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00-0300-2021-00293
  • 备注/文号: 明政办〔2021〕60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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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十四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明政办〔2021〕60号
来源:市政府办 时间:2021-11-30 08:33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各高等院校:

《三明市“十四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123

(此件主动公开)


 

 

三明市“十四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

 

 

 

 

 

 

 

 

 

 

 

 

 

 

 

202111


 

   

                                                 5

第一章  发展基础与发展机遇                           6

一、发展基础                                       6

二、发展机遇                                      10

第二章  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12

一、指导思想                                      12

二、发展目标                                      14

第三章  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17

一、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                    17

二、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8

三、全面推进实践育人机制                          20

四、优化新时代学校体育美育工作                    21

第四章  推进各级各类教育高质量发展                  24

一、高质量发展15年基础教育                       24

二、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29

三、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                          33

四、促进教育包容发展与机会公平                    35

第五章  强化教育高质量发展支撑保障                  41

一、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41

二、推动数字时代的教育创新                        47


三、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48

第六章  提升教育治理现代化水平                      49

一、完善教育治理体系                              49

二、深入推进依法治教和依法行政                    51

三、切实维护和加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53

四、健全教育督导机制                              53

第七章  切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54

一、完善党对教育事业的领导机制                    54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55

三、大力提高教育系统党建科学化水平                55

第八章  落实规划实施机制                            56

一、明确实施责任                                  56

二、加强考核评估                                  56

三、强化舆论宣传                                  57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奋斗目标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我市深入开展“牢记新嘱托、增创新优势、再上新台阶”活动,实现高质量发展超越的重大机遇期。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科学编制实施《三明市“十四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对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持续推进“三抓一促”、深化“五比五晒”、建设“一区六城”,奋力谱写三明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具有重大意义。

本规划根据《三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及《福建省“十四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编制,并与其他专项规划衔接,主要阐述三明教育发展与改革的战略意图和工作重点,明确教育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举措和保障措施。本规划基期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2025年。

 

 

 

 

第一章 发展基础与发展机遇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加强党对教育的全面领导,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着力补短板、抓改革、塑内涵、提质量、促公平,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各级各类教育健康快速持续发展,发展目标任务圆满收官,为三明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教育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全市学前三年入园率98.94%,比2015年提高2.14%,公办率62.09%,高于省定50%目标,普惠率94.64%,高于85%预期目标,示范园就读比率60.6%,学前教育发展四项指标均居全省前列;小学学龄人口入学率达100%,巩固率100%,初中学龄人口入学率98.76%,比2015年提高0.46%;初中学生三年巩固率100%,比2015年提高0.8%;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5.79%,比2015年提高1.38%;三类残疾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99.5%,比2015年提高3.3%;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9.23年,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14年;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在全省率先提前实现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目标,7个县(市、区)“两项督导”省级督导评估获双“优秀”等级,占比58.33%。省对市首次履行教育职责实地督导评估,我市指标优良率达88.12%。

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探索形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335”长效机制,出版发行大中小学系列《三明红色文化读本》,入选省“十佳百优”德育建设示范项目15个、省德育工作创新项目3个、省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百堂示范课22节。开展高校思政课教学工作专项督查,坚持“三尺讲台”传播正能量,确保马克思主义占领学校思想阵地。在全省率先成立三明市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一体化建设协同中心。统筹全市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出台《三明市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实施方案》,着力抓好“体育艺术21项目”和阳光体育活动,创建10所全国学校体育工作示范校、126所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22所全国青少年篮球特色学校、3所全国青少年校园排球体育传统特色学校、4所全国青少年校园冰雪特色学校、16所省体育传统特色项目学校。“加减乘除”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模式获教育部推广,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达95.4%以上。实现中心校以上学校心理辅导室100%覆盖,100%配备心理健康教师,创建省、市级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65所,省级心理健康名师工作室6个。分类建设省级中小学生乐团、校园文化美育环境、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示范校和培育示范校34所,深入推进中小学“书香墨香校园”创建,广泛开展“互联网+图书馆(室)”“互联网+阅读(书法)”“互联网+教学”等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写作汉字书写水平。全市命名市“书香校园”特色学校26所,“墨香校园”特色学校17所,“书香墨香校园”示范校37所。推进实践育人,创建省级以上研学实践教育基地14个、市级研学实践基地74个。确定全市区域特色精品研学点28个。三明学院入选福建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高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单位。

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在全省率先开展农村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走教试点,共设立支教点210个,招聘志愿者367人,以省示范性幼儿园为龙头,10个试点县16所公办园总园实行“总园制”办学,保教质量不断提升。大力实施小学“强基”、初中“壮腰”、高中“筑梦”基础教育质量创新工程,制定狠抓教学管理,提升教育质量的措施和长效机制,出台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办法等系列教学管理制度,科学运用监测结果,基础教育质量稳步提升,城乡学生成绩差距明显缩小,“壮腰”工程入选教育部2018年度重点工作事项、省委改革试点项目,高考成绩逐年稳步提升。五年来,全市共被“985”“211”高校录取1792人和4759人。公办中职学校100%达到教育部办学标准,居全省前列,7所中职学校、2所高职院校入选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示范校占比居全省第一,4个“产业学院”入选全省首批和第二批高职院校产业学院试点项目名单,3个产创融合基地入选省“产创融合教育实践示范基地”,创建全国示范专业5个、省级示范专业7个、省级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群15个、省级产教融合示范专业点8个。五年来,全市职业院校参加全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三等奖以上440项,共有705名学生获奖,其中,国赛获三等奖以上17项,37名学生获奖;省赛获三等奖以上423项,668名学生获奖。三明学院入选省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省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获评教育部2018年全国50所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成为2018-2020年硕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十三五”期间,在明三所高校每年毕业生就业率均保持在95%以上。

师资队伍素质明显提升。探索建立教师编制“周转池”制度,补充中小学(幼儿园)教师5866名,公费师范生培养实现按县单列招生,与福建师大、集美大学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开展市级师范生公费教育试点,出台《三明市农村紧缺师资代偿学费计划实施办法》,引导鼓励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任教。推进“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全市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每年达2300多人。统筹国培、省培、市培资源,抓好教师全员培训。大力实施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加快校长、教师专业化成长,成立市、县级名师工作室71个,省、市级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等增至3200多人。出台《关于促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建立基础教育“1+4”正向激励机制,完善教师职务聘任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五年来,30个集体、1288名教师分别获各级各类表彰奖励。

教育公平力度持续加大。创建省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225所、教改示范性建设学校99所。在全省率先出台农村非完全小学建设标准,172所乡村小规模学校通过评估,全面消除56人及以上大班额和超大班额。探索试行三明市区公办幼儿园、小学积分制入学工作方案。依托优质义务教育学校建立65个小片区,实行“资源共享、教师互派、捆绑考核”,对57所中小学实行薄弱校“委托管理”,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延伸辐射。推动特殊教育向学前和高中教育“两头延伸”,完善“医教结合”实验、“普特融合”改革试点、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99.5%。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入选省终身教育重点建设培育项目9个、全省首批“继续教育网络课程”资源库1项。随迁子女在公办校就读比例100%。教育脱贫攻坚取得显著成效,落实各类国家助学资金14.27亿元,受益学生506万人次。

