高、社会影响大、带动作用强的企业开展绿色供应链试点,推动上下游企业融入绿色供应链建设,探索建立绿色供应链制度体系。鼓励行业协会通过制定规范、咨询服务、行业自律等方式提高行业供应链绿色化水平。

三、强化绿色投融资服务保障

依托省级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创新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建立健全资金渠道多元、金融服务有效、健康可持续的绿色投融资服务体系,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绿色信贷产品和服务,指导开展“排污权质押贷”“林业碳汇质押贷”“用能权质押贷”等“生态资产权益抵押+”信贷模式。支持现有绿色基金加大对绿色企业和项目的投资力度,争取引进更多外地基金投资我市绿色产业。鼓励引导企业积极发行绿色债券,积极向上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展绿色保险投资和服务,推广重点园区整体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和“水质指数”保险。用好福建省金融服务云平台三明绿色金融专区,加快推进绿色企业(项目)认证,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现绿色金融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探索气候投融资政策体系、标准体系和绩效体系建设,到2025年,气候投融资年度增长率不低于15%,全市金融机构参与覆盖率不低于40%

四、营造绿色优质营商环境

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升级“老政策”,以更开放的深度、更广泛的力度提升市场活力,营造符合现阶段经济发展形势的营商环境。简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等相关审批事项和内容要求,持续开展“互联网+监管”和跨部门协同监管,做好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亲清的政商环境。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范围,鼓励企业开展自主绿色采购。开展“智慧环保”物联网监管,构建绿色公共服务平台。

 

第五章  健全生态文明体制机制

 

通过制度创新和体制完善,推动生态文明改革,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解决制约三明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和谐共处的制度性障碍,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

 

第一节 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一、完善生态产品产权制度

建立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评价制度,组织开展全市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掌握重要自然资源的数量、质量、分布、权属、保护和开发利用状况。建立多样化的自然资源所有权体系,明晰资源产权制度。完成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进一步健全全市自然资源与地理空间基础数据库。建立三明市自然资源资产核算体系,全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推进水资源、土地资源、森林资源等自然资源核算工作,完善实物量核算账户。建立生态产品动态监测制度,及时跟踪掌握各类生态产品数量分布、质量等级、功能特点、权益归属、保护和开发利用等信息,构建开放共享的生态产品信息云平台。

二、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健全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用能权交易机制,探索健全生态产品与用水权、用能权的兑换机制和市场建设,配合省上做好排污权、碳排放权市场运行,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综合考虑不同地区受益程度、保护责任、经济发展等因素,将水质、森林生态保护和用水总量指标作为补偿资金分配的控制因素,在资金筹措和分配上向流域上游地区、欠发达地区倾斜,以金溪流域为试点,分析流域建宁、泰宁、将乐三县的资源禀赋、市场情况和区位条件,从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价值潜力、实现难度等方面评价各类生态产品开发适宜性,划定生态产品开发适宜性等级,确定各类生态产品开发的方向和优先次序,编制流域生态产品开发利用产业发展指引。加强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的保护管理,优化生态公益林布局调整,继续推进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试点,实现森林生态服务功能增强和林农收入稳步增长。增加生态产品确权、价值评估、经营开发等咨询和服务事项,推动资源环境交易平台建设,争取打造三明统一的资源环境交易服务平台。

三、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评估、核算体系

开展自然资源清查统计和资产核算,重点对森林、水域等典型自然资源要素的生态产品产出能力调查,建立较为完整和科学的生态产品分类体系和目录,全面摸清自然资源资产家底,建立全市生态产品目录清单,研究制定我市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办法和技术准则,明确核算对象、范围和指标体系,制定数据监测、采集、处理与价值化技术方法,开发生态产品价值业务化核算软件平台,建立部门填报、数据审核、数据核算、结果输出的业务化核算流程,实现按年度编制核算报告。探索将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成果作为自然资源有偿使用、生态保护补偿、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赔偿、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配的重要参考,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制度体系建设。

