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明全市及各县(市、区)土地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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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1992年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简称土地详查)统计,全市土地面积3439.32万亩。其中,各县(市、区)土地面积分别为:市区173.36万亩、永安市441.17万亩、明溪县256.29万亩、清流县271.27万亩、宁化县357.19万亩、大田县334.08万亩、尤溪县513.8万亩、沙县269.2万亩、将乐县337万亩、泰宁县230.27万亩、建宁县255.69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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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明全市及各县(市、区)人均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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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1992年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简称土地详查)统计,全市人均土地面积13.73亩,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2倍,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各县(市、区)人均土地面积分别为:梅列区人均4.79亩、三元区人均8.84亩、永安市人均14.67亩、明溪县人均22.9亩、清流县人均19.43亩、宁化县人均10.78亩、大田县人均10.05亩、尤溪县人均13.19亩、沙县人均11.84亩、将乐县人均20.91亩、泰宁县人均18.71亩、建宁县人均18.08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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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明市中山山地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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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1992年调查统计,三明市海拔800米以上,相对高度500米以上的中山土地面积为803.77万亩,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3.37%。主要分布在武夷山脉南段、杉岭、龙栖山、玳瑁山、戴云山脉一带。中山山地高大巍峨,层峦叠嶂,谷深坡陡,雨量充沛,属三明市丰雨区。但气候潮湿温凉,霜期长,人烟稀少,交通不便。土壤为黄壤,耕地少,多为灌丛矮林、荒草地、裸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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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明市低山山地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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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1992年调查统计,三明市海拔500~800米,相对高度大于200米的低山土地面积为1368.85万亩,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39.8%。低山山地分布在中山外围,面积大,气候温和,雨量充沛,水资源丰富,但山高路隘,交通不便。人口、耕地多集中于山间盆地和河谷沿岸,主要地类分林地、园地、荒草地、坡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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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明市高丘陵土地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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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1992年调查统计,三明市海拔250~500米,相对高度100~200米的高丘陵土地面积为769.38万亩,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2.37%。高丘陵地分布广泛,地形切割浅,山头浑圆形,坡度缓,地势开阔,残坡积物厚,水热条件好,交通方便,人口较多。土壤为红壤、紫色土。因境内人为因素造成水土流失较集中,局部地段缺水。主要地类是耕地、园地、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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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明市低丘陵土地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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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1992年调查统计,三明市海拔50~250米,相对高度小于100米的低丘陵土地面积为227.34万亩,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6.61%。主要分布在沙溪、金溪、尤溪河谷两侧,将乐县、沙县、三元区、梅列区、永安市等地的低丘陵土地的面积略大。低丘陵区地势开阔,沟谷浅,土层较厚,光热条件充足,人类活动频繁,是山垄田、排田、茶园和农村居民点的分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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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明市山间盆地、河谷土地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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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1992年调查统计,三明市山间盆地、河谷土地面积为269.98万亩,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7.85%。该地类是三明境域土地的精华之处,交通方便,人口稠密。主要地类:耕地、园地、水域、居民点与工矿用地、交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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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明市耕地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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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1992年土地详查汇总结果,三明市耕地面积309.82万亩,占全市土地面积的9%。其中灌溉水田面积273.853万亩,望天田面积15.26万亩,水浇地面积0.08万亩,旱地面积18.34万亩,菜地面积2.28万亩。三明市耕地较集中于河谷平地、山间盆地以及沿河丘陵地。按行政区划的耕地面积较大者属宁化县、尤溪县、大田县、永安市和沙县,这些县(市)耕地面积占全市耕地面积的62.99%,其余7个县(区)的耕地面积仅占全市耕地面积的3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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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明市园地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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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1992年土地详查汇总结果,三明市共有园地面积108.79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3.16%。其中果园面积89.09万亩,桑园面积1.7万亩,茶园面积18万亩。三明市的园地主要分布于永安市、沙县、尤溪县,其次是宁化、将乐县。永安市园地面积最大,有15.07万亩,占全市园地面积的13.85%,沙县其次,有园地面积13.54万亩,占全市园地面积的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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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明市林地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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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1992年土地详查汇总结果,三明市林地面积2821.89万亩,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82%。其中,有林地2511.19万亩,灌木林地14.71万亩,疏林地40.38万亩,未成林造林地248.2万亩,迹地6.84万亩,苗圃5719亩。尤溪县的林地面积最大,为423.03万亩。其次为永安市的371.82万亩。1992年三明市的森林覆盖率按有林地计算为76.41%,超过全省平均43.2%的水平。其中明溪县最高,为8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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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明市牧草地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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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1992年土地详查汇总统计,三明市牧草地面积有2240.2亩,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0.01%,是面积最少的一个地类,下分天然草地和人工草地两个二级地类。天然草地主要分布在沙县的高砂、郑湖、夏茂河滩及坡地上,草类以禾本科植物为主,豆科植物少、粗纤维含量多,载畜能力低,大约15~35亩草地才能养活一头黄牛。