教育保障能力持续增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教育经费从50.54亿元增长到69.33亿元,年均增长7.21%;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例从19.92%增至20.73%,年均提高0.16%。实行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本科和高职教育生均拨款定额标准,生均拨款达1.2万元。加快补齐教育硬件短板,五年来,共争取省级以上项目资金12.24亿元,实施公办幼儿园、“全面改薄”、校安长效机制等教育补短板项目651个,新增或维修校舍面积99.46万平方米,总投资约30.49亿元,新增中小学、幼儿园学位6.67万个。

二、发展机遇

习近平总书记亲临考察关怀带来重大机遇。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曾11次深入三明调研指导。在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中作出“福建没有理由不把教育办好”的重要要求。今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再次亲临福建及三明考察,对福建发展提出“一个篇章”总目标、“四个更大”重要要求和当前四项重点任务,对三明的发展等作出新的重要嘱托,为新发展阶段新三明建设赋予新使命、提出新要求、明确新任务,这是三明发展难得的重大历史机遇。

党中央国务院出台支持政策带来重大机遇。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对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作出了重要部署,明确了教育领域的攻坚方向和重点举措,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3号),为准确理解和把握国家政策,聚焦解决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面临的瓶颈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支持。为助力三明教育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把握重大机遇。

市委提出远景新目标带来重大机遇。全市到2025年,主要经济指标走在全国革命老区前列,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力争在传承弘扬红色文化上作示范、在建设美丽中国上作示范、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上作示范、在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上作示范、在建设健康中国上作示范、在推进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上作示范、在建设平安中国上作示范、在促进共同富裕上作示范。通过推进“三抓一促”、深化“五比五晒”、奋力建设“一区六城”,全力增创“五大新优势”,为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三明展现新局面,也为高质量发展三明教育带来重大机遇。

面对新要求、新任务和新使命,必须清醒认识到,三明的教育和经济发展水平一样,与人民群众对更好教育新期盼相比,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主要表现在:科学的教育理念尚未牢固确立,发展素质教育还没有得到根本突破,人才培养模式尚不适应新时代发展和学生成长的需要。教育发展还不平衡,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与“上好学”的需求矛盾依然突出。教育与经济社会联动发展的格局尚未形成,知识创新和知识服务能力较弱,人才培养结构与社会需求契合度不够。教育与新科技融合意识还不强,教育应用新模式、新技术和新手段差距较大。教育高水平领军人才不足,结构性缺编矛盾突出,整体水平亟待提升。教育开放水平不高,教育影响力、竞争力还不强。继续教育和终生教育体系还不完善,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第二章 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来闽来明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推进教育部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建设为抓手,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优化教育布局结构,加快补齐教育短板,促进教育公平普惠,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升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让教育改革发展成果更多的惠及民生,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以优先发展为主题。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战略部署,把发展教育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中之重和改善民生的首要之举,切实做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明教育综合实力。

——以破解难题为导向。重点破解学生德智体美劳发展不够协调、身心健康水平和创新实践能力不够高、人才培养质量不够好、教育支撑服务行业产业不够有力等问题,将立德树人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着力转变教育发展方式,使基础教育更加突出均衡普惠优质发展,职业教育更加注重体系构建、内外融通,高等教育更加聚焦质量内涵、提升发展。

——以深化改革为动力。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建设教育部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实施“五育”并举,破除“五唯”顽瘴痼疾,建立“双减”工作长效机制,系统推进育人模式、招生入学制度、考试评价机制、办学体制、学校制度、投入体制、管理体制改革,着力解决制约教育科学和谐发展的政策性、体制性障碍,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市。

——以项目带动为抓手。把项目作为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支撑,滚动推进教育补短板应急项目建设,着力实施一批重大工程项目和计划,进一步完善各级各类教育基础设施,改善薄弱环节,不断增加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全面提升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二、发展目标

2025年,基本建成高质量教育体系,立足三明实际,为全省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作出三明贡献,教育总体质量和发展水平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并进入教育强市和人力资源强市行列,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奠定坚实基础。

教育改革成果更实。积极推进教育部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区和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验区建设工作,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体系进一步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更加完善,教育教学和育人方式改革取得较大突破,学校办学活力得到进一步激发,教育质量得到全面提升,形成红色文化繁荣、基础教育生态和谐、居民教育获得感增强的新局面。

教育发展水平更高。全市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99%,公办园幼儿占比达65%,普惠率达96%73%的县(市、区)实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100%,班生额控制在50人以内,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比例力争达80%左右,培育认定省级义务教育教改示范校20所以上。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7%以上,建设4所以上省示范性高中学校,县级一中学校均达到或超过省一级达标高中学校办学标准。

立德树人成效更好。不断完善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进一步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进一步完善学校体育美育工作制度机制,逐步健全评价体系,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学生身体素质、审美和人文素养。积极倡导家庭教育,推进家长学校建设,提升育人成效。

内涵发展格局更新。聚焦产教融合,促进校企合作,打造全省、全国产教融合型试点城市。全市创建2—3所福建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建成6个以上省级示范性“产业学院”、12个以上对接产业和支撑产业发展的高水平专业(群),打造2个以上产教融合园区,建成2个以上省级产教融合型行业部门(组织)、20个以上省级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三明学院建设为地方一流应用型大学,力争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以与三钢共建的闽光学院和省示范性产业学院-ICT产业学院为基础,办好现代产业学院;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成为全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一批高水平专业(群),探索开展本科职业教育;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建成省级高水平护理专业群,培育建设物流管理(医药物流)、学前教育、现代纺织技术等3个市级高水平专业群,不断优化专业结构,着力培育专业优势与特色,形成“一医一老一幼一工一商”的专业群办学新格局。将职教园整体并入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经过5—10年努力,建设本科层次职业技术大学,成为三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重要基地。

教育公平机会更多。深化和完善学校布局调整规划,滚动推进市区教育补短板项目建设,着力提升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学位供给能力,按需确定基础教育规模,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96%、在各级示范性幼儿园就读比率达65%以上。全面实施残疾儿童少年学前至高中阶段15年免费教育,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巩固在99.5%以上。终身教育体系更加完善,20—59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2年以上,普通话普及率达92%左右。全面推进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两项督导”评估和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基本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

 

专栏1:“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主要目标

主要发展指标

2020

2022

2025

学前

教育

学前教育入园率(%

普惠性幼儿园就读比率(%

98.94

94.64

98.96

95

99

96

九年义务教育

小学教育

在校生(万人)

入学率(%

 

22.06

100

 

22.18

100

 

20.76

100

初中教育

在校生(万人)

巩固率(%

 

9.02

100.2

 

10.13

100

 

11.36

100

高中阶段教育

 

普通高中教育

在校生(万人)

4.67

4.93

5.88

中等职业教育

在校生(万人)

2.52

2.78

3.2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96.97

97

97

高等教育

 

高等专科教育

在校生(万人)

1.93

2.15

2.5

高等本科教育

在校生(万人)