四、构建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技术体系

以《三明林业碳票碳减排量计量方法》为基础,结合《福建省生态产品总值核算技术指南(试行)》,研究构建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明确核算对象、范围和指标体系,制定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的数据监测、采集、处理与价值化技术办法,积极参与建立具有山区特点的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运用体系。建立反映生态产品保护和开发成本的价值核算方法,探索体现市场供需关系的生态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探索建立生态产品评价体系。通过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探索建立生态信用评价体系,推行集体生态信用+融资担保服务模式,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专业大户、家庭农林场、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等新型生态产业化经营开发主体提供融资担保服务,获取更多金融资源发展集体生态产业、生态经济。探索试行将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成果作为自然资源有偿使用、生态保护补偿、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赔偿、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配的重要参考,争取在三明设立国家生态综合补偿研究评估中心。

五、稳步推进碳交易

积极配合国家碳市场建设,筹划设立南方(三明)生态资产交易中心、高标准建设三明林业产权交易中心、谋划建立三明市生态银行、探索建立生物多样性银行、高水平办好海峡两岸(三明)林业博览会、运营好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探索制定交易规则,开展生态产品交易,提供供需对接、定价咨询、交易信息发布等交易服务。逐步将林票、林业碳票等自然资源要素及生态产品交易纳入平台统一管理,为跨行政区域的生态产品市场交易、生态补偿制度实施提供平台支持。引导企业积极参与碳排放权交易,推进碳排放重点企业碳账户建设,按照国家部署,对满足全国碳市场行业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纳入全国碳市场交易体系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单,上报福建省主管部门,并对名单进行动态更新。配合开展配额分配工作,指导重点排放单位获取和管理配额,督促重点排放单位在福建省规定时间内按时按量完成配额清缴工作。组织辖区内企业与域外交易所、金融机构、资产管理公司等交流对接,为企业创造利用碳交易机制获取发展的机会。持续抓好永安、将乐竹林经营碳汇项目,推进已备案签发的林业碳汇项目上市交易。创新林业碳汇计量体系方法,每年新增的固碳量参与全国或全省碳减排量交易。

 

第二节 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

 

一、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

强化党委、政府和部门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完善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生态文明建设一岗双责制,形成“一把手抓、抓一把手”的组织保障体系。出台三明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制定生态环境领域市与县(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将辖区内环境治理、生态环境监测执法能力建设等环保投入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并将相关工作专项资金纳入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考评及党政生态领导环保目标责任书予以考核,支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环境治理工作,确保年度生态环境投入不低于上年水平。

二、健全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

构建无缝衔接的全链条责任体系,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动态更新全市固定污染源基础信息清单。推进排污许可与环评、执法、总量控制、环境保护税等环境管理制度的衔接。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广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健全环境信息依法公开机制。依托省生态环境亲清服务平台,对全市重点企业落实环境治理责任情况进行动态评估分析。

三、健全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

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报道。加强青少年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和社会实践。出台《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制定《三明市生态环境信访投诉办理工作机制》,定期公开通报信访件办理情况,通过新闻媒介公开曝光各类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强化社会监督。通过开展环保宣传、公益诉讼等服务,提升环保组织参与率和影响力。开展“文明进商会”等主题活动。为社会组织搭建供需对接平台,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

四、深化河湖长制

强化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属地责任,健全监督考核制度,全面实施河岸生态保护、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地下水警戒保护三条蓝线管理制度。强化用水总量控制,完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严格实施取水许可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推行河湖分级分段管理,科学划分监管单元,形成“河长牵头、部门协作、分级管理、全民参与”的管理模式。建立河湖长制指挥管理平台,利用新技术手段,实现河湖巡查、监控等日常管理全覆盖。开展幸福河湖建设,建设“安全、健康、生态、美丽、和谐”的示范河湖。

五、深化“林长制”改革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网格管理的原则,建立市、县、乡(镇)、村(社区)四级林长制组织体系,明确各级林长职责,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围绕“添绿、复绿、管绿、用绿、活绿、享绿”的“六绿”目标,建立健全“组织保障、制度保障、工作推进机制、示范工程、考核评价、立体智能管理”等“六大”体系,研究解决制约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林业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全面推行“林长制”,实现“林长治”。

 

