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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三明市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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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的审理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同意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阙维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三明市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会议同意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在审查报告中对执行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所提出的意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过程中,需要进行调整的,应当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属于重大事项的调整,应当事先报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
稿件来源:三明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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