1.41

1.45

1.5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9.23

10.5

12

新增劳动力受过高等教育比例(%

59.92

61

64

普通话普及率(%

89.32

90

92

 

第三章 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突出思想政治引领,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一、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本任务,将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贯穿基础、职业、高等教育各领域,落实到学科、教学、教材、管理等体系各方面。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推动育人与育才相统一,着重抓好中小幼德育和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引导学生树立永远跟党走的坚定信念,使之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构建思想政治工作体系与教育事业发展同向同行的大格局。规范立德树人目标和内容,科学设置德育课程,全面提升“马工程”教材的使用率和覆盖率。健全立德树人系统化落实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全面构建立德树人工作新格局。

打造新时代立德树人坚强阵地。深入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领航计划,持续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用好《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宁德》《习近平在福州》《习近平在福建》等鲜活教材,引导学生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的深厚感情和殷切期望,牢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嘱托,讲好习近平总书记心系老区苏区人民的故事,讲好“三明实践”故事、三明红色故事。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使三明教育成为立德树人的坚强阵地。

二、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统筹推进大中小幼德育一体化建设。深化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建设,打造一体化育人模式。实施新时代学校思政课改革创新提升工程,加快补齐思政课专职教师建设短板,健全完善符合思政课教师职业特点和岗位要求的职务(职称)评聘标准。统筹推进大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一体化建设。大力开展理想信念、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听党话、跟党走。推进新时代学校文化建设,加强学校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课程文化、环境文化和网络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红色文化进校园活动。深化高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深入实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加强课程、文化、网络等“十大”育人体系建设。强化哲学社会科学育人功能,协同推进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建设。创新高校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实施机制,配齐建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门力量。

全面提升中小学德育工作质量。深入实施中小学德育工作质量提升工程,统筹中小学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影视教育及研学实践教育等,构建方向正确、内容完善、学段衔接、载体丰富、常态开展的德育工作体系。创建德育名师工作室,培育建设一批中小学德育示范项目,打造一批德育工作品牌。健全完善大中小学校心理教育、预防、咨询和危机干预工作体系,加强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建设,配齐专职心理健康教师,落实心理健康课程,保证心理健康课时。加强生态文明教育,深入开展绿色校园建设,将生态环保、绿色节能、循环经济理念融入教育过程,做好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推动学校普遍建设林则徐禁毒宣教室。加强反恐反邪教警示教育和宪法教育,落实教育部门和学校责任,健全关爱保护工作机制。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共青团工作力度,推动激励中小学校全面规范开展“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将少先队、共青团工作作为单列内容,纳入中小学教育督导评估和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指标。

完善“四位一体”协同育人机制。推进家庭教育工作,构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落实好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帮助家长树立科学正确的教育观念。充分发挥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积极拓展延伸学校育人功能,推动学校育人向课外延伸、向校外拓展。发挥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的作用,加强家庭教育知识的普及宣传,推动家长系统掌握家庭教育科学理念和方法。落实政府主导责任,强化各级政府教育职责,进一步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为学校办学安全托底。落实社会协同育人责任,健全社会教育资源有效开发配置的政策体系。加强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之间的互动、衔接及协同,构建学校和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街道、社区、镇村、家庭协同育人格局。

三、全面推进实践育人机制

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和科学家精神,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创造性劳动。发挥在劳动教育中家庭的基础作用、学校的主导作用和社会的支持作用,广泛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推动劳动教育与学科教学、校园文化、家庭教育、社会实践等有机融合。发挥劳动教育的综合育人功能,分类推进大中小幼劳动教育体系。规范建设实践导向、理论支撑、五育融合的大中小学劳动教育课程。加强专兼职相结合的劳动教育师资队伍,强化安全保障,提升劳动教育支撑保障能力,形成我市具有鲜明特色的研学体系。依托市综合实践学校,创建国家级研学(劳动)实践营地,发挥校外教育场所的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外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劳动教育质量监控与督导评价,科学构建劳动教育质量监测指标体系,建立健全学生劳动素养、社会实践评价制度,将实践教育工作纳入对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体系。推动尤溪县等研学教育、劳动教育基地建设项目落地实施。

四、优化新时代学校体育美育工作

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配齐配强体育教师,改善场地器材建设配备,加强体育课程和教材体系建设,推广中华传统体育项目。逐步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大力扶持校园足球等各类体育社团发展。健全体育锻炼制度,广泛开展普及性体育运动,定期举办学生运动会或体育节,组建体育兴趣小组、社团和俱乐部,推动学生积极参与常规课余训练和体育竞赛。合理安排校外体育活动时间,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推进学校体育评价改革,将体育科目纳入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加大健康知识宣传力度,将中药知识传递和中药文化进校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促进学生养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扎实有效地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的工作,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强化体育锻炼、优化办学条件、改善用眼环境、加强监测筛查、实施家校联动、建立健康档案等举措,多方联动,合力共促,加强监督整治,力争降低我市儿童青少年近视率0.5个百分点,降低新发近视率。

实施美育提升行动。配齐配好美育教师,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开展好中华经典诵写讲、高雅艺术进校园、艺术展演、“书香墨香”校园建设等活动,广泛开展班级、年级、校级、县级、市级等群体性展示交流。建立美育基础薄弱学校帮扶机制,逐步完善“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的教学模式,帮助学生掌握12项艺术特长。培育一批学校美育优秀教学成果和名师工作室。推进评价改革,全面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将测评结果纳入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探索将艺术类科目纳入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

专栏2: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重大项目

思想政治教育质量提升工程

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行动,每年开展至少一次思政教师培训,小学高年级以上配备专职思政教师,每年遴选一批大中小学思政课示范课、遴选建设一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

劳动教育强基工程

市综合实践学校争创国家级研学(劳动)实践营地,统筹社会资源,探索建立劳动清单制度,遴选一批劳动教育特色项目及不同行业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探索三明特色劳动教育模式。依托三明丰富的动植物资源和已建成的市级及以上森林康养基地,开展自然教育研学活动。支持泰宁等创建全国中小学劳动教育试验区。实施8个研学、劳动教育基地建设项目,总建设面积10.58万平方米,概算总投资约11亿元。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标准化工程

推动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全面达标,建立市级心理健康和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每年开展一次全市心理健康教师培训。积极开展中药文化进校园活动。

校园体育

提升工程

加强足球师资队伍建设,深化足球教学改革,构建校园足球竞赛体系,力争到2025年,创建国家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达150所以上,新创建全国篮球特色学校10所、排球特色学校5所,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下降0.5个百分点以上,降低新发近视率。

校园美育

提升工程

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高雅艺术进校园及艺术展演等活动;创建20所“书香墨香”等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120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体验中心,打造10个有影响力的中小学生管乐团(民乐团)、合唱团等艺术团。

推进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

 

中小学、幼儿园可积极推动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建设,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推广家庭教育经验。幼儿园每学期组织1次以上家庭教育指导和2次以上亲子实践活动;中小学每学期组织1次以上家庭教育指导和家庭教育实践活动。

 

 

 

 

 

 

 

 

 

 

 

 

 

 

 

 

 

 

 

 

 

 

 

 

 

 

 

 

 

