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00-0300-2019-00707
  • 备注/文号: 明政办〔2019〕51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 2019-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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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农村公路提档升级三年攻坚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
明政办〔2019〕51号
来源:市政府办 时间:2019-12-23 11:2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三明市农村公路提档升级三年攻坚行动计划20192021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128

    (此件主动公开)

 

三明市农村公路提档升级三年攻坚行动计划

20192021年)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九届九次全会关于做好“四篇文章”,落实“四个着力”决策部署,加快构建“畅、安、洁、美”的农村公路通行环境,更好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和乡村振兴,特制定农村公路提档升级三年攻坚行动计划(20192021年)。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实施“五大工程”提档升级农村公路3179公里。其中,通村窄路面(3.5米宽路面、部分4.5米宽路面)公路拓改工程2287公里,通乡未达三级公路晋级改造工程20公里,“三产路”(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建设改造工程188公里,受损农村公路修复整治工程815公里(与通村窄路面拓改工程重复路段里程131公里)。实现312个行政村由3.5米宽提升至4.5米宽以上,全市宽4.5米以上的公路从72%提高到90%,通乡公路基本达到三级路标准,提升工程实施后达到有效改善行政村通乡通县的出行条件,实现农村公路对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2019年完成总任务的30%2020年完成总任务的50%2021年完成总任务的20%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县为主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省政府有关规定落实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的主体责任,对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安全负责,落实财政保障机制,加强和规范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严格生态环境保护,扶持和促进农村公路绿色可持续发展。各县(市、区)路长办公室积极协调建设资金筹集及用地、用林、环评等审批手续办理。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建设的指导和监管,组织建立市级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库,统筹计划编报,开展季度质量监督检查和情况通报,组织完工项目抽查。

(二)坚持突出重点。以路网通畅、群众出行和农村运输需求为导向,重点实施通村3.5米宽道路的拓宽改造建设,提升通乡及受益面广的通建制村路线的通行能力,通乡公路原则上不低于三级,通3个行政村或沿线人口2000人以上的公路原则上(财力允许情况下)不低于四级双车道,通2个行政村或沿线人口10002000人的公路原则上不低于路面宽4.5米并增设错车道,通1个行政村或沿线人口1000人以下的增设错车道和安防设施。

(三)坚持产路结合。围绕各地差异化、区域品牌化,结合文旅康养产业发展规划,有效对接康养、旅游、产业、资源开发,将农村公路与农村产业基地、文旅康养、特色小镇、乡村旅游等产业项目组合开发,推进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和生态示范路建设,合理布置和建设一批农村公路运输服务站、停车区、便民服务点,在有条件的旅游康养路段打造“一路一景、一路一品”,提升农村公路服务水平。

(四)坚持因地制宜。深入贯彻“注重生态绿色发展”“不破坏就是最好保护”的理念,护好基本农田,结合路线功能、交通需求、地形地质条件,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原有公路资源,不片面追求高等级、好线形,灵活选用技术标准,科学运用技术指标,力求公路与地形、地貌自然环境和谐相融。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通村窄路面拓改工程。主要针对现有通村窄路面农村公路实施拓改,基本解决通行不畅和车辆交会难问题,实现通村公路畅通目标,实施总里程2287公里。一是实施3.5米宽公路拓改2126公里。采取增设错车道和安防设施改善通行条件合计222条公路、222个行政村、865公里;采取将3.5米拓宽至4.5米和增设错车道等措施合计151条公路、182个行政村、790公里;采取单车道改造为双车道措施合计67条公路、130个行政村、471公里。二是实施4.5米宽公路单车道改双车道(含乡镇与乡镇间的路网),有44条公路、47个行政村、161公里(详见附1)。

(二)实施通乡三级路达标工程。重点实施通沙县南霞、郑湖等2个乡镇的公路晋级改造工程建设,实施里程20.2公里。到2021年全市142个乡镇(街道)基本实现通三级及以上干线公路。

(三)实施三产路建设改造工程。推进交通+产业。全市改造建设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实施里程188公里,优先改造改善文旅康养、特色产业和特色小镇等公路基础设施。其中:2019年完成建设里程93公里;2020年完成建设里程95公里(详见附2)。

(四)实施受损农村公路整治工程。20192021年,全市修复里程约815公里。受铁路、高速公路等重点项目建设影响造成乡村道路毁坏的公路,原则上要在项目建设单位结束使用半年内完成受损公路的修复整治,结合提档升级改造路段的在一年内完成改造提升。县级人民政府要召集铁路、高速公路等项目业主、施工单位、农村公路责任单位,共同研究协商签定重点项目使用农村公路赔补偿协议,明确赔补偿方式、标准,原则上原状修复的费用应由将农村公路作为便道或运输通道的建设单位承担。公路修复时,各县(市、区)要结合农村公路发展需要,科学制定修复方案,采取及时恢复原状或改造提升等方式进行(详见附3)。

