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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04年2月12日在三明市第十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黄德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宝贵意见。 2003年,全市检察机关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市委、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六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推进检察改革和机制创新,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在过去工作的基础上,各项检察工作有了新的发展。 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一)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和市场经济秩序。我们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摆在检察工作首位,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1630人,提起公诉1423件1979人。一是突出打击重点,严厉打击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全年共批捕刑事暴力犯罪等八类重点案件犯罪嫌疑人424人,起诉356件497人;批捕盗窃、抢劫、抢夺等多发性侵财案件犯罪嫌疑人813人,起诉591件869人。二是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全市共批捕此类犯罪嫌疑人52人,起诉44件63人。我市最大的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达1100余万元的4名犯罪嫌疑人被及时批捕、起诉。三是在确保“稳、准、狠”地打击各类犯罪的同时,注重对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以及“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有效运用。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以及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没有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36人;对证据存有疑问不宜起诉或情节较轻、危害不大、依法可以免除刑罚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的69件85人;对不构成犯罪的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或建议公安机关撤销案件的25件41人。四是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综合治理措施,促进社会治安的好转。一年来,我市两级检察机关结合办案,加强了对社会治安形势的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检察建议79份;开展检察长接待日活动509场次,接待群众1387人,成功地做好了一些上访老户的息诉工作。去年,尤溪街面电站发生群体性事件,尤溪县检察院先后三次出动警力100余人次,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维持秩序,协助做好解释工作,有效防止了事态扩大化;在加大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力度的同时,积极参加争创“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 (二)坚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努力为我市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的部署要求,突出在加大办案力度和提高侦查水平上下功夫,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年共立贪污贿赂犯罪案件94件103人,同比上升5.6%。涉案犯罪总金额达1983.82万元,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500多万元。共立国家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6件16人。一是深挖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震动大的贪污贿赂大案要案。全年共立贪污贿赂重特大案件50件,占立案总数的53%,同比上升88%。查处科级以上干部犯罪案件20件20人。市检察院查处了涉案多人、贪污贿赂与渎职犯罪相交织、涉案金额1000多万元的职务犯罪窝串案。二是查办了一批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其中司法人员6人,行政执法人员10人。三是有力地打击了一批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侵吞、挪用国有资财以及乡村级干部利用职便侵害农民利益的犯罪活动。全年共查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利用职便侵吞、挪用国有资财案件42件45人,其中5万元以上大案38件;查办侵害农民利益案件10件13人。四是办案纪律得到进一步强化,办案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牢固树立依法办案、文明办案、安全办案的意识,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九条”硬性规定及各项办案纪律,没有发生一起违法违纪办案事件和犯罪嫌疑人逃跑、自杀等办案安全事故。
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在规范中发展。市检察院向市委递交了《关于健全完善我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的请示》,方案得到了市委的同意。三明市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基地暨反腐败成果展览馆已建成并正式对外开放。目前全市已建成5个警示教育基地。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在重点行业探索系统预防,在重点工程试行专项预防及个案预防工作,有的基层院选派干警担任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官,到定点单位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不断强化诉讼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一是加大了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或者不该立案而立案等问题的监督力度,共监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案件104件,纠正侦查机关不该立案而立案的案件15件;追捕犯罪嫌疑人217人,追诉346人。沙县检察院在办理被告人魏某故意伤害案时,发现侦查机关对参与作案的叶某没有追究,及时作出追诉决定,向法院提起公诉后,叶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二是强化了对监管场所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全市两级检察机关针对监管机关在执法活动中存在的违法问题及不安全隐患,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及书面检察建议和口头纠正意见360人次,均得到纠正。罪犯李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南安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年6个月,在永安服刑期间,又犯脱逃罪被永安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但因计算刑期有误,致使该罪犯的总和刑期及决定执行刑期比实际应该执行的刑期多出将近1年。永安市检察院发现后,及时向审判机关提出纠正意见,审判机关已作出刑事裁定予以更正。三是加大了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监督力度。