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溪县农业普查工作进展顺利,根据市政府明政[2005]136号文件精神,成立了明溪县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制。同时以明政文[2005]114号下发《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同时要求乡(镇)、村按时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农普工作经费列入县、乡(镇)2006-2007年度财政预算,做到按时拔付,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目前预先安排农业普查工作前期经费5万元。目前普查工作根据普查方案,结合当前农村和农业经济新情况、新特点,精心研究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内容、对象、范围,并加强对人员选调、普查试点、宣传动员、现场登记等普查的各个流程的研究,为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