第四章  推进各级各类教育高质量发展

 

坚持把高质量作为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的时代主题,对标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构建公平、优质、便捷、多样的高质量教育体系,助力每一位学习者拥有出彩机会、享有品质生活、成就幸福人生。打造三沙永教育融合发展建设教育高地。

一、高质量发展15年基础教育

(一)推动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

优化城乡幼儿园布局结构。将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规划,引导各地根据人口发展变化、新型城镇化推进和乡村振兴等情况,科学预测学前教育供求情况,以县(市、区)为单位,按照城镇服务人口1万人、农村服务人口30006000人设置1所幼儿园的原则,优化幼儿园总体布局规划,逐步做到“广覆盖、保基本”。全面落实新建小区同步配套、使用幼儿园有关政策,抓好城乡结合部和农村乡镇中心园、小学附设幼儿园和村办幼儿园建设,盘活机关、企事业单位停办、闲置、改变用途的学前教育资源,满足就近入园需要。

提高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占比。落实《三明市推进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九条措施》,启动实施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继续组织实施三明市验幼儿园二期重建工程等约69所以上公办园项目建设,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1.9万个以上,不断提高公办园就读占比。督促落实普惠性民办园参照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政策,推进普惠性民办园认定工作,积极扶持民办园普惠发展。持续提升偏远农村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走教试点工作,让更多的农村适龄幼儿在家门口就便就近入园,并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实施学前教育免除保教费政策。

稳步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规范幼儿园课程实施和教育行为,科学安排幼儿生活,避免幼儿教育“小学化”。深化幼儿园达标创优工作,全面推动国家“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73%县(市、区)通过国家“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评估认定。统筹推进各级示范幼儿园和省级保教改革项目培育建设,不断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总量。继续抓好乡村小规模学校附设幼儿园(班)精准帮扶工作。

(二)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

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布局规划,构建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中小学布局,实施一批城区学位增补计划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县(市、区)创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全面完成“两项督导”评估、省对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年度督导评估和义务教育国家、省级质量监测,推进全市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继续推进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创建,80%以上学校通过管理标准化评估。

推动义务教育办学改革发展。持续推进小学“强基”、初中“壮腰”工程,深化基础教育“总校制”改革力度,适度扩大改革试点面,突出办学质量提升,积极推动创建国家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工作,落实省义务教育发展“试验区”培育建设任务。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等文件精神,实施教育教学行为规范行动计划,提高作业管理水平,规范考试管理,切实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推动中小学课后服务扩面提质,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强化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鼓励开展研究性、项目化、合作式学习,推进基于学科的课程综合化教学,保护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求知欲,激发探究和学习的兴趣,提高学习能力,丰富人文底蕴,培育科学精神。

推动城乡义务教育协同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教育行动,补齐城乡教育发展的短板,实施城区学校扩容工程和农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深入实施农村中小学生“幸福成长工程”,提高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水平。组建城乡学校发展共同体,持续推进城区学校“小片区管理”、农村薄弱学校“委托管理”的全覆盖,进一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

全面提高义务教育教学质量。落实课程方案与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落实课堂教学主阵地作用,培育建设一批优秀教学模式、教学案例。突出教学质量导向,发挥教研支撑作用,健全评价监测体系,坚持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发布教育质量监测结果,提高监测结果应用效益。加强教改项目培育建设,强化教改成果运用,完善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审奖励机制,推广基层教学改革理论与实践成果。

(三)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

持续推进高中“筑梦”工程。贯彻落实《福建省高中阶段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出台“筑梦”工程考核评估办法,引导各地和学校在人文、科技、数理、语言、艺术、体育等若干领域开展特色创建,探索特色运行机制,推动形成学校优质特色发展、区域多样化发展的高中办学格局。科学复习备考,加强全方位教学视导。以高中两大联盟为载体,推动优质高中与一般高中、普通初中建立协作关系,扩大优质教育资源。

着力推进优质高中达标创建。实施优质高中达标创建工程,加大在教师岗位设置、经费补助、招生入学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力度。支持并完成清流一中、宁化一中、将乐一中、建宁一中、明溪一中等学校省一级达标高中学校创建工作,到2025年,省一级达标高中达14所左右。完成大田一中、明溪一中、建宁一中新址迁建和“三沙永”融合发展新建高中项目。

深入推进高中新课程改革。全面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区建设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任务。组建高中学科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加强高中课程教学改革规划研究与指导,总结推广我市已有的课堂教学改革典型和经验,在保持中国传统教学优势的基础上推动育人为本的教学改革,不断探索自主、合作、探究以及项目式学习、深度学习、场馆学习、跨学科学习、创客学习等多样方式。指导完成三明一中、三明九中和大田一中的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校建设。

扎实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加强高考综合改革前瞻性、适应性研究,完善选课走班,分层教学管理模式,研究并指导普通高中学校建立适应选课走班需要的教学组织管理制度、学分认定办法。扎实做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生涯规划指导工作。

专栏3:高质量发展15年基础教育重大项目

实施公办幼儿园建设工程

组织开展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公办园建设项目约69个,规划总建筑面积32.6万平方米,概算总投资16.6亿元,新增学位1.9万个。

实施中小学项目建设工程

计划组织实施小学建设项目50个、中学建设项目56个,规划总建设面积161.5万平方米,概算总投资81.5亿元,缓解大班额及学位缺口问题。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计划

提升“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水平,80%以上学校通过管理标准化评估。规划实施一批农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推进学校治理规范化和法治化。

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提升计划

推进高中“筑梦”工程,完成清流一中等5所省一级达标高中创建,完成3所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校建设任务,扎实推进高考综合改革。

 

 

 

 

 

 

 

 

 

 

 

 

 

 

 

二、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一)全面优化职业教育布局结构

整合资源逐步完善职业教育办学体制。发挥三明老工业基地的优势,以应用型本科高校为龙头、高职院校为骨干,整合现有职业教育优势资源,强化办学联盟和产业学院建设,推动三明职业中专学校、市高级技工学校整体并入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筹建职业技术大学等重大改革。引进社会力量参与办学,扶持民办学校发展。加大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牵头的闽西南协同发展区“职业教育联盟”和省级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扶持力度,推动永安市“三沙永”教育融合发展省级公共实训基地项目和产教融合园区落地建设。完善行业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的体制机制,形成产教融合、校企互动的发展格局。到2025年,把我市打造成全省产教融合型试点城市。

优化专业切实服务地方产业发展。根据三明加快产业转型升级需求和实施“中国制造2025”行动计划,加大力度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进产教融合的政策措施,建立产教融合联席会议制度,提高产教融合的保障能力。围绕三明“433”现代产业体系,实施职业院校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群建设工程,加快形成覆盖主要产业链的专业布局。强化中心城市职业教育服务能力,到2025年,建成12个产教融合型县(市)、2个以上产教融合园区。

校企合作推动职业教育基地建设。发挥三明学院、中高等职业院校的人才优势,加大力度建设服务产业发展的“产业学院”“重点产业研究院”“实训基地”和产教融合专业集群,推进三明学院智能制造等专业群与三明地区企业共建“产教融合实践示范基地”,进一步推进“二元制”、新型“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支持三明市农业学校创建打造沙县小吃产业公共实训基地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牵头建设“沙县小吃产业学院”。支持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牵头创建闽菜(含沙县小吃)学院。