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申诉案件209件,立案审查78件。市检察院共受理基层院提请抗诉案件54件,其中民事案件30件,经济案件21件,行政案件3件,涉案标的650多万元。经审查,提出抗诉4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29件,不抗诉21件,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被采纳9件,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被采纳46件,执行和解21件。通过办案,为申诉人挽回经济损失260多万元。四是加大了对检察机关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力度,共受理刑事赔偿案6件,办结6件,作出赔偿决定1件。在加大诉讼监督过程中,我们注意做到监督与配合同步,既坚持原则,又注意相互配合,从而达到打击犯罪的最佳效果。 二、积极尝试,大胆探索,推进检察改革和机制创新 (一)试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加强检察机关外部监督制约。为保证检察机关的外部监督有一个刚性的、可操作性强的手段,根据高检院和省检察院的部署,市、县两级院迅速试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由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直接侦查案件中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拟撤销案件、拟不起诉等三类案件直接进行监督;两级院均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的人民监督员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出详细的人民监督员工作实施方案和人民监督员制度实施细则。全市共聘请人民监督员101名。人民监督员案件监督程序迅速启动,将乐、明溪两地人民监督员对2件不诉案件进行了监督。通过试点工作,增强了检察干警接受监督的观念,促进了执法行为的规范,增进了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了解。 (二)试行检务督察,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内部监督制约。我们积极推行“五个机制”:一是纪检监察监督机制。纪检、监察部门对自侦部门的办案情况实行全程跟踪监督。二是案件质量考评机制。规定对检察机关作撤案、不捕、不诉的案件第二年均要复查,对于其他案件第二年均要抽查。三是敏感环节监督机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等规定,对办案过程中扣押的赃款赃物,一律交由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交、上缴或返还,并对历史遗留问题进行清理解决。四是办案期限跟踪机制。监所检察部门对在押人员实行列表管理,逐日清理,适时提醒办案人员注意办案期限,防止超期羁押现象的发生。五是错案追究和工作质量不高行为惩戒机制。同时,全市聘请了14名特约检察员和136名廉政监督员,构建了内外部配合的较为健全的监督体系。 (三)积极探索整合侦查资源,建立整体作战的侦查工作机制。我们以“纵向指挥有力、横向协作紧密、资源充分利用”为目标,以侦查指挥中心为依托,实现省、市、县“三级联动”的立体办案体系;以检察长为总指挥,实现人才、信息和技术装备资源的效益最大化;以二级侦查人才库为主力,组成了全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特侦大队,有效地强化了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办力度,推动了侦查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深入推进其他各项改革。一是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更加规范。去年主诉检察官所办案件占64.4%,发挥了主力军作用。二是继续实行审查逮捕方式和公诉方式改革。市检察院探索适用简易程序的做法和成效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肯定,经验材料被高检院转发。三是大胆进行量刑建议改革。全市12个基层院共对336件案件提出量刑建议,法院采纳了241件,采纳率达71.7%,该做法被省检察院在全省推广。四是积极稳妥地推进机构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均顺利完成了机构改革工作,5个单位进行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市检察院在去年的机构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中共有8个正职和13个副职供干警竞争,达本院中层领导职位的47.4%,其中所有缺位正职竞争上岗,在全省市级检察机关尚属首次,得到了省院的肯定和赞扬。 三、狠抓政治建检,从严治检,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我市两级检察机关始终把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检察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把“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作为检察机关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把统一执法思想作为中心环节,引导干警把思想统一到“三个代表”要求上来,统一到依法治国方略上来,统一到公正执法上来。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使学习活动不断深入。紧密联系检察工作实际,把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的根本途径,自觉地把检察工作融入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二)集中开展公正执法专题教育活动。围绕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这条主线,紧扣法律监督职能,立足教育和疏导,深入开展专题教育活动。首先,切实把端正执法思想作为中心环节,通过学习必读篇目、专题讨论、交流体会、弘扬先进、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促进纠正和解决了一些执法观念存在的偏差和问题。其次,围绕执法不公正、监督不到位、为检不清廉、作风不文明四个方面重点问题,开门纳谏,共召开座谈会36场(次),走访单位和部门168个(次),发出征求意见函2100份,其中向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发出征求意见函433份,收集意见和建议212项333条(次);注重把超期羁押清理、加强安全管理、办案安全防范等工作纳入教育活动之中,对全市自侦不诉等案件进行了复查剖析,着力解决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相关联的突出问题。第三,加强制度规范建设,针对容易产生执法随意性的环节,加大对违禁行为的刚性处罚力度,制定了有关规章制度,统一和规范执法行为。第四,加强督促指导,运用典型引路。在全市查摆剖析现场会上,解剖了18个典型案例,对查摆出的两名干警违纪经商问题严肃处理,两名干警均已调离检察机关。 (三)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一是以县(市、区)换届为契机,选好配强“一把手”,全市7名检察长留任,3名交流,2名新任,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的年龄、文化和专业结构得到了进一步改善;二是重视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积极主动向党委推荐干部,已确定市管后备干部21人、县管后备干部72人,为两级院领导班子建设储备了较充实的人才资源。 (四)狠抓队伍专业知识的教育培训工作。以加强学习作为提高干警素质最根本的途径,积极鼓励引导干警参加法律专业知识的再教育。目前,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在读法律本科的干警280 名,在读硕士研究生3名。去年有46名干警参加了本科学历教育的入学考试,全市96名参加全国检察机关续职资格培训的干警全部通过了全国统一考试。 (五)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从严治检,突出把纠正冷漠和迁就两种倾向,作为整肃检风检纪的重点来抓。市检察院与基层院签订了检察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状,分解细化责任,强化责任追究,狠抓工作落实。