第三节 强化绿色发展评价考核机制

 

一、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制度

紧紧围绕《三明市绿色发展指标体系》《三明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以“绿色发展指标”为重点,突出经济发展质量、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生态文化培育、绿色制度、生态系统生产总值等方面指标,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市县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基础。由市政府与相关责任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确保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程和任务的组织落实、任务落实、措施落实和管理落实。

二、实施党政领导干部政绩差别化考核

根据主体功能区的特点和要求,建立党政领导政绩差异化考核评价体系。完善考核机制,突出将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作为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增加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中的权重,形成“绿色政绩”用人导向机制。

三、建立生态文明目标评价奖惩机制

充分发挥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挥棒”作用,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探索试行与主要污染物排放、生态环境保护落实情况挂钩的财政政策、生态补偿机制,完善企业节能减排奖惩机制、排污权交易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建立健全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

四、完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

以领导干部任期内辖区森林、土地和水等自然资源资产变化状况为基础,对其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审计评价。量化、细化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全面客观评价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探索建立基于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制度。

五、实行生态文明责任追究制度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对履职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力的严肃追责,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生态环境损害严重后果的决策者实行终身追究责任。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终身追责制度。加大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企业和个人的违法违规成本,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第四节 健全环境治理监管体系

 

一、完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衔接“十四五”规划、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三调及国土空间规划、碳减排方案等成果,进一步细化市级相关成果,形成覆盖全地域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建立动态更新和调整机制,加快“多规合一”,融合空间、规划、准入要求,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等管控要求融入决策和实施过程,优化重大项目生成,在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时,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管控要求。进一步明晰政府、企业、社会、公众等各方主体权责,构建多元共治的责任体系。

二、强化司法体制保障

建立健全区域生态环境司法协作机制,完善生态保护“两法衔接”联席会议、信息共享、违法违纪线索移送与衔接工作举报等制度。完善协同发展区生态环境司法协作机制,推广完善“水执法与云司法数助治理中心”模式。持续构建公正高效的生态环境审判机制,建立立案、审判、执行“三优先”机制;做优生态司法基地建设。深化检察机关派驻河长办检察联络室机制建设,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全面推行涉林案件“补植复绿”,把恢复性司法实践推广到水、土壤等其他生态环境领域。推进生态修复与社区矫正相融合,建立绿色公益社区矫正基地。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功能,完善诉前圆桌会议机制,加大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

三、健全农村环境治理体系

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智慧化长效运维监管机制试点,完善乡镇生活污水管网,提高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水平,全面完成以县域为单位,对乡镇生活污水统一委托有实力、有经验的专业机构实施,提高运营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推进“绿盈乡村”建设梯次提升,补齐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短板。巩固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机制,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干湿”分类。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加强秸秆、农膜废弃物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四、构建共管联动格局

建立健全部门环境质量会商、联合执法及应急管控机制,协同推进生态环境污染问题整治,形成齐抓共管的“大生态环保”格局。健全市、县、乡、村四级联动体系,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将“大生态环保”理念贯穿落实到最基层。

 

第六章  培育良好社会风尚

 

深入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助力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

 

第一节 加强新时代生态文化建设

 

一、深入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走深走实,坚持不懈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党员、教育人民。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计划,在三元、将乐建设“两山”理论教育实践基地,提高党政领导干部生态文明理论水平。持续深化“青山绿水是无价之宝”的三明实践探索,传承弘扬“一条鲤鱼”“一碗擂茶”“一个传说”等故事,全力推进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人心。

二、弘扬三明传统特色生态文化

积极传承杨时、朱熹等闽学先贤“天地以生物为心”“天人合一”等优秀哲学思想,通过南溪书院、闽学文化长廊和闽学文化广场展示、宣传、传承闽学的人与自然共融共生、和谐共存的生态文化。注重城乡景观建设上更多融入客家人“敬畏山水、敬服山水”朴素的人文生态,利用世界客家始祖文化园、中华客家祖山文化园、客家博物馆,教育启迪公众爱护自然、保护环境。加强古村落、历史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大力倡导和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和“低碳、绿色、环保”的现代生态理念,全面提升全民生态文化素养。