(二)深化产教融合推进协同育人

建设一批高水平院校和专业。紧密结合现代产业发展变化和高质量发展需求,启动实施省、市级“高水平职业院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计划,建设一批引领改革、支撑发展、具有三明特色、福建一流水平的职业院校和骨干专业(群),使之成为海西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高地。

构建人才培养贯通的职教体系。深化中高职贯通、高职与应用型本科衔接的教育体系改革,积极推动普职融通探索,推行学分制改革,推行工学交替、弹性学制教育,探索全日制高职教育与成人专科教育的融合衔接,创新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研用结合为途径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新模式。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根据现代农业发展需要,按照产业发展、市场需求和农民的需要,发挥涉农院校、各类产业联盟和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开展各类实用技能培训,着力提升农民的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能力,培养一支高素质农民队伍,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助力三明农业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

打造一支专业化师资队伍。逐步招考有企业实际经历的师资,建立青年教师先到企业挂职锻炼一至两年后方可以回校上课的制度,提高“双师型”教师的比例和质量。建立健全职业院校自主聘任兼职教师制度,探索职业教育专业课程“双导师制”,推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职业院校教师双向流动。充分发挥行业央企、国企、大型民企的示范带头作用,联合企业设置访问工程师、教师企业实践流动站、技能大师工作室。加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大力开展教师能力提升培训。

(三)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校企合作

构建校企深度合作办学机制。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成立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企业、学校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建立和完善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和日常工作机制,促进行业企业在专业建设、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等方面深度参与。支持三明学院、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建立人才培养和技术技能积累创新共同体。建立行业人力资源需求预测和就业状况定期发布制度。

大力推行人才“二元”培养模式。支持高等职业院校,围绕区域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特点,开展现代“二元制”项目改革,实施“二元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采取单独考试招生方式,招收企业在职员工进校学习,逐步构建行业(企业)与学校二元主体、学徒与学生二元身份、师傅与教师二元教学、企业与学校二元管理、企业与学校二元评价、毕业证与职业等级证二元证书、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二元学制的现代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新模式。支持职业院校牵头组建面向区域主导产业、特色产业的区域型现代产业学院试点,建立校企联合招生、合作培养、一体化育人的长效机制。

不断提高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建立就业创业协同育人新机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加强职业生涯规划指导,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创新创业课程,建立休学创业制度;改革教学方式和考核方式,强化实践平台和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建立评估体系,将就业创业教育纳入学校质量年度报告和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推动学历证书与“1+X”职业资格证书“双证融通”改革试点,中职毕业生年度就业率保持在98%以上,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

专栏4:建设现代职业教育重大改革项目

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工程

建设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高水平现代高职院校、高水平现代中职学校,对接产业转型升级建设一批高水平专业(群),1个示范性公共实训基地,10个中高职衔接课程体系,提升技术技能人才系统培养能力和水平。每年安排专项经费支持三明市省级公共实训基地、“二元制”项目落地改革,推动永安市省级公共实训基地项目落地建设。

组织实施“十四五”中职学校建设项目共10个,总建筑面积25.83万平方米,总投入14.3亿元。

三、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

(一)强化内涵建设推进特色发展

推动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支持三明学院按照“做强工科、做优师范、做特文科,塑造三创硬核”学科专业建设思路发展。围绕建设“一区六城”目标和全市钢铁和装备制造、新材料、文旅康养、特色现代农业等四大主导产业,重点加强材料与化工、机械、旅游管理、艺术等应用型学科建设,优化学科资源配置、调整学科结构,打造特色学科专业。推进三明市氟化工产业技术研究院、闽光学院、三明学院美丽中国发展研究院、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研究院和海峡两岸乡村融合发展研究院建设。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强化产业人才、师范人才、三创人才培养。

推动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建设。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对接医养结合和森林康养等新兴健康产业发展需求,强化康养、康美、康体类专业建设。新办中医药康养类专业,建设健康养老产业学院。把握机遇,谋划实施中高本一体化办学工程,探索1-2个专业与三明学院、福建中医药大学等联合开展本科层次学历人才培养试点,支持逐步建设本科层次职业技术大学。争取中央苏区、革命老区政策支持,加快推进职教园校区二期、三期工程项目建设。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重点加强水利水电工程、电气自动化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等优势、特色专业(群)建设,充分发挥资源优势,探索开展本科学历层次人才培养。围绕全省“双高”建设目标,加强高水平院校和示范性产业学院建设,建设一批引领改革、对接产业、支撑发展的高水平专业(群)。支持学校发展职业本科教育,争创国家级“双高”校和职业本科大学。

(二)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以“双一流”建设为奋斗目标。支持各高校走高质量发展和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办学道路。用好用足《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3号),支持三明学院增列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帮扶提升办学水平。支持三明学院建设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现代产业学院”。争取国内一流应用型本科高校、高职院校对口支持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在用地、资金、政策、专业设置等方面支持三明市农业学校、福建三明林业学校等省财政拨款体制的职业学校创建福建省“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

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重要职能。强化专业学科建设,建立跨学科、跨学院的工作机制,充分挖掘资源,探索“四新”学科专业建设,根据学科基础,分层次、分步骤促进优势专业率先实现一流。强化课程体系建设,把一流课程建设作为一流专业建设的重要抓手,从教师配置、教学内容、教材编著、方法手段、教学评价等方面多措并举、共同推进。深化育人机制改革,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实践教学和创新创业创造教育,打造一批全省示范性创新创业基地,扶持一批优秀创新创业项目。推进对外开放办学,提高留学生教育规模和层次,强化国际交流与明台合作,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以高质量赶超为发展动力。加强与国内外、省内外高水平大学的交流与合作,积极拓展对口支援、合作共建、联合办学的新领域、新模式,形成良好的合作交流格局,全面提升我市高等教育的质量与发展水平。积极争取国家新一轮苏区老区政策,加大国家对三明学院、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的支持,争取在基础能力建设、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办学水平提升方面取得新突破,增强高等教育发展动力,有效支撑区域产业升级、带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四、促进教育包容发展与机会公平

(一)提升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发展水平

加强和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坚持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随班就读和附设特教班为主体,不断推动特殊教育向学前和高中阶段两头延伸,建立健全残疾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体系,使每一个残疾学生都能接受最合适的教育。促进普通幼儿园和高中学校接收有能力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学生。

巩固提升特殊教育发展水平。推进三明市特殊教育资源与指导中心建设,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辐射,发挥市、县两级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作用,鼓励普通学校招收残疾儿童少年,同等条件下在招生片区就近就便优先安排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为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深化实施“医教结合”实验和普特融合教育试点工作。鼓励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各种形式的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有计划开展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资源与指导、送教上门等教师专项培训,在各级教师,校长的继续教育培训中增加特殊教育和融合教育知识课程,引导和支持三明学院、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在师范类专业中开设一定学分的特殊教育课程或者专题讲座。各级财政依法设立特殊教育专项补助并逐步提高,落实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合理确定并落实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完成沙县区新建特殊教育学校、大田县迁建特殊教育学校。