人工草地主要分布在清流县的灵地乡和李家乡,已成立清流县草地牧业综合示范场,由美国国际草种公司提供草种,并委托密西西比州立大学动物学系提供技术,该大学曾先后派3位教授到清流县草场示范场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1987年3月,进行牧草飞播试验。同年,国家农业部投资250万元,建立中国式草地牧业综合发展试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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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水域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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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1992年土地详查汇总结果,三明市共有水域面积57.29万亩,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67%。其中,河流水面29.23万亩、湖泊水面808.7亩、水库水面7.42万亩、坑塘水面2.74万亩、苇地面积797.2亩、滩涂(主要是河漫滩和库滩)面积6.16万亩;渠道等水域面积约11.58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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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未开发土地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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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1992年土地详查汇总结果,三明市共有未开发土地面积134.63万亩,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3.91%;其中,荒草地面积63.3万亩、沙地面积323亩、裸土地面积2559亩、裸岩石砾地面积2.93万亩、田坎面积67.98万亩、其它未利用土地面积1309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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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明市开展土地详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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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12月,各县(市、区)完成土地八大类、地类界线、线状地物、新增地物补测、土地权属界线、田埂系数测算等六项调绘工作。并转入内业转绘测图、面积量算、分类统计阶段。经过土地权属界线的调绘,共调查了3119条的土地界线,达成并签署土地权属协议书5568份,签署了土地争议原由书776份。建立较为准确的权属档案,填补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土地权属管理的空白。全市共编绘不同比例尺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系列图共2236幅。图件清晰易读,直观反映了各县、乡(镇)各类土地的分布状况(全市土地分类计8个大类37个二级小类)和土地权属现状,可为土地质量评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土规划和农、林、交通、水利等部门规划、灾害调查等提供基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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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明市首次向市区单位和个人颁发国有、集体土地使用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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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三明市区在用户申报基础上,组织了8个权属调查专业组,按地段开展核实工作,对55个地段570家(单位)用地权属来源进行审查,完成权属界线的划定。同年11月下旬,市政府召开颁发土地使用证会议,首次向市区408个单位和个人颁发了国有、集体土地使用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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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首次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试行有偿出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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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三明各县(市、区)均成立了土地使用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意见和实施方案,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和经营管理制度。同年8月1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1990]033号批复,同意将三明市3幅地块编号为90-C1、90-C2、90-C3,总面积为15530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试行有偿出让(出让期为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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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明市区完成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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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全市已有11个县(区)城区完成土地定级任务。三明市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的技术路线,除三元郊区乡镇有别于沿用城市定级估价的常规方法外,均采用多因素分值加和初步划定土地级别,计分为六级。一级地:梅列区北至中银大厦、社保大厦、人民银行;东至梅岭路;南至供销社、列东小学、福利大厦;西至江滨路。三元区沙洲路、中山南路、胜利路、新市南路范围内土地。二级地:梅列区徐碧环岛、列东街沿线、梅列公安分局、印染厂、三明二中、体育场、环保局、税务局、工商局、市政府、列东大桥以北土地、列西城区(含旧城改造区),自来水公司至列东大桥(工业中路东侧)。三元区新市中路沿线、胶合板厂、台板厂、轧钢厂、烟叶复烤厂、一中、区调队、公路局、火车站至白沙百货(沿工业中路)。三级地:梅列区重机厂、徐碧开发区、纺织厂、武警支队、冷冻厂、食品厂、师范附中、列西五中附近、三钢、三化生活区。三元区火车站往台江方向沿路、白沙吊桥至四中沿路、下洋省一建至无线电一厂非沿路土地、红印山路至省安装公司附近、东霞新村、耐火材料厂、三恒集团。四级地:梅列区东新六路以北至坑尾山、新市北路(五路至六路)以东土地、翁墩火车站以南土地、啤酒厂。三元区儿童食品厂至加油站沿河方向土地、化机厂厂区。五级地:梅列区坑尾山、麒麟山、翁墩火车站以北、三钢、三化厂区。三元区塑料厂附近土地、台江金属改制厂沿河方向。六级地:梅列区农药厂、三钢后山、三元区制药厂、标准件厂、光学仪器厂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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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明市首次开展非农业建设用地的清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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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福建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三明市采取专业队伍与群众相结合和以点带面的办法,组织了近万人进行非农业建设用地的清查工作。从1986年11月开始至1987年10月止,历时一年,基本完成了清查任务。对1982年以来的非农业建设用地也基本查清。全市(不包括三明市区)从1982~1986年进行非农业建设用地的单位共有58367个(户),占用土地面积36304.57亩,其中耕地6578.14亩。在清查的基础上,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违法占地问题进行了处理。截止1987年11月底止,全市已作处理的单位共36621个(户),占应处理单位总数的86.43%,共收回补交土地补偿费、赔偿费以及罚款410.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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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明市首次实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开挂牌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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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6月,三明市首次实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开挂牌交易。三明市易达(香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830万元的报价竞得列西龙岗居住小区7538.7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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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明市房改房土地登记证发证任务基本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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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2002年10月,三明市房改房土地登记证发证任务基本完成,共发证83050本,占房改房应发证数的98.6%,进度居全省第一。三明市国土资源局被评为省房改房土地登记发证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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