三、强化舆论引导

强化公众参与机制,增强公众绿色低碳意识,动员群众主动参与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资源回收利用、义务植树造林、环保志愿者行动等公众活动。发挥各类社会团体作用,积极引导、培育和扶持环保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分阶段、分重点、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活动,引导、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大力营造人人关心支持、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第二节 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一、倡导绿色生活

广泛倡导文明健康、绿色低碳的生活理念,推进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等绿色创建活动,深化新时代爱国卫生活动,健全绿色生活创建活动的相关制度政策,完善绿色产品消费激励措施,推行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制度,提高绿色新产品生产比例和市场占有率,健全绿色产品、服务与生活的标准、指南和评价体系,持续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有效治理“白色污染”,推进快递包装“绿色革命”,加强绿色生活宣传引导,促进全民自觉践行绿色生活。

二、倡导绿色出行

深入推进低碳交通发展,融入“电动福建”建设,完善公共交通系统规划和布局,实行公共交通优先,大力发展智能交通,强化交通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等多种运输方式高效衔接,大力发展共享交通,加强步道、自行车路网及其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公交、行业应用为重点的新能源汽车示范工程。

三、倡导绿色居住

支持绿色社区建设、创造安全、舒适、健康的居住环境。实施绿色建筑行动,引导新建建筑和改扩建建筑按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实施新建建筑能效提升计划,加大县区一级建筑节能监督力度。积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开展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提高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绿色建筑等级要求,提升建筑能效水平。提高绿色住宅健康性能,强化住宅空气、水质、隔声性能等健康性能设计要求,提高居住品质。倡导公众选用绿色环保材料和绿色施工方式,推广新型装配式建筑材料和绿色材料,推动装配化装修和绿色施工。

 

第三节 建立健全政策体系

 

一、完善法规体系

积极推进生态环境、城市管理等重点领域立法,制定《三明市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健全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监管机制,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二、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标准

市区(三元区)建成区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强化部门协同,加强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产品质量的全链条监管。鼓励各类涉及环境治理的企业自愿与第三方认证机构对接,申请绿色认证。

三、加强财税支持

积极支持符合中央确定的专项债券投向、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快,能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的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落实《环境保护税法》等相关规定,确保税收优惠政策应享尽享。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涉及每一个人利益的全民事业,要加强党的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加强法律保障,加强要素保障,强化督促检查。

 

第一节 加强统筹协调

 

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系统谋划,凝聚整体合力,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等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将生态文明建设和体制改革目标要求细化到规划计划、项目布局、工作任务中,认真谋划安排生态文明重点工程、重要政策、重点改革措施,健全完善分工明确、协调配合、监管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形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体制改革的强大合力。

 

第二节 突出项目带动

 

各级各部门要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目标任务,策划生成一批重点项目,以规划带动项目建设,以项目促进规划落实。要把生态文明建设重点项目优先列入重点投资领域和重点建设项目,优先保证用地、用林计划指标,加强项目的策划生成和储备管理,建立滚动实施的机制,形成“谋划一批、签约一批、开工一批、投产一批、增资一批”的项目滚动发展态势,使生态文明建设有持续不断的项目支撑。

 

第三节 完善投入机制

 

坚持资金投入与生态文明建设任务相匹配,建立健全权责清晰、区域均衡、科学持续的财政投入保障长效机制,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强化公共财政对规划实施的保障作用,健全支持绿色发展、碳达峰碳中和、生态环境保护等财政措施,综合运用土地、金融、价格、财税等多种措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治理等模式,支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文明建设。

 

第四节 统筹督促检查

 

健全公众监督机制,畅通监督渠道,鼓励公众、社会组织对生态文明建设、节能降碳、生态环境保护等进行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充分发挥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职能和作用以及社会监督、新闻媒介监督的作用,促进全社会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会同效能办等开展专项督查,对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督促检查和实施评估。各部门按照改革要求,制定单项改革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间进度,确保各项改革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第五节 强化法治保障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颁布的各项有关生态文明、碳达峰碳中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快制(修)订相应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措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司法的衔接工作,对严重违反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利用等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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