全面提高特殊教育教学质量。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嘱托,传承“一段歌声:残障孩子也能拥有美好的未来”动人故事,全面落实视力、听力、智力特殊教育课程方案,推进国家通用手语、通用盲文在特殊教育教材中的应用,积极开发实施校本课程。加强学校德育课程建设,提高学校德育水平。深化特殊教育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完善学校体育、艺术教育课程体系,丰富校园文化活动,增强办学实力。逐步建立全市特殊教育质量监测评价体系,促进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全面健康发展。

逐步提高民族教育发展水平。加大对全市各少数民族聚居区基础教育的投入,支持民族中小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培育民族教育特色等。完善少数民族学生升学、就学照顾政策。持续开展民族地区教育对口支援工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教育的重要论述,继续办好列东中学西藏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支持三明学院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二)构建全民终身学习现代教育体系

大力发展继续教育。建立学历继续教育质量保障机制,加强准入监管和质量评估,建设集管理、监测、服务功能为一体的数字化服务平台。继续做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研究生入学考试,大力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力争职业院校开展职工继续教育、短期培训人次绝对数与全日制在校生大体相当。加强数字化资源建设,不断开发优质网络课程。建设三明开放大学,搭建继续教育和终身学习服务支撑平台。

拓宽终身学习通道。扩大社会成员接受多样化教育机会,探索建立多种形式学习成果认定转换制度,促进多种学习渠道、学习方式、学习过程的相互衔接。支持职业院校和教育学院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外来务工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失业人员、残疾人等开展就业技能和创业培训,扩大新型产业工人和高素质农民培训规模。鼓励公务员、企事业单位职工及其他人员参加线上继续教育培训。

完善终身教育网络。深入开展城乡社区教育工作,实施社区教育机构提升计划,加大社区教育示范基地和社区教育特色品牌建设。建立各类学习型组织评价制度和推广机制,推动部门、行业分类制定学习型组织建设标准,促进学习型组织建设具体化、规范化和系统化。重视发展老年教育,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老年教育。倡导全民阅读,开展多样化学习教育活动。

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推进各级各类学校语言文字基础能力建设,提升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核心素养和教学能力,提高学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听说读写能力和语言素养。推进城市语言服务资源建设,开展区域和行业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监测,提高公共服务行业等重点人群规划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水平。创新开展推普宣传教育,到2025年全市普通话普及率达到92%

(三)推动社会力量办学规范健康发展

实行民办学校分类管理。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义务教育阶段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基金奖励、土地划拨等方面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给予扶持,在税费方面依法给予减免。稳步推进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健全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监管机制。

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健全民办学校举办者变更规程,完善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制度,建立民办学校办学质量监督监测机制。严格监管民办学校财务和资产行为,规范民办学校融资行为。完善民办学校内部治理。坚持义务教育公益属性,强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质量、收费等方面管理,优化义务教育公民办结构,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坚持校外培训机构治理长效机制。坚持从严治理,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严格审批制度,强化常态化监管,依法依规坚决查处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行为,强化收费公示和预收费监管,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改版),做好培训广告宣传等管控,切实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维护家长学生合法权益。

(四)巩固教育扶贫成果

巩固教育扶贫成果,在五年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确保教育扶贫政策和措施惠及每个贫困家庭和贫困学生。健全控缀保学工作机制,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缀学。继续改善脱贫地区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加强乡村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加强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建设。继续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增加公费师范生培养供给,加强城乡教师合理流动和对口支援。继续推进贫困留守儿童“雏燕”关爱行动。

(五)促进入学机会公平

完善基础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办法。探索建立公办幼儿园招生新机制。依法实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改革完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办法,全面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中考中招制度,省一级达标高中(含县一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比例不低于50%

增强教育服务中心城市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落实市委、市政府“一企一策”与教育相关的政策措施,建立企业“一企一策”职工培训机制,对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政策照顾。优化市区教育布局规划,加快推进20个市区教育补短板应急项目建设,着力提升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学位供给能力。

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公平就学升学。落实“两为主”“两纳入”要求,不断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确保符合《福建省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要求的随迁子女能够应入进入。实行高中阶段学校向随迁子女同等招生政策。建立政府、学校、家庭、社会联动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完善农村寄宿制学校设施设备,加强生活管理和卫生保健人员配备,优先满足留守儿童寄宿需求。

专栏5:促进教育包容发展与机会公平重大项目

特殊教育提升工程

组织实施沙县区新建特殊教育学校和大田县特殊教育学校迁建工程,总建筑面积2.06万平方米,总投入1.2亿元,新增学位250个。

支持特教学校建设职教教室和实训基地,添置专业设备,聘用专职教师,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

支持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三明市残联和三明市特殊教育学校联合举办康复治疗技术中专学历专业。

终身教育发展计划

实施终身学习资源开发计划、社区教育基地建设工程,加强终身学习课程资源、特色网络课程的开发,建设10所示范性社区教育基地,办好三明开放大学。到2025年全市普通话普及率达92%

规范社会力量办学

稳步推进民办学校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类管理,加强民办学校年检制度管理,加强办学质量与财务管理监督,常态化整治校外培训机构。

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和困难学生精准资助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生免费教科书、作业本扩大到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从寄宿制学校扩大到全市农村学校。完善学生资助政策、扩大资助范围。

 

第五章  强化教育高质量发展支撑保障

 

一、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一)全面加强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

切实加强党员教师队伍建设。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定期开展理论武装轮训,每年分期分批开展集中培训,确保到2023年党员教师普遍轮训一遍。健全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科研、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扎实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研究制定我市《贯彻落实民办学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实施方案》,加强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党的建设。实施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配齐建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和党务工作队伍,完善选拔、培养、激励机制。

全面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教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充分利用三明红色文化、抗战文化、客家文化等教育资源,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引导广大教师爱国爱乡、献身教育。

大力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完善师德规范,常态化实行新教师入职宣誓制度,签订师德承诺书,发掘师德典型、弘扬楷模精神,形成强大正能量。严格落实教育部教师职业行为三个《十项准则》,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建立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大师德师风督察力度,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引导广大教师争做“四有”好教师。

(二)加大中小学教师专业化水平队伍建设

大力支持高校开展师范教育。实施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支持三明学院培养初中和小学教师,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培养学前教育和早期教育教师,并将师范专业生均拨款标准提高到同类非师范专业的1.5倍,加强学科建设,创新培养模式,提高培养层次,提升培养质量。支持师范专业采取提前批次录取或入校后二次选拔方式,鼓励、帮助有志从教的优秀学生进入师范专业。

进一步加大农村教师培养。依托省内外高校特别是三明学院和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实施公费师范生、定向委培生培养计划,为中小学、幼儿园特别是乡村学校及教学点培养“一专多能”的“本土化”教师,优先解决紧缺学科教师短缺问题。实施农村教师专项培训计划,开展全科型教师和转岗教师培训,为农村中小学培养一支留得住、教得好的教师队伍。

