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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理 范 围
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是纪检机关与监察机关合署办公以后两个机关信访工作的统称。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受理范围和工作职责、程序,是由《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作出规定的。
纪检信访工作受理的范围是:“对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党员、党组织对所受党纪处分和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其他涉及党纪党风的问题。”
行政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受理的范围是:“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2006年中央纪委确定严肃查处的案件:学校乱收费和挤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行为。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乱加价、乱收费等问题。在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拖欠建设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以及面向农民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重大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贪污贿赂,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谋取私利的案件,以及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工程承包、土地管理、矿产开发和政府采购等领域的案件。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尤其是发生在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失职渎职案件。
市纪委近期举报重点: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