出台了《三明市检察机关领导责任追究制度暂行规定》,推行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组织两级院副科以上干部参加全省党的知识测试等活动,干警的组织纪律观念和严格执法意识得到明显加强。去年全市受理群众反映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违法违纪信访件同比下降32.6%。全市被高检院表彰2人,省委、省政府表彰的单位1个,省院表彰的单位和集体18个、个人10人,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单位和集体12个、个人14人。 (六)扎实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基层检察院硬件建设得到改善。市、县两级院在党委、人大、政府的支持下,抓住国债投资社会基础设施的机遇,“两房”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全市有6个基层院新建办案、技术用房。扎实开展“结对子”试点工作。根据省检察院安排与部署,明溪、清流、建宁三个县检察院与厦门市的湖里、开元、思明三个区检察院结成对子,开展山海协作,进行工作交流、信息沟通、挂职锻炼、经济援助等活动。 四、紧紧依靠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我们始终坚持党对检察机关的绝对领导不动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把严格执行法律与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统一起来,把坚持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统一起来,把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统一起来,把检察工作思路同三明的发展大计,同各级党委、政府的发展决策有机结合起来,把服务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检察工作的重大问题、重要部署和重要情况,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取得党委的重视和支持。
一年来,我们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精神及时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两会”期间,两级院组织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到人大各代表团,听取审议检察工作报告,收集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5位市人大代表提出了要求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的建议,我们高度重视,及时办理,按时答复。对人大交办或转办的信访件,组织力量认真办理,市检察院共办结市人大交办或转办的信访件12件。安排了一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担任人民监督员、廉政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制定了《关于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健全完善接受监督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要求两级院认真贯彻执行,把接受监督的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一年来,我市检察工作的成绩,是在各级党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帮助下取得的。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去年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客观要求,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的地方职务犯罪侦查力度不大,办案能力有待于继续提高;诉讼监督效果不够明显;执法水平和队伍的作风建设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工作发展不平衡的现象仍然存在;自身的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完善。此外,检察经费紧张问题仍然突出,技术装备落后,科技含量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检察工作的深入开展。 各位代表: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市委六届八次全会和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全面正确履行检察职责,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深入推进检察改革和机制创新,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第一、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思想。要紧紧围绕“立检为公、执法为民”这个本质要求,从思想深处打牢执法为民的根基,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本着对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坚决防止和纠正漠视群众疾苦、伤害群众感情、侵犯群众利益的现象,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第二、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一要不断强化打击职能,切实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坚持把“严打”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期方针,继续突出打击重点,全面落实检察环节的各项综合治理措施。二要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要着力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犯罪案件,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司法人员滥用职权,严重损害执法和司法公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案件。三要强化诉讼监督。重点加强对该立案而不立案、有罪不究、以罚代刑、重罪轻判、刑讯逼供、超期羁押、违反法定程序侵犯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和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问题的监督,进一步强化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 第三、深入推进检察改革与机制创新。要以开拓进取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态度,正确把握改革原则,找准突破口,继续积极稳妥地推出和实施改革举措,重点解决制约司法公正和人民群众最为关注的问题,加大改革力度,加快改革进程,使检察工作不断适应形势发展的客观要求,全面推进检察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第四、坚持不懈地加强检察队伍建设。要坚持以党的建设带动检察队伍建设,以党风带动检风,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要深入持久地开展检察职业道德建设活动,严肃教育,严明纪律,严格管理。要加大学历教育和业务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干警的综合素质。要大力加强基层检察院基础工作、基本素质和基本保障建设,全面提高基层院建设水平,夯实基础。要把从严治检和从优待检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和激发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依靠党的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在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凝聚全市检察干警的智慧和力量,坚定信心,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努力推进我市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