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健全教师培训体系和课程体系,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邀请省内外教育专家和名师名校长来明授课,让更多教师受益。加强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深化培训模式和内容改革。完善名师名校长、优秀年轻校长培养工程,实施名师名校长、优秀年轻校长及后备干部梯级培养计划,建立一批省内外研修基地,开展国际访学交流,打造一批具有教育家情怀和国际视野的明派教育教学专家。造一批具有教育家情怀和国际视野的明派教育教学专家。落实教师继续教育经费,按教职工年度工资总额的2.5%的标准核拨教师继续教育经费,有计划拨付专项经费用于教师队伍建设培养。

进一步加强研训机构建设。加强三明教育学院建设,构建我市基础教育科研、家庭建设研究和师训的新平台、成人教育、家庭教育和全民终身学习的新基地。推进教科研与职业培训一体化、教师培养与专业发展一体化。大力加强县级教师进修学校办学标准化建设,建立和完善教研人员准入制度、考核制度和激励制度,努力建设高水平教研队伍。到2022年,全面实现县级教师进修学校标准化,并建成4所省级示范校。

(三)打造高素质学前、特教、职教教师队伍

建设高素质善保教学前教师队伍。实施学前教师专业能力提升工程,加大幼儿园园长、乡村幼儿园教师、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的培训力度,建设一支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幼儿为本、才艺兼备、擅长保教的高水平幼儿园教师队伍。

建设高素质复合型特教教师队伍。实施特殊教育教师专业能力提升计划,重点开展医教结合专项培训和从事融合教育教师培训,突出复合型师资要求,提高普通教师对随班就读特殊学生的指导能力,提升残疾学生全纳教育水平。

建设高素质“双师型”职业院校教师队伍。依托高水平院校、大中型企业、省级公共实训基地、试点产业学院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立健全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和“访问工程师”进修制度,弘扬职业精神、工匠精神、劳模精神。启动市级职业教育优秀教学团队遴选、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教坛新秀、骨干教师、专业(学科)带头人和教育教学名师等评选工作。到2025年,全市力争培养15名左右省级专业带头人和6个左右省级优秀教学团队、成立5个省级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对获得省级“优秀教学团队”和省级“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的,除省上补助外,同级财政再给予2万元资金补助。

(四)优化师资配置促进各类教育均衡发展

创新和规范教师编制管理。统筹用好全市事业编制资源,加大管理创新力度。按照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核定编制,编制要向乡村小规模学校倾斜,按照班师比与生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强化各地在现有编制总量内,根据实际需要探索建立中小学临时周转编制专户,积极盘活事业编制存量,统筹一定数量编制向教师队伍倾斜。实行教师编制配备和购买工勤服务相结合,鼓励返聘优秀退休教师补充人员不足,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无法增编的地区探索实行“人员控制数”管理,实行同岗同待遇,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中职学校和未实行生均定额拨款的高职院校可从总编制中确定一定比例,用于自主聘用兼职教师,由同级财政核定补助经费。

优化义务教育教师资源配置。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将机构编制部门按校核定的事业编制或人员控制数和人事部门核定的教师职称岗位职数,统一交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管理使用。积极推行竞争上岗制度,建立竞争择优、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深入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实行乡镇内走教制度,同级财政予以相应补贴。不断完善学前教育巡回支教制度。鼓励支持退休优秀教师到乡村和基层学校支教讲学,积极推进城乡、山海师资对口帮扶协作。

完善教师准入和招聘制度。严格教师准入,提高入职标准,把好“入口关”。建立教师退出和定期注册制度,对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再从事教学工作岗位。实行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制度。制定实施紧缺学科急需教师引进指导目录,加大引进力度,适当放宽学历、年龄、专业等条件,降低门槛,对报考人数不足的急需紧缺学科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对具有硕士及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可采取面试、组织考察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完善教育引进人才政策待遇的具体措施及办法。

(五)健全教师待遇保障机制提升教师社会地位

健全大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将教师纳入当地文明奖、平安综治奖等综合奖励发放范围,所需经费全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在完成本职工作之外,利用非工作时间承担由学校组织或批准的课后服务等,根据有关规定相应增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落实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班主任考评奖励。继续实施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解决和改善外地教师住宿条件。推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职业院校教师双向流动,企业人员到职业院校担任兼职教师纳入其业绩考核评价,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可在校企合作企业兼职。职业院校对外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社会培训等取得的收入结余,可提取50%以上用于教师劳动报酬,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

健全和完善教师评价和晋升制度。畅通职业发展通道,推进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试点,推动校长队伍建设从行政定级向专业评定转型,拓展中小学校长职业发展空间,打造专业化校长队伍。关注年轻教师、骨干教师职称评聘问题,健全以师德表现、实践能力和教学业绩为导向的职称评审机制,切实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资历的倾向,增强教师工作积极性。市属公办高中学校的校级综合性荣誉等同县(区)级荣誉。

强化正向激励机制,激发教师队伍活力。科学制定教师绩效考评方案,完善正向激励机制,细化教师教学、班主任工作、培优补差等激励措施,进一步鼓励先进、树立正气。追加的学校奖励性绩效总量,坚持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倾斜,实行差别化发放,体现优教优酬、多教多酬。

专栏6: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重大项目

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工程

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中小学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工程、高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免费师范男生培养项目等,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

中小学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建设工程

实施省市县三级教师专业发展中心建设工程,推动教科所(教研室)研训一体化发展,服务和支撑中小学教师专业化发展。

二、推动数字时代的教育创新

加快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教育新基建工程,推进数字校园建设,提升学校网络条件下的基本教学环境建设水平。推进校园基础设施环境的智能化改造,推动5G网络、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融入智慧教育教学环境建设。

推进智慧校园建设。以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新兴技术为基础,依托各类智能设备,积极开展智慧教育创新研究和示范,构建智慧学习支持环境,推进全市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

支持苏区老区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苏区、老区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教育信息化应用服务,在建设经费和政策及各项信息化试点名额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提升师生信息素养。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开展信息化应用交流评选活动,全面提升师生信息素养,推动从技术应用向能力素质拓展,使之具备良好的信息思维,适应信息社会发展的要求。

加强网络安全工作。落实党委(党组)网络安全责任制,加强教育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工作统筹部署,强化网络安全宣传教育,配合各级网信、网安部门,做好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工作。

三、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提高教育经费保障水平。统一教育事权和财权,完善地方政府教育投入督导、公告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各项投入政策落实到位,确保教育经费预算安排实现“两个只增不减”。加强教育费附加征收与管理。新增财政教育投入向教育倾斜,落实教育费附加不低于30%用于职业教育的政策。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标准,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达到普通初中的10倍,落实公办幼儿园和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确保高校(含高职)生均拨款水平不低于12000元。根据办学需要和经济发展水平,建立各类教育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力争“十四五”期间,各类教育财政预算生均教育事业费和公用经费支出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改革完善教育投入结构。完善非义务教育学生培养成本分担机制,适时调整学费(保教费)标准。健全学前教育政府、社会、家庭合理分担的投入机制,建立普通高中财政投入为主、其他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机制,完善职业教育政府、行业、企业及社会力量筹措经费的机制,健全高等教育以举办者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的机制。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高校预算拨款制度,建立基础拨款和绩效拨款相结合机制,提高经常性经费(生均拨款)占比并逐步达到70%以上,确保经常性经费由学校根据内涵发展需要自主安排。