(五)实施农村公路养护提升工程。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创新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的意见》规定,切实发挥路长制作用,加强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各县(市、区)路长办要主动履职,落实建养并重,确保农村公路养护全覆盖和日常管养到位;及时组织实施局部破损路面板置换修复,加强预防性养护,做好排水防毁、灾后重建、强化路面养护、路域整治,改善路况,杜绝平时不养、小修不修、以建代养等现象。各县(市、区)路长办要组织交通、住建、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重点开展路域环境、超限运输、运输市场等专项整治,加强公路沿线建筑控制区管控,加大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超限超载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农村公路专管员作用,加强公路日常巡管,保障农村公路畅通安全。支持鼓励各县(市、区)争创国家、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推动农村公路示范乡、示范路创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圆满完成,成立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市发改、财政、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公路提档升级三年攻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统筹全市农村公路“三年攻坚行动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推进日常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由县级政府主要领导(总路长)为组长,组织落实好辖区内农村公路提档升级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实施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根据福建省《农村公路管理办法》,县(市、区)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提档升级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要素投入,组织实施市级下达的建设改造计划,按期保质完成提档升级任务;筹措项目建设改造资金;协调解决本级范围内的涉及项目立项、审批和用地、用林等保障问题;加强辖区内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全力推进三年行动计划的落实市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做好与省交通运输部门对接,落实项目计划安排、争取上级补助资金、项目建设过程的技术指导工作。市、县发改、财政、自然资源、交通、林业、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要在项目审批、资金筹措、土地报批、林地报批等方面给予有力支持优先保障。

(三)夯实政策支持。出台用地用林政策。市自然资源、林业、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根据新修订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参照《福建省林业局关于省政协十二次二届会议20191192号提案的答复》(闽林函〔2019113号),对农村道路宽度小于8米的,出台相关简化或取消审批的政策。县级、乡镇人民政府要出台整合公路沿线土地开发、财政贴息、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无偿提供料场材料等措施,将农村公路与农村产业基地、文旅康养、特色小镇、乡村旅游等产业项目组合开发,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推动农村公路与产业项目同步建设、合力管护、互利共赢。要有效开发农村公路沿线资源,县级政府要统筹开发建设公路沿线加油站、加气站、加水站、充电桩和广告、服务设施等经营性设施,收益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鼓励企业、社会组织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包村包项目等方式支持农村公路建设。

(四)强化降本增效。要降低建、管、护、运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资金使用安全。积极推行建设、养护工程包的做法,以县或乡镇为主体,将辖区内的项目统一打包开展招标,大力推行农村公路设计工程包、监理工程包、施工工程包、试验检测工程包等,通过规模效应,以量的递增达到费用最低的目标。农村公路建设要因地制宜,结合地形地貌选用适宜的技术标准,合理选用道路等级和路面宽度,既保障畅通,又不追求过高标准,并采取设计优选等办法节省支出。要从政策层面保障公路建设地材供应,降低用地用材方面的费用,降低工程造价。

(五)强化资金保障。各县(市、区)政府要做好三年攻坚行动计划项目配套资金的筹措工作,整合各类扶贫资金、补助资金投入到项目建设中,将配套资金纳入当年本级财政预算。要充分发挥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作用,探索建立公路建养基金,将高速公路、铁路、普通公路建设形成的税费返还、物流发展增量上的税费收入、公路超限超载罚没收入、因公路受益的各类资源开发利用的收益一定比例,以及公路建设专项资金利息收入和各类捐赠资金纳入基金。要完善超正常使用公路的补偿机制,保护公路权益,增加公路资金来源。市财政部门要采用以奖代补、总量控制的形式给予适当补助(对3.5米路面拼宽至4.5米的,每公里奖励2万元;单车道拼宽或改建至双车道的,每公里奖励6万元;通乡县道晋级项目建设,每公里奖励20万元;错车道按0.3万元/个奖励;通乡公路考核项目两个,分别为南霞和郑湖,南霞为占用补偿项目,不安排市补)。

(六)强化监督管理。全面实施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计划、资金来源、招标管理、施工管理、质量监督、资金使用、竣工验收七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资金管理,由市、县两级财政部门加强监管,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县级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市、县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管,确保农村公路建设质量,杜绝“前建后修”、“豆腐渣”工程。全面推行农村公路建设信用考核评价体系,由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对参建单位进行信用评价,并相应给予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进一步完善“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三级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追究制度,项目业主单位责任人和施工、监理、原料供应单位负责人对质量终身负责。建设项目如出现质量问题应相应扣减奖补资金,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做好绩效评价。各县(市、区)要切实组织好行动计划的实施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质保量完成行动计划任务。市政府将实施情况纳入对县级政府“四好农村路”的绩效考评范围,市交通运输局做好绩效的跟踪评价工作。

 

附件:1.通村公路窄路面拓改工程计划表

      2.三明市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在建项目汇总表

      3.因铁路、高速建设损毁的农村公路情况汇总表

      4.各县(市、区)改造规模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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