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三明市2003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04年预算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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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4年市本级预算,同意市财政局局长赖逢良受市人民政府受托所作的《关于三明市2003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0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会议同意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在审查报告中对执行2004年全市预算所提出的意见。会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认真落实中央积极的财政政策,发挥财政宏观调控作用,按照预算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预算,扎实组织各项收入,科学安排支出预算的实施,努力增收节支。加强对预算执行的审计监督。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加强对本级政府预算的审查监督,促进预算任务的全面完成。

 

稿件来源: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