完善教育经费管理体制。实施全口径教育经费预算管理,推进编制市级以上教育经费中期预算规划,强化中期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建立教育经费管理会商机制,由财政、教育部门共同提出年度预算安排方案;确保教育经费投入和管理更加适应教育事业发展要求。加大教育投入的科学规划和研究论证,健全拨款咨询审核制度和经费监管机制。加强教育经费使用与管理的绩效评价。

 

第六章  提升教育治理现代化水平

 

一、完善教育治理体系

全面提升教育系统党建规范化水平。推动教育系统健全党建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党员领导干部挂钩联系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逐级构建党建工作指导、管理长效机制;持续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民办学校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工作机制,抓实做细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推动建立稳定的党建经费保障和基层党务工作激励机制;坚持问题导向、项目带动,创新党建平台载体。加强教育系统统一战线工作,促进统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妇女、关工委工作,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委监督责任,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实施细则,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强化教育分级统筹管理。加快完善分级管理、地方负责、县乡(镇、街道)共建、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市级组织协调、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注重发挥乡镇参与学校建设的作用。建立完善以市为主统筹规划建设、学校自主发展的高中阶段教育管理体制。落实“以省为主,省市共建”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加强市政府对以市为主管理高校的统筹指导。

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改革完善政府教育治理方式,更多地运用法规、规划、标准、政策、公共财政、信息服务等手段引导和支持学校发展,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使学校成为依法自主办学的主体,享有充分的权利和承担应有的责任。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依法明确政府教育管理权限和职责,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最大限度减少对学校过多、过细的直接行政干预。逐步建立教育行政绩效评估体系,加大行政监督和问责力度。探索建立政府购买教育服务机制、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教育项目模式,创新提供公共教育服务方式。围绕教育评价等改革,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完善各级专家委员会制度,充分发挥专业机构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在服务教育行政决策、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深入推进依法治教和依法行政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型机关建设。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能,推进教育行政部门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健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在重大决策中全面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要求,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建立重大教育决策事项的民意调查制度,利用互联网等互动平台征求公众意见,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坚持教育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健全规范性文件起草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强化教育行政执法检查,探索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积极会同人社、工商、民政、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推行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制度。健全教育领域矛盾纠纷处理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引导和支持广大师生和家长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益、解决纠纷。

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健全依法办学制度体系,推进学校章程建设,健全章程制定制度和执行机制,全面实现“一校一章程”。各级各类学校要依据章程自主办学,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和规章制度,加快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创建一批“福建省法治教育示范校”。完善学校法律顾问聘用、管理制度,加强法治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完善以师生为本的学校管理制度,依法组织和实施办学活动,规范办学行为、教学行为和管理行为。依法自主管理学校事务,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学校与政府、举办者的关系,健全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中小学校长负责制,进一步落实校长依法管理学校机构、人事、经费、教育教学、校产等事务的职权和责任。完善校内民主管理机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坚持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作为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主渠道作用。探索建立校务委员会制度,发挥决策沟通、议事协商、监督评价功能,规范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制度及规程,加强家长对中小学事务的参与和监督,探索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专门教育。

三、切实维护和加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持续推进安全治校,全面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健全管理体系,编制修订校园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制定安全隐患排查制度,落实隐患整改。强化安全教育,定期开展防火、防地震、防地质灾害等知识宣传和应急演练,加强与公安、消防、应急等部门联系联动,适时开展安全技能培训,增强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至2022年,全市“平安校园”创建率达100%。健全完善安全课程体系,建设安全教育信息化平台,深化学校安全教育教学研究,开发优质课程资源。深入开展学校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扎实做好校园反恐防爆防范工作。加强校园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构建信息化、科学化、智能化新型校园治安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依法健全和完善学校安全稳定责任追究和考核奖惩机制,落实学校综治安全维稳“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持续开展防溺水、消防、交通、校园欺凌等宣传教育工作,持续推进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

四、健全教育督导机制

加强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建设,建成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教育督导体系。深化教育督导管理体制改革,设立总督学、副总督学,健全机构设置,充实教育督导力量。完善教育督导问责和保障机制,推进教育督导运行机制改革,开展“互联网+督导”,建设现代信息技术和大数据支撑的智能化督导体系。

 

第七章  切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一、完善党对教育事业的领导机制

健全教育工作领导体制。发挥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宏观指导、综合协调职能作用,构建党对教育全面领导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县(市、区)中小学校党建工作力量,完善市县二级教育工作领导体制。完善党建引领教育事业发展工作机制。坚持和完善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推进中小学校党的领导体制改革,全面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有效融入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和教学科研、学校管理等日常工作中。强化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确保学校课堂、讲坛、论坛、网络和培训机构可管可控,牢牢掌握教育领域意识形态领导权。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巡查、督查落实、干部考核、执纪问责等制度。

建设教育系统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从基层一线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大力发现储备优秀年轻干部,加强岗位锻炼、轮岗交流,到艰苦地区和复杂岗位培养锻炼年轻干部,鼓励引导干部到革命老区和基层教育一线建功立业。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进教育系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提高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能力和定力,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决定不折不扣得到贯彻执行。推进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督促党员干部对党忠诚老实。推动把政治标准融入制度建设,培育积极健康的校园文化。深化学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强化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一线监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营造教育系统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

三、大力提高教育系统党建科学化水平

健全中小学校党建工作体制机制。推动中小学校党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党组织书记能力提升工程。坚持党建带团建、队建。根据办学规模、党员人数等,持续加强经费、人员等党建工作基础保障。将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市、县(区)政府教育评价指标体系。

全面加强民办学校党建工作。夯实民办学校党建工作基础,强化民办学校党组织政治功能,健全党组织参与决策和监督制度,建立民办学校党建工作激励约束、考核评价机制。加大对民办学校党建工作的支持力度,严格执行民办学校党组织活动经费列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等规定,加强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探索构建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党建共建、结对帮扶机制,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

 

第八章  落实规划实施机制

 

一、明确实施责任

各县(市、区)政府要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本规划部署,实行分工负责。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能,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共同抓好贯彻落实。各县(市、区)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从实际出发,科学规划本地区、本单位教育事业发展,形成上下结合、共同推进的局面。

二、加强考核评估

要建立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和跟踪检查,强化实施中期监测评估,将实施情况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督政和督学相结合,把督导评估结果作为绩效奖励、资源配置、干部考核和表彰问责的重要依据。各县(市、区)政府要自觉接受同级人大、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定期听取人大、政协关于规划实施的意见建议。

三、强化舆论宣传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共同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各级各类学校要努力改革创新,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充分发挥各级人大、政协,以及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等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及时了解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忧,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升各级教育宣传部门组织策划能力,广泛宣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以及规划的主要内容,大力宣传各地、各单位贯彻落实规划的思路、举措、方案,挖掘树立教育战线先进典型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教育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和社会优先发展教育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动员全社会进一步关心支持教育改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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